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价格如何确定(可转债的发行价格和转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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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快速查找可转债转股价格
这个股票的F10里面有
Q2:如何理解可转债的价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与看涨期权的结合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包含两部分:直接债券价值和转股价值。可转债的直接债券价值可以参考发行期限相同的信用债券计算得到,但一般可转债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因此可转债的利率水平就远低于信用债券的利率,所以可转债的价值主要来自于其转股价值。转股价值的体现主要依赖于转股价格、转股期限的设定,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越高,越有利于老股东而不利于可转债持有人;反之,转股价格越低,越有利于可转债持有人。
Q3:可转债发行费用怎么核算?
按照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摊 。
基本上是分两个步骤进行考虑:
首先,不考虑发行费用,计算负债部分公允价值和权益部分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数)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
第二步:支付发行费用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资本公司--其他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
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还应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Q4: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Q5:可转换特别债券转换价格和比例是怎么算的?
的确只要转股价是10元就意味着可以转换成10股,由于可转债是按照债券面值除以转股价格作为可以换成多少股的条件。当可转债的标的股票上涨到15元时,理论上债券价值是有150元,主要是可转换成的股数乘以该股票的股价来衡量这可转债的价值,但一般来说可转债这时的交易价格会比其理论债券价值存在一定的折让,在可转换期内(一般不可转换期是该转债发行后的前六个月)一般是通过转股来获取债券最大价值,但转股时存在一定的相关转股成本(一般这些成本是有,但是相对占的比例很低),这些折让存在除转股成本因素之外,也有部分是相关债券投资基金存在基金合同规定不能持有或持有比例不超过多少之类的相关权益类投资的限定条款所造成的;当标的股票价格等于或轻度低于转股价时,一般情况下可转债的债券价值和可转债市场交易价格会接近其面值,主要原因是可转债具有的债性发和已被削弱的股性发挥作用;当标的股票价格严重低于转股价且未触发回售期条件的情况下,其可转债交易价格会接近其纯债理论价值,这时是可转债所具有的债性发挥作用,但一般情况下这时候的转债交易价格已经低于其转债面值。所谓未触发回售期条件是指虽然当前标的股票价格已经完全符合可回售条件当中的价格条件的条款,但未到达可以进行回售的时间,一般可转债为了防止其发行债券由于股价表现不佳被过早触发回售条款(虽然董事会可以调整转股价格,但会损害股东权益,一般情况下是慎用的),都会对回售时间进行限定,部分债券是限定其可转债发行后多少个月后或计息期最后的两个年度之类的回售时间条款。对于提前赎回条款一般是在标的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130%时才会被触发相关条提前赎回条件的条款,这时一般标的股票公司会发相关的提前赎回公告,在赎回前投资者要进行转股操作,否则就会存在一定的由于可转债提前赎回所造成的损失,主要原因是提前赎回的债券价格远低于此时债券价值。
Q6: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如何计算
求的是转换价格么?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Q7: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可表示为:
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V=普通债券价值VB+看涨期权价值VC
普通债券价值VB的确定方法
可转换债券相当于普通债券部分的价值等于投资者持有债券期间能够获得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可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其价值。
看涨期权价值VC的确定方法
可转换债券的期权价值是一种看涨期权,可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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