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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交易限制(公募基金的分类)

公募基金交易限制(公募基金的分类)

内容导航:
  • 公募基金 关键业务操作的制约机制有哪些
  • 公募基金“专户”对“自然人”有没有限制?
  • 基金的买卖规则
  • 《新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 基金有几种类型?
  • 如何在近4000只公募基金中挑选出打新基金
  • 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 Q1:公募基金 关键业务操作的制约机制有哪些

    对于熟悉基金投资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公募基金的传统投资范围就是二级市场,那么,除了二级市场之外还有其他领域么?下面小编带领大家一览公募基金投资范围。
    目前,在传统二级市场以外,公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转让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证券衍生品以及黄金合约等商品合约。
    “围绕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证监会将在《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范围内大力支持公募基金创新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不断丰富基金品种、拓展基金投资范围。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基金参与融资融券、期权、商品期货等业务规则,探索推出不动产投资基金(REITs)等新基金品种。
    公募基金投资范围最近拓展到不动产领域,是一项将商业地产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实践。对于普通投资者,在财富管理和资产配置方面有了另一种新的选择。
    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Q2:公募基金“专户”对“自然人”有没有限制?

    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
    针对公募基金而言,分为一对一专户和一对多两种。即每一个管理人员对应一个客户,或一个管理人员对应多个客户。
    参与起点:投资者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Q3:基金的买卖规则

    开放式基金买卖基本交易规则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每日公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计算。目前,开放式基金类型目前主要有交易(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如上交所的ETF及深交所的LOF等)及场外代销开放式基金。
    ①投资交易(上市)型开放式基金手续:开立了上海(深圳)A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及A股交易资金账户,即可进行基金的买卖。投资方式可参照A股买卖基本交易规则;
    ②场外代销开放式基金手续:投资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网点开立A股交易资金账户(已有的不必另开)、基金交易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卡(由基金管理公司提供),并开通A股交易资金账户的银证转账功能。
    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及赎回开放式基金:开立基金户及其资金存取手续与柜台销售基金手续相同。投资者可通过下载中信金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场内/场外基金的(申)购及赎回。(具体操作请参照网上交易指南)
    基金认(申)购:在发行期买入基金,即为基金的认购;在发行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买入基金,即为基金申购。
    基金赎回:在基金开放期内,卖出所持基金份额,即为赎回。

