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与股权(股权转让与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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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实收资本和长期股权投资该怎么区分?具体点!
说简单一点,实收资本是别人对你投资 注入的资金 是你股东对你的投资,被动;
长期股权投资 是你对别人的投资,你是股东,主动
Q2:股权变更和实收资本增加有区别或者联系吗?
股权收购大于实收资本这样可以的。和实收资本没有关系的。
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只有一句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也就是说,除非章程对公司对外投资有限制,只要不成为被投资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人,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没有限制。
Q3:股权转让时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的问题
对于一般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其注册资本,应全部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此时不会出现资本溢价。而当企业重组并有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就不一定全部都能作为实收资本处理。其原因主要有: ① 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 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 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③其他原因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 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 ,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 说白了就是获利代价,不用明细到—某某公司,资本溢价从产生开始就是共同权益了。
Q4: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样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转让的价钱自己协商,可以溢价也可以折价,就算100万转让或者一分钱不要转让都是可以的,双方在没有隐瞒的情况下自愿就行
所以不一致并不影响股权转让
Q5:股权转让是实缴资本还是认缴资本
股权转让,转让的是股东所持公司的股权,实缴和认缴会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也可以转让,但根据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Q6:股权转让,实收资本减少,如何处理?
个人认为,差额应转入资本公积。
理由是,对当前的股东来说,以2000万购得了原先按汇率折算的2500万的股本,可看作是资本溢价,因此认为差额应转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Q7:企业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那么在做股权转让的时候怎么计算税?
股权转让的时候是用你的所有者权益减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部分,也就是你的留存收益的部分乘以持股的比例。按照分红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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