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权证是什么(农村股权证和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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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权证和股权凭证的区别
没区别都是公司签发的,作用一样,公司法上有相应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Q2:村民股权证是一人一本,还是一户一本
村民股权证是一户一本
农村土地(含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是以户为使用和经营单元,土地确权是一户一证。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涉及众多创造统筹、提留、集体收益的使用、承包方案等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空间讨论迅速腾达决定。如果村民入伙从事经营活动,可经村民大会多数决定收益的分配及方式。对村民持所谓“股权证”只是一种出资或身份上的证明。
Q3:股份确权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股票确权
1、股票确权必须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如投资者的股票从主板退市后到三板交易时,要把在主板时持有的相关股票进行股票确权,确权实际上是确认相关股票的股东权利。
2、相关的上市公司要被另一间上市公司进行并购且进行以换股的方式进行股票转换时,被并购方的股票投资者必须进行相关股票的确权。
Q4:为什么要实施股权确权
一)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贯彻国家法律的要求,是一项基本国策
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长期稳定的。我区实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制,其实质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成为股权,以股权收益体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同时《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结合我区实际,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应确权到户。
由此可见,南海区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是贯彻国家法律的要求,依法受法律保护。南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从1999年开始就得到当时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和中央农办的支持,发展到今天已经二十三年的时间,得到了从中央主管部门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认可。
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中央、省、市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保障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简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是党中央对南海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实践的肯定。
3、《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
Q5:农村土地股权证是什么概念
就是你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利。
Q6:突然发现有一家已上市公司原始股,但是没有确权求助相关法律规定程序
确定有受让、转让、或者是赠予股份的协议合同,应该有经办人的,可以去上市公司确认的,然后需要去中登公司登记的,接着就是在你账户里的股份了。
当然,如果已经经过股改,或变更了,那你的股权很有可能失效了。
Q7:农村办股权证要收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个人家产的有效证书,除了银行贷款抵押外,其他业务不能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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