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票是吸收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认股权证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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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有以下特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吸收直接投资不仅可以取得一部分货币资金,而且能够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吸收直接投资的投资者比较单一,股权没有社会化、分散化,甚至于有的投资者直接担任公司管理层职务,公司与投资者易于沟通。
3、资本成本较高
相对于股票筹资来说,吸收直接投资的资本成本较高。当企业经营较好,盈利较多时,投资者往往要求将大部分盈余作为红利分配,因为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报酬是按其出资数额和企业实现利润的比率来计算的。不过,吸收投资的手续相对比较简便,筹资费用较低。
扩展资料:
企业筹集资金的方式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
2、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3、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Q2:下列筹资方式中属于负债筹资方式的是 A 发行股票 B 发行债券 C 留存收益 D 吸收直接投资
B.发行债券
Q3:发行股票与吸收直接投资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啊,发行股票是圈钱,直接投资是创业。
Q4: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内部积累等方式筹资的资金都属于企业的什么
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资金。
Q5:认股权证是什么
认股权证(Warrant)俗称“窝轮”。作为一种变相期权,已被证券市场公认为最高风险的投资工具之一。它的最大魅力在于其涨跌幅远远超越股票,单日升跌幅度更可高达数倍,具有短期内快速积累财富的杠杆效应,正因为这种机会率的存在,令数以万计的投资者趋之若骛。
实际上,Warrant按英文含义解析为“授权证”、“许可证”,即是一种证明文件,犹如出入境通行证一般,持有人只有凭此证才有资格出境。同样,股票市场上的认股权证亦是一种权利证明,它是赋予投资者可在一定条件下,换取某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那为何又是期权的变相呢?由于认股权证有时间期限,是赋予了权证持有人未来的一种权力,例如:某工厂长年使用钢材作为其产品的生产材料,由于钢材价格在未来的一年内有可能继续上升,该工厂为了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遂与钢材生产商签订了一份认购钢材的期权合约,合同期限为6个月,价格为1800元/吨,并交付了5%的预付金。
这是一份典型的期权合约,按照条款规定,如果钢材价格真的是于未来半年上涨很多,例如涨到2300元/吨,工厂将有权力以1800元/吨的价格购进钢材,这样对工厂来说便有效的控制了生产成本,并且产品生产出来后随行就市,理想价格销售,工厂的效率也会得到提高。相反,如果钢材的价格不涨反跌,例如跌到1500元/吨的,工厂便可以放弃执行合约,损失的只是5%的预付金,工厂可以选择市价,从市场购进钢材维持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成本。
从上面的例子来讲,执行与放弃合约的关键是在合约的条款,即合约的条件,
所谓“在一定条件下”便是指以预定的到期日与预定的行使价(或换股价)。换句话说,投资者要行使该权利,首先在时间上有限制,规定某年某月某日为最后到期日,过期作废。其次是“门槛”限制,即相关股票必须在规定的到期日,达到预先设定的某个具体价位水平或之上,才有资格行使其权利。因此,从这里我们可引申出认股权证的定义:它赋予持有人一个权利但非责任,可在预定的到期日,以预定的行使价,购买或沽出“相关资产”(如:股份、指数、商品、货币等)。
Q6: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
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五十九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一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三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Q7:认股权证是什么意思
认股权证是一种特定的契约,持有人有权利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履约价格)购买/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投资者有权利决定是否执行履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发行者虽然收到权利金,却需要承担市场反向风险。所以在认购权证发行同时,发行者会在市场上买进一定头寸的标的股票进行避险。持有人获得的是一个行使权利而不是责任,持有人可选择行使与否。认股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在买卖合约上订明以一个指定的价格,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上面的定义就容易看出,根据权利的行使方向,认股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售权证,认购权证属于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售权证属于“看跌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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