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故意不给小股东分红(公司不分红小股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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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户外广告公司大股东不给小股东分红怎麼办
要么大家都分,要么都不分,否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Q2:如果公司的大股东扣发小股东的分红,怎么办?
公司在盈利后没有分配利润,属于公司内部的经营方针,直接起诉法院主张利润分配是有程序问题的。《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其中有一条规定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三十八条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其中有一条是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批。这是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程序。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将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此时股东不再持有这部分财产的直接处分权,而是持有股权。财产进入公司后,经过运营产生利润,利润也是属于公司财产,而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只有这部分利润分配到股东手中,才能变成股东个人财产。所以股东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公司的利润为自己所有,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股东会在有利润可分的前提下,可以决定分或者不分利润,股东会决议的作出,是各个股东的投票决定的,这些都由公司章程所约定,所以公司一旦有了利润必须分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另外公司的利润和股东的股利也是两个概念,公司的利润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取相应的资本公积金后才可以分配。股东会如果批准了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分还是不分配,分配多少。股东认为分配方案存在问题的,可以就分配方案提出诉讼。
另外《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法律规定对主张股利分配的股东而言,条件非常苛刻,可以这么形容,只看得到权利,而没有办法行使。《公司法》考虑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主要是人合和资合的双重特点,代为设立的公司中,股东之间多数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同学之间合股,公司创设之初,股东之间具有人合性,因此在公司创设之初多考虑“人合”的因素,同时在章程、股东出资协议等法律文书中最好把利润分配的周期确定下来,以免日后的纠纷
Q3:一直不给小股东分红,算不算职务侵占罪
公司在有盈利情况下不分红,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公司强制回购你的股权。
这样的情况和职务侵占罪基本上是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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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大股东是否有权随意决定不进行股东分红
这主要看大股东表决权的占比率,如果大股东表决权超过50%的占比率,的确有决定权。因为即使投票表决,也无法否决大股东的动议。
Q5:一直不给小股东分红,算不算职务侵占罪
公司在有盈利情况下不分红,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公司强制回购你的股权。
这样的情况和职务侵占罪基本上是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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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与朋友合伙成立公司,由朋友完全出资,而我带客户关系,只具有分红权,不具有股权,我是否有理由要求股权
你好朋友我们素不相识也曾未谋面,但在你点击我的贴子的这一刻,我们就不再陌生,我们就是朋友,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互联网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的时代,我们的相遇相识已不是偶然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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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一个公司重新分配股权,也就是又加一个股东,但是新加的股东只分红不参与决策,有必要分股权吗?还是分红
只分红不参与决策,那就没必要分实股,只要虚拟股就可以。
因为是虚拟股,所以不需要到工商登记注册,
只要内部签订相关的股权分红协议即可,
股东的分红来源,可以有其他股东的分红稀释或者一个股东的分红转让,
作为虚拟股的股东有三个情况。
1.无决策权
2.不用掏钱购买
3.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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