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股票如何保护(婚前股票婚后变现)
内容导航:
Q1:股票与婚前财产的问题
你们 有明文 约定不
没有的 话
有第3人 在 吗
不然 没法 说
有 借条 也 中 啊
都 没有 ??
就 、、
也算 你们 是 合伙 做 生意
你家 分 财产 也 分 不 了 人家 的 钱 啊
但 有 个 明白 的 真平实据 法院 好 拿主意啊
在 不
就 在 你分 财产 之前
你 帮 你 朋友 开户 把钱 倒进去
得 等 个 好时候 啊
别 一 倒 把 股票 倒 赔了 啊
Q2:婚前股票账户怎么避免被分割
最好去做一个公证吧。但是之后这个账户再有操作和盈利,应该是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了。
Q3: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我没看到关于龙芯有境外投资人的报道,也不看好龙芯,龙芯的出现只能让头脑不清醒的国人YY一番,龙芯从面世之初就不具备任何商品化能力,而龙芯2的出现又卷入了剽窃MIPS处理器的丑闻,我不认为龙芯能形成一个产业,龙芯2电脑的1000元售价只能骗一骗外行人,一台和P3性能相似的机器要买1000元,硬件配置极度缩水,算一算同样的PC多少钱。侵权案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我不知道龙芯是否真的侵权,也不在乎,就算龙芯能拥有比P4更好的性能我也不会买,PC产业不是这么简单的,没有其它硬件和系统的支持一切都是百彻,谁也不能骑着法拉里的发动机去上班。
还有从你的标题我能看出你把它当成了民族产业,不过提醒你清醒点,所谓的民族产业只不过使用来笼络国人的一种手段,是有商业目的的,一切都不必太当回事
Q4:婚前买的股票离婚时要分吗,离婚时股票应该怎么分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应该属于双方经营性收益,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Q5: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金女士咨询: 我和丈夫是2008年初结婚的。 在2004年的时候,我以个人的钱款买了一定数量的股票,一直捂着未动。到结婚前的时候,已经有了近17万元的收益。结婚没几个月,我们一起在电脑上看股票行情的时候,他看到我的股票收益有15万元。丈夫替我高兴之余开玩笑地说:“这15万元也有我的份,将来若离婚,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虽然他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但是我听了心里很不舒服,也很想弄弄明白。 我想咨询一下: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个人的“私房钱”? 三、万一我以后把股票抛掉,我的这些股票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里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二、“私房钱”的范围。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上述司法解释虽然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该解释对“投资取得的收益” 之含义并无明确界定,因此,对“投资取得的收益”的归属问题,应根据不同财产形态的性质区别认定。(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一方婚前或婚后仅供一方所有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收益部分应归夫妻共同财产。(二)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三)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黄金或古董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你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赚的收益,不能认定为“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符合“万变不离其宗”的财产分割原则。 四、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Q6:婚前买的股票离婚时要分吗,离婚时股票应该怎么分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应该属于双方经营性收益,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Q7:婚前股票基金如何证明个人所有
公证处公证,或找律师事务所帮忙处理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2-1892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