    Q4:《新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私募证券基金首次入法
    新基金法针对适用范围,通过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充分结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市场运行实际情况,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新基金法。并通过设立第十章专章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自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一)采用合同法理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新基金法总则部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进行了规定,即“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不同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上更符合法理和现实需求。
    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的表述,新基金法对基金财产债务承担的自治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还规定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由基金托管人之外的人管理。第三章中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上述条款都表现出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新基金法赋予基金合同当事人更多选择的权利。
    (二)增加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引入合伙企业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比现行基金法增加了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即合伙企业。新基金法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种类,将以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的基金管理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合伙企业性质的基金管理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三)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严防非法集资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确定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性条款,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进行规定。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保护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提供了法律防火墙,严格控制合格投资者的人数,有效地防止非公开募集基金违法乱集资,也预防了在基金证券投资过程中因投资不利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形。
    (四)取消事前注册,确立自律登记制度
    新《基金法》排除了证监会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准入环节上设置行政审批的障碍,明确规定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要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登记制度豁免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的事前注册义务,减轻了其设立的成本,降低了设立的难度,通过加强协会自律管理,给予市场更多活力。新基金法用法律形式奠定了基金行业协会在行业的地位,为基金行业在自律管理下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行业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五)加重管理人义务,债务无限连带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述规定,一方面扩大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范围,充分尊重了投资各方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加重基金管理人的债务承担的义务,有效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六)私募股权基金应守法,违规投资证券适用本法
    为了严防私募股权基金在实践中违反《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投资于证券市场,发生监管套利行为,新基金法有针对性地对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也适用本法。即掩藏在私募股权基金合法外表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也明确地纳入了新基金法的规制范围内。
    二、适度松绑行政管制,关联交易首度放开
    (一)放松审核标准,提高申报门槛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证监会进行审核。
    新《基金法》的这一规定明显提高了申报审核的标准,提高了进入证监会审核的门槛,放宽了公开募集基金对基金经理自行选聘的权力。
    (二)放开法律禁止闸门,从业人员买卖证券成合法
    新《基金法》引人关注的一点在于,确认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而这极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产生侵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而相关监管只需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且对上述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则由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来进行,在制度设计层面是典型的自己监管自己。在外部监管层面只规定了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备案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不具有监管的效力。
    虽然新基金法针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产生利益冲突后的解决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在无底限的放宽监管力度的情况下难以得到实现。
    (三)建立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首实施
    新基金法增加了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这一规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想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证券投资收益的需求,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鼓励相关专业人士恪尽职守,取得长远收益,也是防范基金从业人员通过“老鼠仓”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正面制度设计,但制度的实施效果还有待验证。
    (四)促进市场繁荣,关联交易附条件放行
    新基金法解除了现行基金法对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要求使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证券投资市场的积极性和流动性,但是如何保证在利益冲突时,基金管理人不会利用基金财产实施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如何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实际操作中对证监会的监管必然会带来压力和挑战。
    三、提高风险控制监管力度,从业人员成防范重点
    (一)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力度,禁止内幕交易
    新《基金法》增加了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所实施行为的类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禁止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禁止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证监会还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经证监会批准,还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或者申请司法机关,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阻止其出境,并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二)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证监会可以责令更换。
    (三)严控基金管理人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新《基金法》增加了对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义务的相应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监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明确规定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不得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不得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四)明确基金托管人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规定了基金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未能勤勉尽责或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失误的责任承担问题,证监会、银监会有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影响所托管基金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上述权力机关还可以限制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或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加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规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投资人损失有保底
    新《基金法》规定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及其适用条件,明确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二)明确投资人知情权,可查私募财务信息
    新《基金法》特别规定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投资人常设权力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有法可依
    新《基金法》加强了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的日常管理,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职权。
    (四)加强投资人对基金监督,引入二次召集制度
    新《基金法》规定,因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不足50%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首次召集失败,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五、区分公募、私募和非法集资,私募符合标准的可转公募
    (一)公募基金管理严,禁止未经注册变相募集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明确将公开募集基金定义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基金形式。
    (二)明确非公开募集基金内涵,私募投资基金被排除
    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对象进行了明确,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三)明确非法集资的形式,严禁宣传推介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四)引入竞争机制,私募符合标准可转公募
    新《基金法》允许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这相当于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引入了更多竞争主体,一方面促进了公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更多符合公募基金管理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公开募集基金严格的监管体系中。
    六、专章规定基金服务机构,细化责任分配
    (一)基金服务机构首入法,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实行注册或者备案制,规定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证监会申请注册或者备案,基金服务机构准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则由法律明确授权证监会制定。
    (二)明确各方法律责任,连带责任适用广泛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另外,关于基金服务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新基金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基金服务机构应勤勉尽责,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勤勉尽责义务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不得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
    七、提升基金行业协会地位,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强制性入会,纳入证监会监管
    基金行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该规定是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基金服务机构则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也可以不加入。
    新《基金法》还明确了向证监会备案基金行业协会章程的机制,将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二)基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保护投资人
    依据新《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行业协会将发挥以下作用:
    1、自律管理;
    2、维护投资人利益;
    3、开展行业服务。

    Q5:基金有几种类型?

