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如何打新股操作(新三板开户门槛降到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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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券商网网下打新三板如何操作?
精选层打新对新三板股票市值没有要求,因此需要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缴付申购保证金或其他方式),并实行比例配售。
其他的和普通新股网下打新流程一样
ps:
(1)只有在询价定价方式下,才有网下打新的说法;
(2)网下打新是有门槛的,不是任何人都能参与的(符 合一定条件;需要协会注册;开通精选层门槛);
(3)网下打新有可能有锁定期;
(4)参与某股票网下打新的不得同时参与该股票的网上 打新。
(5)有券商说需要持仓A股市值1000万以上,我不确定是否是必须的,我司培训说的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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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新三板新股如何申购?
申购流程:
T日(申购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9:15-11:30,13:00-15: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委托。
T+2日日终: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配售结果数据扣除配售部分对应认购资金,将剩余资金予以解冻。
T+3日:投资者可查询配售结果。
注: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要求在申购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即申购前投资者应将申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六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投资者不得使用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Q3:新三板怎么申购
普通投资者没有资格开设三板帐户,也就不存在申购三板的问题.
Q4:新三板新股如何申购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新三板委托申购:
1、委托种类: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分为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两类。报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当日有效,均可撤销,但成交确认委托一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则不得撤销或变更;
2、委托数量限制: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投资者在递交卖出委托时,应保证有足额的股份余额,否则报价系统不予接受;
3、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应答时间:2020-08-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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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听说新三板投资门槛降低了,想投资却不会怎么办?
新三板原来是要求机构投资者,资金要求是500万。现在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资金要求是300万。新三板现在上万家企业,就是说他这个股票很多。而且新三板上市的时候不盈利,也可以上市,他跟主板就有很大的区别。另外在财务报表上面,他也不像主板,他什么季报半年报他都不用公布,他就搞一个年报就可以了。他的信息发不少了,我们投资者了解他的渠道就少了,信息更新也就不及时了。交易上是竞价交易与做市商制度。如果你很了解这个公司,觉得他现在很便宜,可以考虑买。不然还是谨慎的对待好一些。
Q6:新三板协议转让确权后,上市之后怎么卖出?
现在买协议转让,确权后上市之后怎么卖出?新三板的股票,他的交易风格是正负5%。你通过二级市场,新三板市场来交易。
Q7:如何才能将手中的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卖出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一、委托方式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二、申报时间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三、申报类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报。
1.意向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2.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3.成效确认申报报送时,必须填写约定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四、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时间
1.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2.9:15—9:3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仅接受申报,但不对申报进行匹配成效。
五、成交模式:
(一)点击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定价申报成交。
1.成交原则:
(1)投资者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可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成交确认申报和该成交确认申报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定价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提醒你: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份成交。
(3)定价申报之间在协议转让方式内不能成交。
(二)互报成交:互报成交确认申报之间的成交。
1.成交原则:
(1)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各自委托主办券商进行成交确认申报,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确认成交。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效。
(三)定价申报自动匹配:收盘前,系统对未成交定价申报的自动匹配成交。
每个转让日15:00,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将证券代码、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尚未成交的定价申报进行匹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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