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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锁定期安排(科创板上市股东锁定期)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锁定期安排(科创板上市股东锁定期)

内容导航: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什么是股份锁定期?
  • 大股东减持新股算重大利好吗
  • 私募股权、直接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有何区别
  • 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什么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 科创板上市时间?
  • 新股上市后,大股东什么时候可以减持股票
  • Q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内容来自用户:多拉拉哇咔咔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长期健康发展,规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若干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中国证监会《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投资的早期中小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一)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不满三十六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二)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三十六个月不满四十八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六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三)截至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Q2:什么是股份锁定期?

    就是暂时不能卖出的时间段。

    Q3:大股东减持新股算重大利好吗

    大股东减持新股算重大利好吗?
    2017年05月29日
    一、
    管理层这次加班加点出台的“大股东减持新规”速度够快,值得点赞!
    一是,鼓励和倡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就限制股份减持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是,完善大宗交易制度,防范“过桥减持”。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
    三是,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
    四是,进一步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
    五是,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
    六是,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诚信义务,防范其通过辞职规避减持规则。
    七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八是,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他人持有的方式变相减持。
    九是,切实加强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十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对于利用减持进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加强稽查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

    Q4:私募股权、直接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有何区别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 )是指一个经济体系的投资者在另一经济体系的企业所作的投资,而此等投资令该投资者能长期有效地影响有关企业的管理经营决定。在统计上,若投资者持有某一企业10%或以上的股权,便被视为能长期有效地影响有关企业的管理经营决定。直接投资包括股权资本、再投资收益及其他资本。股权资本包括所持有分行的股本,附属及联营公司的股票。再投资收益是指未分发的分行利润及投资者从其附属或联营公司应得但未以股息形式分发的利润。其他资本涉及公司之间长期或短期的债务交易,包括母公司与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分行之间的借贷。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通常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过桥基金等。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包括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过桥基金则投资于过渡期的企业或上市前的企业。

    产业投资基金(Industry Investment Fund):根据原国家计委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经理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该《办法》同时规定,产业基金只能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其中投资于基金名称所体现的投资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60%,投资过程中的闲散资金只能存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

    Q5: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什么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Q6:科创板上市时间?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 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 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 2019年8月,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Q7:新股上市后,大股东什么时候可以减持股票

    一般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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