    基金,也即证券投资基金,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按照交易机制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数是确定的,一旦发行完成就不能申购,也不能赎回。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总数是不确定的,成立之后,投资者可以申购或者赎回;
    ②,按照组织形态可以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股份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基金的管理就像是一家公司,契约型基金则是通过签订基金契约来组织。我国的基金大多是契约型基金。
    ③,按照募集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受到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证监会的监管。私募基金则是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募集,在信息披露上也有特殊的规定。市面上见到的基金大多是公募基金。
    ④,按照主要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期货基金、配置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等。最常见的余额宝就属于货币基金。
    ⑤,按照投资风格的风险偏好可以将基金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收益高,风险也大。收入型基金偏重于稳定的收益,主要投资于债券、票据。平衡型基金介于两者之间,投资对象以债券、股票为主。

    Q6:如何在近4000只公募基金中挑选出打新基金

    打新基金的判别标准
    所谓“打新基金”,并非一种“固化”的基金类别,而是一种“动态”的基金概念。通常来说,只要在一定时间内、专注于参与申购新股的公募基金,都可以泛称为“打新基金”。自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之后,债券基金已经被全面禁止网下参与打新事宜。其他类型基金中,货币基金不允许参与权益类投资、QDII基金同样受限于基金契约、股票基金则被最低80%的股票仓位限制得束手束脚。所以,现阶段公募基金中的打新主力,其主要构成就是混合基金和保本基金。前者在留有60%保本资产的前提下,可以使用40%仓位进行打新;而后者更是拥有0-95%仓位调节空间。
    “打新基金”不会在基金契约里对其产品投资范围贴上“打新专用”的“标签”。这主要因为基金公司清楚“打新基金”的寿命有限,为了给今后留一条可以转型的后路(比如转型为绝对收益类基金、偏债混合型基金等),契约中对于产品的定位一般较为灵活。因此,投资者在寻找“打新基金”之际,需要从多维度进行辨别,并且实时跟踪
    1. 基金仓位。作为打新基金,其各期的股票仓位不应该、也不可能很多,一般各期平均仓位不会超过30%。相反,债券的配比会更多,而且债券组合的久期会较短,一般配置短融等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券种。银行协议存款更甚之,较为极端的基金,其存款净值占比可以达到80%以上。此外,作为短期资金拆借的重要品种,买入返售证券也一般是打新基金的“标配”。
    2. 业绩比较基准。一般而言,较为典型的打新基金,在产品设计之初会将业绩比较基准锚定为固定收益率。比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等等。换而言之,此类产品的定位是绝对收益而非相对收益。
    3. 投资风格。从混合基金来看,其打新基金投资风格一般为平衡型;保本基金投资风格则一般没有明确的界定。
    4. 净值波动率。如果一只基金专注于打新,其净值波动率大概率很小,因为其核心资产为风险收益不高的债券和货币,从低中签率来说,新股的净值贡献也一般不大。而从净值走势图来看,在特定的时间区间内,基金净值可能会出现相对快速上涨的过程,这主要是新股上市后的贡献。
    打新基金的筛选和业绩
    第一步,统计基金获配新股数量。一般而言,获配新股越多的基金,其“打新基金”的烙印就越深。统计发现,一年以来获配新股数大于等于12的基金总共有105只。(每个月发行一批新股,假定基金为打新基金,一年最少获配12次)。由于股票基金和指数基金绝不可能是专注于打新的基金,所以将其剔除之后,样本中还剩余60只混合型基金和21只保本型基金。
    第二步,定量筛选。一般而言,平均股票仓位和年化波动率均较低者,是“打新基金”的概率更大。具体筛选方法是通过计算保本和混合基金的各期股票仓位均值,再定性设定一个“打新基金”股票仓位均值的阀值,以进行第一道筛选。然后,计算第一道筛选基金的年化波动率,同样定性设定一个打新基金年化波动率的阀值,以进行第二道筛选。其中,混合基金和保本基金的仓位阀值设为30%,波动率阀值设为5%。通过定量筛选,锁定20只混合基金和11只保本型基金。
    第三步,定性判断。定量筛选结果必然存在误差,仅仅依靠历史获配数量、波动率和股票仓位这三个因子远远无法满足需求。例如,业绩比较基准、净值曲线陡峭度、重仓股等都是无法量化的,这需要主观判断。而且,以上31只基金组成的基金池中,就没有包含国投新机遇、长城久利保本、国联安精选灵活配置等较为典型的打新基金。所以需要在定量筛选的基础上,结合各项标准进行定性判断。通过定性筛选,我们认为,附表一和附表二中的21只混合基金和8只保本基金是“打新基金”的概率较大。 
    从基金业绩来看,由于以上29只基金均成立于2014年9月19日之前,所以出于公平性考虑,我们统计了近六个月以来的各个基金复权收益率。数据显示,截止3月25日,混合型基金收益率均值为13.76%,中位数为11.66%;保本型基金收益率均值为16.06%,中位数为15.27%。综合来看,现阶段的打新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几乎达到28%左右。
    附表一 打新基金一览(混合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获配新股数量
    波动率
    平均股票仓位
    近六个月收益率
    成立时间
    000556
    国投新机遇混合A
    29
    7.52
    7.68
    19.0645
