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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什么(国债专项资金需要偿还)

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什么(国债专项资金需要偿还)

内容导航:
  • 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什么
  •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 国债的发行主体是谁?国债是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 国债余额是什么意思?是要发出去的国债还剩的钱吗
  • 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是否需要偿还?
  • 谁有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呀?
  • 国债资金管理的主要原因
  • Q1:国债余额管理的主体是什么

    【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我国国债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国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国债余额管理制度、国债计划管理制度和国债计划执行制度。

    Q2:国债的发行主体是什么?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1.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2.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3.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是指国家在国外举借的债,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国债和向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及其他非政府性组织的借款等。国家外债可经双方约定,以债权国、债务国或第三国货币筹集并还本付息。 4.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5.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6.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一般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的流通性是最好的,在银行买卖的国债流通性就比较差。

    Q3:国债的发行主体是谁?国债是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国债当然是国家发行的啊

    Q4:国债余额是什么意思?是要发出去的国债还剩的钱吗

    国债余额是指中央政府历年的预算差额,即预算赤字和预算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和精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特别国债的累计额。分中央政府历年的预算差额和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赤字或发行的特别国债

    Q5: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是否需要偿还?

    不需要还,但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若未通过,政府可收回专项资金。

    Q6:谁有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呀?

    呵呵 我有国债但是我重来不去管理
    这样就是最好的管理

    Q7:国债资金管理的主要原因

    还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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