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为何不国有化(不是国企的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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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证券公司一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现在中国的证券分为4类.1.国有控股(国信证券)2.私有(腾讯证券)3.外资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资
摘 要]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当股权结构同股东性质结合起来考察时更是如此。但是,股权结构只是影响公司治理的一个因素,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与股权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样,都可能损害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试图使各股东均匀持股并适度参与公司治理的努力,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
美国证券市场发达,法规体系完备,证券监管架构成熟。研究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对改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权结构存在以下特点:
1。股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极为分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机构投资者股东合计持股占有较大比重,但单个机构投资者持股较小。从2001年总市值计算,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5.5%,却是由数百个甚至1 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5%,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 86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美林证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60%,分散在1 180个机构投资者手中;嘉信集团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1%,分散在1 08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2)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为54.5%,其中高盛集团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达84%,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3%。远远高出标准普尔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1家,十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4%;前五大投资银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7%。若以投资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为16.7%。其中高盛集团的股权集中度为5.86%,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14.56%。
2.股权高度流动。美国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开交易的活性股。所谓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0%。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为68.8%,其中爱德华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达98.8%。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是五大投资银行中的高盛集团、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团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占比重分别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较大。
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质和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的。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权极其分散,一旦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投资银行业绩欠佳时,机构投资者便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使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3.大量内部持股。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24.9%,其中高盛集团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90%。美国投资银行的内部持股大多是实施长期激励策略或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会受到一定限制。由于存在大量内部员工持股,因此公司员工特别是高级经理人往往比较注重对公司的治理。
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律体系和监管架构都不完善,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市场和转轨经济的特征,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在这里笔者选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证券公司中总资产规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为样本,对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状况进行研究。在比较中,笔者选取能反映公司股权集中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指标进行衡量,并给出了全行业的平均水平,见表1。
表1 2002年国内排名前20家(以总资产计)证券公司股权分布表
证券公司
总资产(亿元)
净利润(亿元)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
银河证券
申银万国
海通证券
华夏证券
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
天同证券
大鹏证券
华泰证券
光大证券
湘财证券
招商证券
广东证券
国信证券
东方证券
北京证券
上海证券
长江证券
联合证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业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过对上述样本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分布状况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如下特点:
1.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总体上讲,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的集中度较高。从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 29.57%,远高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股权最集中的是银河证券,为100%(由财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鹏证券,为4.40%。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54.27%,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16.7%;全行业股权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6.20%和63.42%。
2.各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性较大。各个证券公司由于其历史起源和发展过程各不相同,股权的具体分布状况存在很大区别,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可概括为三种类型:
(1)股权极度集中型。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证券、银河证券和中信证券,前两者的股权都集中在一个股东手中。
(2)股权均匀分布型。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个数也比较多,且前几个股东往往同等比例持股。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证券、大鹏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和招商证券。从数据上看,这些证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处:单个股东拥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鹏证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东不占有绝对控制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不超过50%,其中大鹏证券的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多。但即使是该类公司,其股权集中程度也明显高于美国投资银行。
(3)股权相对集中型。股权相对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少数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从高到低的阶梯式形态,其中最大股东拥有一定的控股权。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国信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国通证券和华泰证券。在数据上它们反映出的共同点是: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证券甚至达到51%,处于核心股东的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总和已达到60%以上,与第二种类型的前十大股东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权具有相对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在80%以上,国信证券和湘财证券甚至达到了100%,也就是说,这两个证券公司的股东个数不超过10个。
3.国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据2002年度113家证券公司上报的数据统计,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性质的公司总计有88家,占证券公司总数的77.87%,见表2。这说明不仅国内证券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少,而且性质也较为单一。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为的主导下产生的,而非市场选择的结果,因此我国证券公司所有权性质具有典型的国有企业特征。
表2 2002年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
第一大股东性质
家数(家)
比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其他性质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计
113
100
4.个人持股极少。截至2002年底,从对118家证券公司总体股权的统计情况来看,个人股东所占比例非常小,仅有0.52%。
近年来不少证券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或重组改制,股权结构相应发生了变化。总体来讲,这种变化呈现以下明显特点:第一、国有资本仍居主导地位;第二、民营、外资等非国有资本开始投资证券公司,已出现少数民营资本实际控股的证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的现象比较普遍;第四,个人参股证券公司微乎其微,内部持股几近于零。
三、中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比较
1.股权分布差异。
(1)股权集中度不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有7家投资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不超过5%,这十家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的加权平均数也只有16.7%;而我国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达到100%,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远远高于美国的水平。
(2)股东类型不同。除大量的机构法人外,美国的投资银行还有众多的个人投资者,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高达54.5%;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目前基本上全部为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很小。
(3)股东数量存在差异。美国各个投资银行的股东个数很庞大,仅机构法人数就超过了140个,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个机构股东,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数目十分有限,除国泰君安的股东人数达到136个外,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数基本上在100个以内。
