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最新消息重组(柳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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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柳钢股份为什么跌这么多?
不值得原来的价格自然会有个价值回归的过程.
Q2:柳钢股份重组到底进行的怎么样了?何时复牌?
等公告
Q3:柳钢股份停牌是怎么回事?
内部有重大事项发生但是没有对外公开发出公告通常是重组,资产并购,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有什么决议之类的,具体原因只能等更进一步的公告了
Q4:股票每个板块的龙头股有哪些?
你疯了吧,人家整理要忙死了,打开板块排行 然后自己按F10看 行业地位
Q5:柳钢历史简介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简称柳钢),位于广西工业重镇柳州市的北郊,距离市中心约10公里,占地面积13平方公里。自1958年创建以来,柳钢现发展成为拥有资产总额超过220亿元的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形成了以钢铁为主,包括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机械制造、汽车运输、旅游商贸、房地产、环保、水泥等产业的(集团)公司。现有在岗职工1.4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0余人。 柳钢2006年铁、钢、材产量齐超500万吨,主营业务超过200亿元,在2006年度世界钢铁企业产量排名(粗钢年产量为200万吨以上)中名列第53位,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全国500家最大企业集团中名列第146位.。同时,在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柳钢名列第187位,位居广西工业企业50强之首。柳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职工培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柳钢铁、钢、材均具备600万吨的年综合生产能力,拥有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12个主体生产厂和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有6米大型焦炉、240万吨氧化球团生产线、1250 m3高炉、100吨转炉、2800mm四辊轧机、高速线材轧机、中型连轧生产线、冷轧和热轧带钢生产线等现代化生产装备,可生产热轧宽带钢、冷轧板带钢、中厚板、棒材、线材、中小型材六大系列数百种规格产品。柳钢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创名牌工作,1998年通过GB/T19002:1994质量体系认证,2001年通过2000版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4年通过GB/T28001:2001标准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柳钢执行国际一般水平标准和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钢材产品产量占钢材总量的80%以上,有4个品种获全国冶金行业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6个品种获“广西区名牌产品”称号,其中热轧带肋钢筋为国家免检产品,船用钢板获得中国、英国、挪威、日本、法国、美国、德国七国船级社的工厂认证,热轧卷板通过了进入欧洲市场的CE认证。2007年2月,“柳钢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柳钢始终坚持“以能力为本”的人才理念,以环境吸引人、以发展培育人、以事业和待遇留人。柳钢先后投入巨资建设技术中心大楼和先进的实验室,配备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精密仪器和设备。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立了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制定了产品开发、科研奖励措施和各类人才激励制度,为人才提供学习、培训、发展的广阔空间。另外,柳钢拥有宽敞舒适的单身公寓和现代化的室内体育馆、训练馆及室内游泳池,还投入巨资建设了柳钢宾馆综合大楼、设计院大楼、培训中心大楼、餐饮中心等设施。 柳钢在“求变、求进、求强”的企业精神指引下,抓住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向科技人员倾斜的激励分配制度,依靠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把柳钢打造成一个企业强、职工富、贡献大、环境美的现代化企业。
Q6:柳州柳钢集团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潘世庆 登记机关: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1981年11月13日
Q7:广西柳钢集团原董事长一审如何判?
南宁中院4月11日消息,4月11日下午,南宁市中院对广西柳钢集团原董事长梁景理等人受贿等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景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八十五万元。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本文图片均来自南宁中院微信公号
7名被告人听取判决
前排右一为梁景理
南宁市中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梁景理利用担任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指使其儿媳宋某与商人李某在香港成立某集团有限公司,审批通过该公司和柳钢股份公司的焦煤进口合作,由该公司从美国订购焦煤转售给柳钢股份公司,并同意为该公司出具可转让信用证及免收合作保证金,2012年至2013年间,该公司共完成13船转售焦煤业务,获取价差利润10853050.75美元,按照事先约定梁景理通过宋某可获得其中一半利润5426525.38美元。此外,李某还承诺在其一利润中给予15%的好处费给梁景理,经核算该部分钱款为569583.81美元。
梁景理2011年12月以股权溢价为由向柳州某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索取100万元,转入其大哥梁某控制的广西某物资有限公司账户内。
2006年至2010年,梁景理收受钢材销售代理商上海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某给予的“江诗丹顿”手表一块、T46庚申年邮票(整版)一版。经鉴定,涉案邮票市场价格为349800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间,为弥补违规持股的35名柳钢集团干部职工的分红损失,梁景理在审核柳钢集团各部门提交的工程奖励、年薪发放名单表时,指使朱传宾、林春英通过虚增奖励或年薪的方式,从柳钢集团套取公款共计563.5万元,并分发给包括朱传宾、林春英在内的35名人员。其中,朱传宾得款14.5万元,林春英得款21万元。
2009年8月,梁景理通过朱传宾擅自使用柳钢集团职工持股会资金,致使持股会到期无法缴纳税费,为此,2010年4月,梁景理未经柳钢集团领导班子同意,指使朱传宾等人从柳钢集团下属集体企业柳州某工贸有限公司挪用公款2000万元,以李朴成借款为名转入李朴成账户后用以缴纳税费。2011年,为应付审计才归还该款。
2010年5月,在梁景理的指使下,朱传宾、林春英、胡兵、李广、段磊将职工持股会及所投资成立的等关联公司未到保管期限的会计资料予以销毁,含会计凭证共27本、会计账簿40本。
被告人梁景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梁景理伙同被告人朱传宾、林春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增资金等手段非法侵吞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梁景理指使他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梁景理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近亲属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梁景理伙同朱传宾、林春英、胡兵、李广、段磊等被告人为逃避审计调查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账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鉴于梁景理有自首、坦白及积极退赃等情节,对梁景理犯贪污罪减轻处罚,对梁景理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从轻处罚。故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梁景理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八十五万元。
同案审理的被告人朱传宾、林春英、胡兵、李广、段磊、李朴成、被告单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也分别被以贪污罪、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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