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稀释能拿到钱吗(新股东入股原股东股份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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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股权稀释顾名思义就是股权所占比例减少了。一般情况下股权代表的是对公司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所以股权被稀释就意味这两个权利相应减少。
股权稀释,有两个层面上的解释,一是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股权被稀释,原持股股东一般指的是创始人团队。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转增红股而没有相应的资产注入,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
对企业来说,在融资扩大的发展过程中,股权稀释是必须的,合理地进行股权稀释,也能够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对于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是持有股权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关键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
Q2:股份被稀释是不是就赚不到公司的钱
股份被稀释掉之后,等于你手上的股票不值钱了,等贬值了超发滥发就等于好像是通货膨胀的越来越多,但是你发现外面的东西的价格会越来越高,但是你手上签也是知道多通货膨胀,你手上的钱不值钱,同样的一股股不上被稀释掉之后就是送股或者是怎么样?你价格下来了,其实还是贬值的一个股票,真正支持五团,他不一定要古有多多少多的数量,关节强,它的价值在于市场定位,tan,能不能定位在一个比较合理?社会都茅台,他们没人炒也是高价,他有人吵这些天假
Q3:有限公司股权在不知情被稀释了怎么办?
您说的稀释应该是指通过增资的方式,如果增资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应该你有权利要求增资,否则,做出增资的决议无效。
Q4:融资后原始股如何被稀释
1、融资时,投资者会对公司进行估值。然后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份。结果就是,原有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下降了,但公司的资产增加了。
2、以楼主说的为例:A公司成立,公司价值10W,共10W股,李某占有1W股,10%。
一段时间之后,拿到融资10W,那要看融资时候公司的作价。假设,融资的时候,公司是估值的50W。那么,投资方的10W,就占公司股票的20%。原来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就被稀释掉20%。
这时,李某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变为8%。至于股数,意义不大,看融资后确定的股本数,反正占8%就行了。
3、结果就是,公司变大了,资本增加了10W。李某的所占的股份比例变小了,从10%变成了8%。
Q5:关于公司新项目,新股东入股的股权分配问题
贵公司在初创期(创业初期)是4、3、3的股权结构(就是各占40%、30%、30%),你和A是投资方,股权比例相对较少,B不出钱但主管经营,核心力量在B方,占有较大股份,这是正确的,不过有隐患,等下讲。
现在有新项目,需要融资,就要涉及股权稀释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协商,这个需要扩展的部分是从哪一方去稀释,整体上也有关联的。简单说,比如原来公司资产100万,有100万股,每股1块钱,你和A各占30%也就是各有30万股,B有40万股。现在需要融资,就是增资扩股,假设需要融资100万,那么再多发行100万股,这个时候公司的资产达到200万了,总共有200万股的股权,那么你和A的股权比例(持股比例)就变为:30万股/200万股=15%,B的持股比例为:40万股/200万股=20%,就是整体上都被稀释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项目沾不沾边?这要看新项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来的公司假设叫“得力”公司,这个新的项目归在“得力”公司名下,那么就像上面说的一样,你和AB三个原始股东的股权都被稀释。如果针对这个新项目成立另一家成为“未来”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样的,如果设立子公司,那么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由其中一方来做股权稀释,比如说“个别员工和朋友”是你的员工和朋友,那么就从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来稀释出去,和AB无关,这时候是你掌控了这个新的项目。当然,新项目还是要依靠B来运营,那么还是规划于B的名下比较好,就是“未来”这个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别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来公司”的股权设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后来说一开始的4、3、3股权结构的弊端。法律规定:
1.持股大于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诉权利;
2.持股大于10%的人,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甚至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于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决策否决权
4.持股大于二分之一,股权的转让需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5.持股大于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权利,还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创业期,就是企业初创期,有决策的人持股建议不低于三分之二,现在你和A拥有30%,不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低于33.3%),任何的决策都必须通过B来表决才可以,但是B的股权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权都被稀释,稀释到连持股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话,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绑架了!以后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们决定的了,持有10%股权的人一旦闹事,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权众筹很多人,每个人投资比例不超过1%(因为超过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针对公司发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能面临找不到那么多人来众筹的问题。如果一开始B拥有70%的股权,后面的不管有多少项目需要融资,由B来慢慢稀释股权就可以了,而且还不担心公司的控制权,你和A只是作为投资家,不参与运营,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么多,只要公司内部协商分红的机制就好了,比如股权低,但是年底分红多也可以,另外拟定分红协议就能够实现。现在三个人股东的股权比例写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盖章的协议,就涉及到了法律的问题!
因此建议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释股权,最好是三人协商好之后再做定论。更多疑问,可咨询华绅资本集团。华绅资本集团专注于企业商业模式优化、股权涉及、投融资、挂牌上市、企业资源整合。与您携手共进!
Q6:有限制变为股份制,原股东股权是否为稀释?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因为净资产就是所有者(股东)权益,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题,改制后,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还是80%、15%、5%。
股份制改造时,自然人股东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股份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Q7:公司增发新股,如何稀释大股东的股权?
其实这是双向的。公司增发新股,如果大股东不认购,那么他的股权在减少;公司增发新股,如果大股东也同时认购,反而扩大了他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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