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什么时候停牌(股票非公开增发会停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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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定向增发会停牌吗?一般停多久的?
定向增发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而发行价格是焦点。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的规定之一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但该办法并未对定价基准日作出规定。一般认为,董事会公告日、股东大会公告日和最后停牌日均可以成为定价基准日。从董事会提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意向,到董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刊登,会有一个磋商过程。如果在此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那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也会发生大的变动,这就容易孳生利益输送行为。
而由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提出申请停牌,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二级市场股票的激烈波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并无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停牌条款。但其12.1条称:“本章未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规定也相同。倒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2月2日出台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这就出现了读者所说的“有的公司停牌时间长,有的公司停牌时间短”的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可以交易所认为合理的理由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和复牌,却未涉及停牌期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规定的制度依据是《股票上市规则》,但它同样未涉及停牌期限。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董事会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成熟预案并进行公告,但读者所说的弊端也存在。如果某上市公司迟迟不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那么,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复牌,这确实影响了流通股股东的流通权。在牛市中,就有可能“觉得错过了好机会”。其实,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会错过“斩仓”的好机会
Q2:上市公司定增上会要停牌吗
你好,定增需要停牌,但是定增过程不同周期停牌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谋划定增进行资产收购或者重组业务,可能会对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停牌时间较长; 在方案确立,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实际增发实施阶段,停牌时间较短。
Q3:有知道定增需要停牌几天的么
需要看具体方案的复杂程度,一般需要一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Q4:定增公布后还需停牌多久
一般公布后,都需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过后就可以申请复牌了,现阶段,证监会控制上市公司复牌,所以时间上不敢肯定,基本走正常程序的话,一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公布董事会决议并且公布复牌日期了。
Q5:定增过会还打压股价
定增全称为定向增发,指的是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打压股价主要是为了洗盘,洗掉不坚定的投资者。
股票的走势都是有规律的,不会一直涨或者一直跌,所以才会有波段,才会有各种打压与拉升。
Q6:定向增发会停牌吗?一般停多久的?
定向增发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而发行价格是焦点。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的规定之一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但该办法并未对定价基准日作出规定。一般认为,董事会公告日、股东大会公告日和最后停牌日均可以成为定价基准日。从董事会提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意向,到董事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公告刊登,会有一个磋商过程。如果在此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那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也会发生大的变动,这就容易孳生利益输送行为。
而由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提出申请停牌,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二级市场股票的激烈波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并无针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停牌条款。但其12.1条称:“本章未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规定也相同。倒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2月2日出台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这就出现了读者所说的“有的公司停牌时间长,有的公司停牌时间短”的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可以交易所认为合理的理由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和复牌,却未涉及停牌期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作出上述停牌规定的制度依据是《股票上市规则》,但它同样未涉及停牌期限。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董事会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成熟预案并进行公告,但读者所说的弊端也存在。如果某上市公司迟迟不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预案,那么,它的股票也就可以不复牌,这确实影响了流通股股东的流通权。在牛市中,就有可能“觉得错过了好机会”。其实,在熊市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会错过“斩仓”的好机会
Q7:为什么庄家在重组或注入资产定向增发前要打压股价
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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