2.股权流动性差异。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除法人之间转让外,其流动性近似等于零。美国大型投资银行无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这既使其股权分布比较分散,同时也使其股权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属于交易比较活跃的活性股,如果投资银行出现公司治理上的问题,或者投资银行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就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出该公司的股票,由此对投资银行形成一种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
与美国形成对照的是,我国证券公司的性质决定了股权流动性很差。除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外,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没有上市,股权只能在法人之间协议转让,不能通过证券市场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机制实现转让,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权结构对证券公司治理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一般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可简单地划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集中型股权结构,包括极度集中和相对集中两种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现为“一股独大”。“一股独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包括:占据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他股东股权比例高,但其他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分散型股权结构,包括均匀持股和极度分散两种形式,在这类结构中没有形成特别的控股股东。
对这两种股权结构的评价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同时也左右着公司治理研究发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权结构的人认为,尽管可能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但大股东可以对经营者形成有利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集中型股权结构是比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发现,在美国非投资银行类上市公司中,有相当多的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弗兰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统计,1990年德国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5%。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下,集中型股权结构并不一定导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施勒弗和维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经理行为,降低经理层代理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同时,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使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高度分散情况下的“搭便车”问题;此外,大股东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解决了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层之间在投资机会、业绩表现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主张分散型股权结构的人则假设多元化股权能够形成股东民主,有助于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进行制衡,减少和防止管理层浪费自由现金流的决策行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认为,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和市场价值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权结构下股东两极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强的情况下,分散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高效率地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或采用“用脚投票”方式对公司经营施加影响。但是,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一个股东都缺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 (Grossmanand Hart,1980),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权的治理效应,也就是股权结构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其具体表现为股东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行为。分析股权结构要分析股权结构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股权结构的“质”体现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谁持有公司股票;股权结构的“量”体现为公司股权结构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权结构质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资者行使权利”的方式,按这种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结构又可分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内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结构又称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结构模型)。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中所要求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比较发达,公司股权比较分散,一般股东与企业的关系淡化,股东权利弱化,而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由于受法律的制约不能对持股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用脚投票”成为一般股东行使其权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者的风险成本较低,但这种模式要对经营者形成一个强大而完备的外部制约机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较大。内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又称为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与前一种有些不同: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间大量持股和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股东有条件对公司管理进行直接控制,而对资本市场依赖较小,所以说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较低,但同时投资者也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成本。另外,如果在这种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就很容易形成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治理结构形式都是无效的。
2.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在前面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就整个行业而言,我国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特征是:股权集中度较高且股权性质基本上是法人持股,个人持股极少,内部控股接近于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国有单位持股。
单纯的股权集中或分散并不一定会加大治理成本,从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实际情况看,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而东亚和欧洲的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就比较集中,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国证券公司的问题在于,股权结构的集中同股东的国有性质相联系,即国有控股权在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中具有垄断性。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尚不发达、法律不完备、外部监督安排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股权结构集中于国有性质的机构股东,一方面使大股东容易干预、控制经营者行为,通过支付特殊红利,进行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合理利用会计准则进行利润操纵,甚至与经营者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国有股东的虚化又使得国有股权的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里,这本身就产生了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别是在外部监管安排和资本市场发展不配套的情况下,这种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创造了一个寻租空间,使内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权集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国内不少文献的研究结果不尽相同。支持股权集中的人认为,大股东可以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从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对的人认为,控股股东有更强的能力和动机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实,问题根本不在股权集中的程度,而在于同股权结构相适应的股东的性质及其行为方式。在国有股东为主导的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高或者说“一股独大”现象肯定不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并且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
按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0%和50%作为分界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2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这样区分之后,根据CSRC的《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可以得到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们来比较这两组公司2002年的业绩(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见表3。
表3 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的影响
类型
均值
中值
标准差
T值
Z值
股权集中度高(第-大股东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权集中度低(第-大股东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说明:T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的均值是否有显著差异,Z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是否同分布,*,**分别表示10%,5%的显著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CSRC2002年《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加以整理而成。
实证分析表明,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对其业绩确有影响,股权集中度高的证券公司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35%,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虑到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态分布,为了使结果更加稳健,我们进一步采用Mann-Whitney检验,从中值来看,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为-6.48%,也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这个检验为我们提供了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影响的实证证据,表面的结论是,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其业绩水平较低,说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实际揭示的内在关系是,由于国有股权在证券公司中占主导地位,使我国证券公司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外,增加了国有股权所有者与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内部人手里,增加了代理成本,影响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终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作者:陈共炎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年第3期
Q2:中国这些证券公司没有私营的吗?都是国有?
