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修基金的使用起点(维修基金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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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您的问题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但是对于漏雨等小修的房屋维修费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物业让业主摊钱是不对的,除非合同里做了特别约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其筹集和使用必须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进行,物业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挪用。但是像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共有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改造,可走简易程序。经质检、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及业委会书面同意后,物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涉及电梯,可以由物业经业委会同意直接申请使用。另外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才能实施。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物业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最后,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一个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Q2: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能随便动用吗
对于公共维修基金这项费用,我们在购买了房子以后都是需经缴纳的,但是我们知道公共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所以我们如果想要使用它,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达到要求才可以。那么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小区公共维修基金能随便动用吗?
一、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在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专项用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二、小区公共维修基金能随便动用吗?
我们根据《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使用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须经七道程序:
1、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业主确认(应当经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办理备案;
4、头次开户;
5、资金划转;
6、竣工验收;
7、决算审核。
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使用商品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参照以上程序办理使用手续,工程款项划转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维修单位的账户。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小区公共维修基金能随便动用吗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公共维修基金是一项专门用于公共设施维修的费用,所以在使用上是有一些相关规定的。
Q3:维修基金什么时候用?
小区公共区域,比如外墙 楼顶 公共部位管道等
Q4:小区业主交的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
Q5: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维修基金是什么
直接挂失再重新补办一张卡就是了!如果注销再重新开户那审核时间还得等那么长
Q6:买房时怎么交维修基金
买入股票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行,
1、学会看大势才能赚大钱。大势不好,大部分股票都会下跌的。大势不好空仓,反之加仓并满仓。
2、买入公司的股票要分析其公司的基本面,做到心中有数。
3、学会和掌握技术分析,均线反压或在调整中的股票不要买,风险很大。
4、散户不要买大盘股,很少有行情的。要买高成长性的小盘股,就是暂时被套也不要怕,因为小盘股有股份扩张(送股)的机会
5、我国已经进入加息周期,对大盘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今年大盘是调整年,不会有反转行情的。要小心,快进快出,防止被套。因为随时会有利空消息。
Q7: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交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通知》还规定,此基金向市或区县小区管理办公室交纳,由其代管,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小区办将其移交管委会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企业代管。管委会成立前,基金使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可以由业主自己交纳,业主也可委托开发企业代收,那为什么有些开发商一定要在入住前强行收取此基金呢?
因为有部分购房人并不急于办理产权证,也就不急于交纳此基金,这样,当房屋在保修期后需要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没有交纳此基金的业主就会"沾"已交基金业主的"便宜",这是不公平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占用资金的可能。
建议:
交纳基金后,市或区县小区办会当场开具财政局的专用发票,并开始计活期利息。只要开发商能很快拿回相关发票,其在入住前收取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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