    2014-03-11
    200001
    长城久恒平衡
    29
    6.90
    22.18
    9.2331
    2003-10-31
    000417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
    43
    6.74
    6.80
    17.3438
    2014-03-04
    000538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
    38
    6.28
    3.24
    17.9688
    2014-03-13
    253010
    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55
    4.81
    5.41
    16.7377
    2005-07-13
    000121
    华夏永福养老混合
    14
    4.47
    9.97
    18.4956
    2013-08-13
    000526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
    32
    3.70
    7.72
    14.3403
    2014-03-04
    420009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
    25
    3.41
    5.20
    7.7324
    2012-11-28
    166020
    中欧优选
    74
    2.84
    5.91
    7.0429
    2013-08-21
    160220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
    50
    2.70
    3.51
    11.2570
    2013-12-30
    000507
    泰达宏利养老混合A
    26
    2.51
    5.10
    7.5581
    2014-03-05
    400022
    东方利群混合
    43
    1.64
    6.83
    9.1247
    2013-07-17
    000431
    鹏华品牌传承混合
    56
    1.45
    4.81
    6.9311
    2014-01-28
    000433
    安信鑫发优选混合
    35
    1.28
    6.62
    6.3730
    2013-12-31
    000496
    长安产业精选混合
    15
    0.00
    29.39
    10.4707
    2014-05-07
    000763
    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
    23
    0.00
    13.16
    24.1276
    2014-09-19
    000639
    宝盈祥瑞养老混合
    47
    0.00
    8.55
    25.4278
    2014-05-21
    000664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
    30
    0.00
    7.87
    10.8977
    2014-06-13
    400023
    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37
    0.00
    7.85
    11.2588
    2014-05-21
    519127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混合
    12
    0.00
    7.61
    10.4433
    2014-06-26
    000597
    中海积极收益混合
    26
    0.00
    7.58
    4.9116
    2014-05-26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数米基金研究中心整理
    附表二 打新基金一览(保本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获配新股数量
    波动率
    平均股票仓位
    近六个月收益率
    成立时间
    487021
    工银保本2号混合发起
    41
    5.98
    4.72
    21.7033
    2013-02-07
    000030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
    33
    5.07
    13.49
    20.69225
    2013-04-18
    000126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
    36
    3.28
    13.48
    18.25765
    2013-04-19
    202212
    南方保本
    22
    3.04
    13.95
    14.82558
    2011-06-21
    202202
    南方避险增值
    82
    2.64
    13.50
    12.72979
    2003-06-27
    202211
    南方恒元保本
    22
    2.39
    10.14
    9.119608
    2008-11-12
    487016
    工银保本
    40
    1.73
    2.29
    7.287809
    2011-12-27
    000649
    长城久鑫保本混合
    47
    0.00
    6.78
    13.7931
    2014-07-30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数米基金研究中心整理

    Q7: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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