国内有很多民营控股的证券公司。
目前业内普遍认同的民营券商包括:民生证券、富友证券、新华证券、大通证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爱建证券、泰阳证券、青海证券、东吴证券、广州证券、德邦证券、世纪证券、长财证券、新时代证券等等。
Q3:请问证券公司都是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吗?
刚开证券市场时是,记得好像是98年以后,随着一部分证券公司的破产,倒闭,重组等开始就出现了一大批民营企业控股和一少部分自然人控股的证券公司,现在市场上好像还有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了
Q4:互联网为什么不实行国有化???
不是不想,而是实现不了,不过现在已经比以前管的太多了
Q5:证券行业主要做什么的?
证券行业一般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公司一般分为总部和分支机构两个层次。总部的职能部门一般有做衍生品的,做行业分析的,做固定收益产品的,做零售业务的,专门负责企业融资,收购兼并等机构业务的,做资产管理的,做融资融券的,做自营的等等。分支机构层面一般就是做零售业务(即散户炒股)和部分机构业务的。 下面转帖一个不错的帖子,希望对你有帮助 整个金融行业大致分为buyside和sellside两大类。sellside做的主要是把各种asset变成各种金融产品,提供给市场。sellside主要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投行。投行内部结构也很复杂,按照产品分大致分为fixedincome和equity两大类。按照业务分大致分为IBD,sales&trading,equityresearch,assetmanagement(这部分和buyside性质是类似的)等。IBD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靠近的是corporate一边;sales&trading主要进行产品销售和交易,有时候投行会扮演marketmaker的角色以保持市场的流通性。 buyside主要进行的是投资管理的业务,所以也称为IM(investmentmanagement)或者AM(assetmanagement),主要由各种机构投资者组成,包括mutualfund,hedgefund,pensionfund等等。 就careerpath来说,很难说谁好谁不好,关键看每个人的特长和个性。IBD适合工作热情高涨,吃苦耐劳的人。sales适合善于人际交往的人。trading适合能承受巨大压力,并且对市场感觉敏锐的人。equityreasearch适合做事踏实的人。一般来说IBDcareerpath比较按部就班,需要熬年头,能熬上去的不仅需要良好的业务能力也需要强健的体魄。tradercareerpath风险很大,可能在2年之内就毁了前程,也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平步青云。我知道一个顶尖的trader从associate升到director只用了2年。sellsideequityresearch行业前景有一定问题,因为regulation越来越倾向让research保持独立性以保护投资者。 Buyside总体来说lifestyle比sellside好,收入也超过sellside。不过,进buyside也远远难于进sellside。 注:当今金融产业之庞大和复杂远远超过常人想象,在整个金融产业链上还有着很多细分的行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 补充一下,帖子的职业分工主要是指成熟市场的情况。国内情况有所不同。 金融领域的开放让国内很多年轻的朋友一下子豁然开朗。不过随之而来的是扭曲的价值观:进投行的是牛人,进四大的是凡人,进企业的是土人之类。在此还想表明以下我一向的观点:工作本身没有等级之分,我决不赞成投行就比四大“高级”之说。任何一个人能在本行干的出色的才是牛人。选择职业道路应该看自己喜欢干什么,自己能够干什么,然后尽量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如果一心只想往“高级”的工作钻的话,可能回头看来还是一事无成。 hedgefund中文翻译成“对冲基金”,这个翻译是准确的。不过有意思的是,现在主流的hedgefund往往做的不是hedge,相反很多hedgefund对一些市场趋势进行大胆的speculation(中文是投机,贬义词,英语的原意是中性的,是hedge的反义词,表示承担风险而获取超常的收益)。如果把hedgefund和国内的情形联系起来看,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私募基金”。