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标准(科创板ipo发行条件)
持续关注资本市场的樊芸代表,见证了科创板从0到1的发展过程。“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空间。”在审议中,樊芸提到了“撤回潮”现象。自科创板开板以来已撤回申请上市企业159家。仅去年科创板就有90家企业撤回申请,其中注册阶段退了20家。这些企业为何会撤回?在樊芸看来,除了不符合上市条件外,也和科创属性的认定、评价标准有关。
去年4月16日,第二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720字出台,除了第一部分的四项指标细化外,改动并不是很大,审核标准模糊,让企业对上市预期产生不确定性。
“科创板的评价标准有待完善。”樊芸调研发现,由于评价标准模糊,专家评审结果的不确定性也相应提高,在实际审核中,专家的提问对发行人形成不少压力,一些企业几经折腾而未果。部分企业在IPO申请过程中,还被要求国家各相关部委开具证明,企业感到一筹莫展。
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感觉审核难度增加了,比如对IPO企业收入的确认,职业判断太多,有时要求企业,从初验法确认收入修改为终验法确认收入,过程比较复杂。相比审核制,注册制的审核时间有所缩短,但是有的审核周期还是拉得过长,一些审核经常跨越财务年度,对于企业来说,审核跨越了财务年度,调整报表不仅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还可能贻误上市的大好时机。比如受疫情影响,原来达标的企业因审核周期拉长,现在的财务指标不达标了,失去了上市时机。
科创板定位于瞄准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但对这些企业的科技属性如何评价?目前科创属性需要更具体的明细指引。“譬如说科创板大致分为五类,但会计准则都是一样的,用会计准则的财务指标评价科创属性略显僵化。”樊芸说。
调研发现,一些新兴行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行业协会或评价体系,如何认定是否先进,还缺少明确的标准,比如这些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等数据一般难以获得,这成为企业申报IPO的一大障碍。
到目前为止,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科创板申报数量较少,上交所只能用高端装备统计指标来替代,而能为高端装备配套的主流企业,多是央企和国企,民营制造业几乎很难进入。为何先进制造业很难在科创板上市?樊芸认为,原因在于科创属性的判断标准比较高,比如要求研发人员占全部职工人数的10%,且创始人一般不认定为研发人员,如果要认定为研发人员,需要提供计算创始人从事研发的工作时间的证明。而实际上,很多科技企业创始人本身就是技术大咖。“类似这些问题不解决,对上海G60科创走廊、临港新片区的先进制造企业来说,可能会影响其在科创板上市的预期。”
在樊芸看来,上交所在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中的角色尤为关键。评价标准的完善、科创属性的认定,有赖于上交所的细化落实。调研发现,科创板的审核小组的权力较大,如科创标准评价出现偏差,将关系着企业上市的命运。不少企业反映,学“财务”的人来评价“技术”,专业不足、经验缺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主要由兼职人员担任审核,上市委委员不少是从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中推荐,是用财务的标准去衡量科创属性。
“作为开路先锋,科创板应该对照注册制改革的初衷深化改革。”樊芸认为,未来科创板注册制的更多审核权将交给上交所,上交所应该做好承担起这一重要使命的准备,不断探索创新,锐意改革。
她认为,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防范因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产生廉政问题。上交所上市委除了兼职人员外,还应增强内部复核和监督的职能,建立一支业务交叉的专职人员队伍,以保证注册制廉洁、公正。
“目前,上市委专家委员会成员专业比较狭窄,实践下来,缺乏评价科创属性的能力。”樊芸建议,借助各地科创中心和各省院士资源组成专家库,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参与科创属性评价,以营造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科创板注册审核环境。
樊芸还建议,进一步明确科创评价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对科创板上市申报的注册阶段,增加办理时间的可预期性;进一步完善针对新兴行业的评价标准。“对部分行业难以获得市场占有率、排名等数据的,可以采用头部企业的数据作为依据。对于创始人是否属于研发人员,可以以技术入股证明、技术获奖证明等作为定义为研发人员的标准。”
截至今年3月1日,科创板上市企业达391家,股票总市值为5.2万亿元。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以来,市场运行总体保持平稳,规模逐渐增加,科技含量不断上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上海代表团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提出,进一步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除了要完善制度体制,也要在政策环境和配套措施上发力。
在樊芸看来,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之所以备受期待,因为它背负着一个愿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无论是中芯国际回归A股,还是国盾量子等量子通讯技术企业、医药企业的上市,科创板的行业属性为A股科技股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导流和产业扶持作用初步发挥。
“科创板作为注册制改革‘开路先锋’被寄予厚望,然而目前一天几百万的交易量,不足以支撑这一重要的金融要素市场,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樊芸说。
调研发现,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在配套措施方面还遇到不少问题。知识产权诉讼是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恶意诉讼。这些恶意诉讼者往往找一个空壳公司,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进行知识产权起诉,科创公司为此不得不分出人力和精力来应对这类诉讼。“一告就立案,一立案IPO流程就中止,企业不得不撤材料,或者和恶意诉讼者‘私了’。”樊芸说,即便之后企业反诉这家空壳公司胜诉,也没有办法得到补偿,这对企业来说,既延误了上市时机,也造成了重大损失。
恶意的知识产权诉讼影响到企业的整个IPO进程,而目前的司法机构对知识产权相关诉讼,连侵权列表都未提供就进行受理。企业受到恶意诉讼后,上交所没有相关救济机制,企业只得重新排队,耽误了申报时间只能自认倒霉。
网络舆论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据反映,市场上已存在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恶意抹黑的黑色产业链。比如通过网络舆论发布不实消息,影响企业的上市进程。
樊芸调研发现,当一家公司决定申报科创板上市时,一旦发布招股说明书,就会收到很多“采访提纲”。这些所谓的“采访提纲”,实际上是勒索邮件。他们从招股说明书中断章取义,有些把行业、企业固有的风险点作为抹黑材料,被讹诈过的公司苦不堪言。
“这些文章看似有很多‘内部消息’,实际上在关键地方偷换概念,以达到对竞争对手抹黑的目的。”樊芸说,对这样的行为,企业百口莫辩,等到投诉媒体虚假报道判决下来后,这件事的热度已过,没有人关心企业是否胜诉。而这时企业形象已经受到影响,申报进程也被迫拖延,而对这些情况,监管部门并没有评价机制,采信也缺乏依据。
樊芸建议,证监会、上交所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联系工作机制,对有关专利注册知识产权问题,在浦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复制。证监会、上交所应该争取更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根据科创板有关规定开启中介和专业服务,并加强对第五套标准信息披露提供支撑。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该有依据,不能空口说白话。”樊芸建议,上交所应该设立针对恶意知识产权诉讼受害者的救济机制,如企业是无辜的,无需重新开始排队。政府相关部门也要依法履职。严厉查处通过讹诈IPO企业来盈利的黑色产业链,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媒体报道。
“对科创板注册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亟需上位法的支持。”樊芸建议全国人大及时修改证券法中关于注册制的内容,依法促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注册制是未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方向,我们对科创板注册制改革都满怀期待,希望科创板发挥资本市场改革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樊芸说,这几年,全国人大对代表有关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建议的反馈和回应,让代表们很受鼓舞。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推动下,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不断推进,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已经显现,制度改革的“试验田”作用也得到了较好发挥,希望能够再接再厉,将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引向深入。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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