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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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要看B是什么性质的公司,有限公司就以自身财产偿还债务,无限就是连带。
前者的话只有C在偿还债务后在担保范围内可以向A追偿,但其他债务人不能向A追偿(除非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况的存在)
后者就不解释了
Q2: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是人类生产实践文明史上的一颗熣灿的明珠,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核心含义,就是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超出出资额的,即使有再多的公司债务也不应当再让该股东承担了,此为法定的责任限制。但是,为了防止恶意利用这一制度而故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公司是债务人,但公司股东为了逃废债务而把公司的资产进行转移,或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高度混同等等,以实现法律的平衡,法律也设计出了一种补救制度,即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又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实施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行为,而使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该股东偿还公司债务,此即为----揭开了公司表面上人格独立、财产独立的面纱。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该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逃废债务。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财产混同、业务混同;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能否适用的一个客观标准。又是一个弹性较大的条款,由法官自由裁量; 3、在债权人利益受损害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要证明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 4、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在主观上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5、股东所承担的应当是补充连带责任,即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权人债务,公司财产不够的,方才由股东承担。 5、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为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有限责任的行为的股东,未实施这一行为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杨佰林 京衡律师)
Q3:《公司法》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1,股东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出资。当股东的出资没有完成的时候,需要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额对债务负责任。
2,股东利用股东地位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时候,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3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第20条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Q4:公司经营收入到了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帐户,那么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公司是否应承担?
应该承担。也要根据公司注册时个人法务人是谁。如果不是法务人。可以到银行申请流水账单。财务打款记录以及付款记录聊天记录。总的来说就是抓住有利证据。希望能帮到你
Q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债务么
领导是什么性质的领导?如果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股东变更,对于公司后负债务,原股东不需承担。我很好奇你们变更股东这么容易?
Q6:公司欠债不还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基于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但股东滥用权利的除外,可追问。
Q7:公司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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