这个意义上而言国内存在hedgefund已经已经有些年头了,只不过因为法律界定而没有露出水面。现在管理层正在进行私募基金合法化的进程,应该很快就能成为正大光明的一支金融力量。(国内现在往往把PE翻译成“私募基金”是不准确的,下文还有相关论述) 在成熟市场上hedgefund通常是相对于mutualfund而言。其差别是:mutualfund是公开招募,并且公开交易的开放型基金。国内市场上交易的开放型基金大多数属于mutualfund。而hedgefund则大多是私下招募,并且封闭的基金。 在全球金融市场,hedgefund已经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角色。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到最近两年的商品期货的超级牛市都可以见到hedgefund的身影。由于hedgefund收益率普遍高于mutualfund,最近几年全球范围的hedgefund都取得了快速的成长。再加上全球性资本过剩,现在几个billion的fund都算很小的。 稍微提一下对冲的概念。对冲是一种控制金融风险的手段。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你买了100股股票,然后又担心股票下跌,你就可以再买一个认沽100股的期权(putoption)进行对冲。最后无论股票怎么跌,最差的结果就是你以putoption的执行价(strike)卖掉手中的股票。 和对冲相关但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是套利(arbitrage)。套利是指把所有相关风险完全对冲掉以后可以获取的无风险收益。比如说中国银行的美元牌价是8,门口黄牛的牌价是7.8,你可以用7.8人民币从黄牛那里换1美元,随后马上拿一美元换给BOC变成8元人民币,毫无风险的赚了0.2元。 就职业而言buyside和sellsidelink最多的是tradingdesk。双方的人马几乎是对应的。基本上都设有:trading,structure和research几块。一般来说sellside研究力量更为强大,buyside很多基本信息都依靠sellside取得。sellsidestructure侧重的是如何将金融产品合理定价,而buyside侧重于如何搞出模型更好的预测市场的变化。(本质是一样的)双方的trader做的事情倒是殊途同归。 当投行根据buyside要求设计出金融产品后,双方达成交易。然后投行一般会尽快地通过相关交易对冲产品风险,而buyside这时候一般是“一切尽在掌握”,因为买到手中的产品完全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订制的。这时候,双方是合作伙伴关系,大家赚自己的利润。另外有些时候,投行也会takeposition,这种时候双方都是marketplayer,关系也就变成你死我活的博弈了。 把业务上的link讲完后,职业上的link也就水到渠成了。双方trader作的事情十分接近,互相之间的跳槽也就十分普遍。research而言,投行的比较focus也比较辛苦,所以一般更加愿意往buyside跳,不过buyside本来也不需要很多的research,跳槽并不容易。structure是双方都需要的,虽然侧重不同,但都是通的,互相之间都有跳。 上面说的都是投行的市场一头。回过头说IBD(传统投行业务),更多的是和企业打交道,而不是和市场打交道。反之,buyside都是和市场大交道。所以IBD一般不容易转buyside。 由于国内这些年出现了很多成功风投的案例,大家已经不太陌生,这里简单的介绍一下PE。 国内很多地方把PE(privateequity)翻译成“私募基金”,这显然是不熟悉金融市场的人“顾名思义”所致。诚如上文所述,私募基金接近于hedgefund的概念(相对于mutualfund)。而PE是一个相对于publicequity的概念。我个人将其翻译成“非上市融资”,现在国内比较被认可的翻法是“私人股权融资”。 现在vc/pe是一个很时髦的词,无论在美国还是在国内。在美国火爆的原因是最近几年PE的收益率都明显好过publicmarket,导致PE的规模快速膨胀。在国内火爆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 其实现在vc/pe差异已经不是十分明显,很多时候人们把VC看成是pe的一种。如果进行划分的话,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对targetcompany投资阶段的不同。vc主要投资于公司发展早期,从种子阶段到上市前不等。而pe主要投资于有稳定现金流,businessmodel比较成熟的公司。PE最经典的做法是LBO(leveragebuyout),核心是将现金充沛而又失去发展动力的上市公司goprivate,通过大财务杠杆使公司有紧迫感,从而为股东提供更大的收益。 