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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可转债(可转债80元买入会亏吗)

苏宁可转债(可转债80元买入会亏吗)

内容导航:
  • 哪位大侠把苏宁电器股票上市以来每次拆分比例给说一下?
  • 苏宁云商的员工持股计划什么时候实行的
  • 如何评价爱奇艺宣布完成 15.3 亿美元可转债认购
  • 把可转债的全部条款都考虑进来的定价方法叫什么?
  • 2018财务报表分析形考作业一:偿债能力分析(苏宁云商)
  • 参加可转债的回售会亏本么?
  • 可转债会亏本吗
  • Q1:哪位大侠把苏宁电器股票上市以来每次拆分比例给说一下?

    分红记录
    除权除息日 2009-04-10 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每10股派息0.3元
    分红年度 2008-12-31
    除权除息日 2008-09-26 转增10股;每10股派息1.0元
    分红年度 2008-06-30
    除权除息日 2008-03-28 每10股派息2.0元
    分红年度 2007-12-31
    除权除息日 2007-04-06 转增10股;
    分红年度 2006-12-31
    除权除息日 2006-09-21 转增10股;
    分红年度 2006-06-30
    除权除息日 2005-10-17 转增8股;
    分红年度 2005-06-30
    除权除息日 2005-06-03 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派息1.0元
    分红年度 2004-12-31

    Q2:苏宁云商的员工持股计划什么时候实行的

    二〇一五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苏宁云商股票。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涵盖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线上线下运营管理、商品供应链经营、物流服务等业务体系中高层人员;技术开发体系骨干;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及公司认可的有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2)公司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为3: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含自筹资金及借款)。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8517.9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1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计划草案对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2015年7月7日收盘价11.74元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6.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基本原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如下:
    1.依法合规原则
    2.自愿参与原则
    3.风险自担原则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战略转型的落地执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涵盖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线上线下运营管理、商品供应链经营、物流服务等业务体系中高层人员;技术开发体系骨干;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以及公司认可的有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孙为民、金明、任峻、孟祥胜,监事李建颖、汪晓玲、华志松及财务负责人肖忠祥,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2.公司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为3: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孙为民、金明、任峻、孟祥胜,监事李建颖、汪晓玲、华志松及财务负责人肖忠祥合计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含自筹资金及借款)。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安信证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8517.9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1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
    本计划草案对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的测算,是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基础,并以标的股票2015年7月7日收盘价11.74元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的假设前提下计算得出。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安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五、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返还其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存续期内,对于发生第3条所述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将收回持有人份额,并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指定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员工承接,受让人承接份额实现的收益可规定相应的兑现条件。
    5.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安信证券管理。
    九、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安信证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投资目标: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7.管理期限: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无固定存续期限,管理期限按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执行。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1.认购/申购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50%/年,管理费自资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产管理人。每月计提的管理费超过18万元的,按18万元收取,超出部分返还委托资产。
    4.托管费:0.05%/年,托管费自资产运作起始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核对后,由资产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委托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资产托管人;
    5.业绩报酬: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委托资产投资运作中有关的税费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支付,其中股票交易佣金按管理人有关经纪服务标准收取,其他税费收取按国家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十、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2.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等。
    3.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4.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Q3:如何评价爱奇艺宣布完成 15.3 亿美元可转债认购

    上面的也是挺多的
    就看你选择了
    呵呵,好好的选择吧,希望,你能赚到钱呗

    Q4:把可转债的全部条款都考虑进来的定价方法叫什么?

    证监会网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在发行程序上,《办法》有了明显的简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的6个月内有自行选择发行时机的权力;二是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允许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双向自主选择,并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可走简易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证监会在股权分置改革即将满一周年之际出台再融资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在于向市场表明股改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和管理部门对于股改今年能够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于兑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先完成股改公司可优先再融资的承诺,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后续的股改进程。 《办法》的征求意见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正面回应,为了尽力消除恢复再融资和之后的新老划断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管理部门在扩容步骤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另外,在资金扩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获批准 QFII 额度的发放,在必要时可以考虑进一步增加 QFII 额度;推进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推动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择机恢复投资者资金申购股票制度;开展基金公司专项理财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非常具体的措施。这一切都充分显示出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稳定的高度重视。 苏宁此次再融资的金额达到12亿元,比原本预计的要多出4亿多元 每个公司可能各有新闻描述,想找集中的网站有点难,你想要什么公司的可以自行搜索。

    Q5:2018财务报表分析形考作业一:偿债能力分析(苏宁云商)

    内容来自用户:dptcy

    作业一: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4.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
    例如:苏宁2014年末流动比率50646414千元/42116912千元=1.20
    2014年速动比率=(50646414-16038522-2807402)千元/42116912千元=0.73
    2014年现金比率=(22274468+2644705)千元/42116912千元=0.59
    2014年现金流量比率=1381419千元/42116912千元=0.0328
    表1-1 苏宁近3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
    苏宁电器|2014年|2015年|2016年|
    流动比率|1.20|1.24|1.19|
    速动比率|0.73|0.85|0.81|
    现金比率|0.59|0.61|0.25|
    现金流量比率|0.0328|0.0379|0.056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同期未没有发生较大变化。现金流量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越强。整体来看,公司仍保持较好的偿债能力。
    2、长期偿债能力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
    如:2014年资产负债率=52656927千元/82193729千元=64.01%
    2014年股东权益比率=29536802千元/82193729千元=35.94%
    表2-1 苏宁近3年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
    年份|2014.12.31|2015.12.31|2016.12.31|
    资产负债率(%

    Q6:参加可转债的回售会亏本么?

    可转债是由上市公司发行,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最大特点具有“债券+期权(股票)”的属性。
    首先要明确一下概念,只有在面值100元及以下,或者在回售价及以下买入的持有者,才能100%保底。回售价相当于一个可转债的保护价,一般比面值100元略高0.5~3元。
    为什么可转债100%能保底?因为这是合同规定的。
    从本质上说,可转债就是一个另类的债券。所有债券都有一个约定的还款兑现日期和约定利率,以及本金归还日期。
    所以,所有债券(当然包括可转债),都在合同中写明了:持有人买了我的债券,等于我向您借了多少年(比如5年、6年)的钱,在这几年当中,每年我都会给你利息(多少不等,1%到8%、9%的都有),然后,等到到期以后我肯定要把本金100%归还给您。
    如果不还怎么办?
    那可不是拍拍屁股就能走人。这是合同,是契约,是受法律保护的!想赖账?不用法院发话,证监会先会上门拍桌子的。还不起?不是还有公司资产吗?不是还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吗?依照法律要统统拿出来还账的!
    事实上,这一幕在中国可转债市场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Q7:可转债会亏本吗

    可转债也是有可能会亏本的。

    可转债属于一种在特定条件下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操作很便捷,投资者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购,持有到期后获得保底预期收益,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都相对较低。

    新发行的可转债在上市后都会出现下跌的趋势,例如100元/张的可转债,上市之后跌倒了95元/张,又或者买入后持续下跌,都会使很多投资者失去耐心,不愿承受这个损失,从而提前亏损卖掉。实际上,能够继续坚持持有。

    扩展资料:

    可转债介绍如下:

    没有出现财务危机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拿到保底预期收益率的。可转债的平均年利率大都只有2%左右,一般要低于同期的其他债权利率,甚至要低于银行存款。

    如果股价没有大的上涨,实际上投资者是会损失一部分利息预期收益的。可转债有个赎回条款,条款中规定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强行以低价赎回债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平均亏损幅度超13% 可转债基金一季度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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