喜欢看电影的朋友一定知道《风月俏佳人》,其中理查基尔干的就是PE。片中罗伯茨问他你到底是干嘛的,回答颇为经典:“总而言之我干的就是把一家公司买下来,然后再拆成一块一块卖”。(注:这只是PE做法的一种,并不是全部) vc/pe是金融市场中最直接和企业打交道的分支。vc做的是整天看businessplan(bp),从中找出有前途的bp以及执行团队,随后进行价值评估以及投资。根据公司不同,有些vc会强烈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有些则没有。pe更多的是寻找有前途的被收购公司,并且进行金融改造。vc/pe最终的的目的都是找一个更好的价钱把公司股份卖掉推出,从而进入新的循环。具体操作方法VC/PE在其他很多地方都是不同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进一步讨论。 现在可以把金融产业链简单的串一串。在一个企业IPO之前,公司都是private的,这一阶段可以参与融资的就是VC/PE。当企业需要上市,这时投行就参与进来,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评估,然后公开招募。这时候,企业自己或者vc/pe提供的股份是原材料,投行将其加工成金融行业认可的“股票”。公开上市前后,buyside就会进行认购。接下来就是二级市场上的各方博弈了。 金融的原始定义是为买足企业发展需要进行的各种融资,因此金融必定有企业和市场两级。企业这级是金融行业的生存之本,市场这级可以看作金融行业发展壮大的动力。投行作用是金融产业链的hub,一端联系着企业,另一端联系着市场。企业这端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说资本主义出现后的几百年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而市场这一端则越来越庞大并且趋向虚无。很多衍生金融产品最早的出现是为了满足风险公职的需求,但很快变成一些豪赌的利器。会计师事务所的地位是保证企业(无论privateorpublic)企业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从而使其他机构可以对企业价值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如果没有会计师的存在,整个金融行业就会陷入一片混乱。因而会计师有“经济警察”之称。 整体而言,金融业连接企业一端的工作核心更侧重于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金融连接市场一段的工作的核心侧重于市场风险的控制以及对市场方向的判断。因为对技能要求的不同,两端互相转都比较困难。相反,只要在金融产业链的同一端,转行至少都是有逻辑上的可行性的。
Q6:证券公司是干什么的?主要是干些什么工作?
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承销发行股票和证券经纪代理买卖。新的法规已经允许综合类券商开展除经纪以外的其他业务,比如自营
柜台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客户开销户等等,一般的业务工作
客户经理之类的,主要任务是开发客户,需要一定社会关系和对股票的分析能力。
Q7:证券公司是干嘛的
证券公司——为投资人买卖股票提供通道。
身为一般投资人的我们,其实最常接触的就是证券公司了。我们在证券公司开户,也透过他们中介来买卖股票。其实证券公司在股市中的定位很像是一个百货商店,方便消费大众买卖。所以你可以跑到你家隔壁的证券公司看盘、买卖,而不用亲自跑到证券交易所交易了!
那么,所有的证券公司都可以居中帮投资人买卖股票吗?——不是。 一般投资人必须透过证券公司买卖股票,但并不表示所有的证券公司都从事中介股票买卖的业务。
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
证券经纪商
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证券自营商
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证券承销商
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另外,一些经过认证的创新型证券公司,还具有创设权证的权限,如中信证券。
证券登记公司是证券集中登记过户的服务机构。它是证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兼有行政管理性质。它须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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