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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须计提坏账准备吗(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是什么意思)

上市公司必须计提坏账准备吗(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是什么意思)

内容导航:
  • 每个公司都要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吗
  • 如何查找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请问为什么一定要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不能一直就这样挂在账上吗?
  • 企业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 请解释什么是资产减值,为什么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上市公司大幅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是什么
  •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是好是坏
  • Q1:每个公司都要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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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如何查找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这种数据只能在相关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查找,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下载相关公司的年报细看就可以了.

    Q3:请问为什么一定要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不能一直就这样挂在账上吗?

    1代表第一顺位买(卖)单,即目前叫价最高(低)的买(卖)单
    2代表第二顺位的买(卖)单,即目前叫价次高(低)的买(卖)单
    3。。。。。
    依次类推

    Q4:企业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企业对预计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预付款项所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本文从会计处理的角度,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做一分析。 坏账准备计提范围及计提方法 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坏账准备或是利润调节器 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企业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贷记“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作为损益类账户,坏账准备的计提或冲回,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而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企业一般根据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及风险的大小进行估计,而这种会计估计操作性太强,涉及到行业的特点、收款结算方式、历史信用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等因素,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多地融入了管理者的意图,甚至成为某些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潘多拉魔盒”,操纵上市公司“融资”目的或者避免“摘牌”的厄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有关规定,“为了体现企业编制中期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原则,中期财务报告计量相对于年度财务数据的计量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至于是否必须计提减值准备,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根据应收款项余额全年的变动情况,结合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最佳估计数测算坏账准备,与年初坏账准备相差不大,可在本中期末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2)出于真实性原则的考虑,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至少每年末计提一次坏账准备,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现金流量等。 (3)根据行业特点及公司的赊销政策以及历史经验进行判断,新增的应收款项将会于下半年收回,在中期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为避免股市下挫,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另外,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当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也按上述原则确定。在会计报表应收款项的项目注释中还要注意应收款项账龄披露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等问题。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年报中应披露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账面余额、账面价值的账龄情况等。

    Q5:请解释什么是资产减值,为什么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首先,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这里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其次,这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对于资产和收益不可高估,对于负债和费用不可低估”。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上体现在很多方面,在资产方面的一项体现就是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Q6:上市公司大幅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是什么

    1.年末经减值测试符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而计提。
    2.滥用会计政策,今年计提了明年再大规模转回,从而造成下年度利润增加的假相。

    Q7: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是好是坏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是坏。
    由于我国企业界普遍存在高估资产价值的现象,因此,资产减值问题已越来越受到普遍的重视。企业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规避风险。同时,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我国目前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不仅是为了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是为了避免资产的虚增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同时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比性,确保资产的真实,符合资产定义的要求。笔者拟就我国现行资产减值存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粗浅的讨论。
    一、资产减值的确认
    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为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
    资产减值的认定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是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第二步,若存在减值迹象,应当估计可收回金额,即进行减值测试。准则规定,企业必须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有减值的迹象。除此之外,要求在任何有迹象表明资产可能减值的时刻,都应计量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所以减值测试不一定只在资产负债表日才做,而是在企业财务会计年度的任意时段都有可能进行。但是,并不能据此以为在正常企业财务会计年度中一定会有减值准备。若不存在任何减值迹象,则不必进行减值测试。但是,对于因为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必要性
    企业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提高资产质量,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以得到优化,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有信心。
    (一)资产减值会计是资产定义的要求
    根据准则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显然,资产的根本目的是为获取未来的经济利益。那么,资产的账面价值就应当为企业要求得到的最低的可收回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也进一步遵循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因此,资产减值会计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反映,是资产本质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稳健性原则的具体应用。
    (二)资产减值会计是现实的要求
    企业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质量高则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企业质量主要体现在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上,其中,资产质量又主要表现为资产盈利和变现能力。通过确认资产减值,有助于全面、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亏问题。
    (三)资产减值是会计目标的体现
    如果资产的持续获利能力下降而仍以历史成本反映在账面上,就不能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资产减值能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减值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如长期投资减值可能导致投资收益降低;2.资产减值对企业营运能力的影响,如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3.资产减值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如应收账款中的坏账准备。因此,资产减值会计与会计目标是一致的,能真实反映资产的质量,为决策者提供客观信息。
    三、我国现行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现状及问题
    资产减值政策赋予了企业更多的职业判断的权利,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我国考虑的因素较少,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很差,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职业判断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不一样,或出于某种特殊目的的需要,新政策也有可能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手段。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对当年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方法的选择,少提或多提减值准备,以影响当年的盈利。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的资产减值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引入资产组概念后面临的难题
    就我国的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看,资产组属于全新概念,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将面临一系列困难。
    1.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难以确定,尽管准则中规定了确定资产组组合的原则,并指出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保持一致性,不应随意更改,但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灵活多变,企业的特点各不相同,在确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这就增加了执行难度。
    2.我国企业规模普遍不大,中小企业居多,在辨认资产组时仍然会面临诸多实际困难。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而我国规定小企业可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但如果辨认资产组时需要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加大其成本,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3.资产组如何划分无法确认,标准很难合理地确定,容易导致盈余管理。在实务中很少有资产能按照单项来确定其是否减值,资产组能否被确定为一个组关键是这个资产组能否独立地产出现金流。另外,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电算化程度参差不齐,采用资产组将给中小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
    (二)资产减值的确认基础比较困难,确认方式多样
    我国资产减值准备按两个基础确认,一是按单项计提;二是当企业难以按单项计提时,则按资产组计提。但从我国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看,对资产组的规定要在企业中得到很好的实施有较大的难度。资产减值的确认方式按单个资产、资产类别、全部资产、现金产出单位等方式进行。资产减值的确认方式不同,其结果也不同。由于资产确认方式的多样性、主观因素和不确定因素较大,企业管理当局就可以通过机会主义的会计政策选择,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误导信息使用者。
    (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的复杂性
    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资产减值的核心问题是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借鉴了国际准则的做法,要求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然而,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计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样就有很大的主观性,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而且缺乏制约手段;使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同时,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对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四)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不明确
    1.企业总市值小于净资产账面价值时,该迹象是属于企业整体的迹象,可能是整体资产高估或负债低估,但却不容易明确归属。2.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并不一定没有减值迹象。这可能是忽略了一些公司目前正在发生或预计未来会发生的事件,而该事件对现在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但对未来的财务报表却有重大影响。3.有些可归属到个别资产的迹象,并不表示该个别资产必须计提减值。例如,有资产部分实体毁损使其公允价值将抵达50%,但此迹象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就该资产计提减值,公司应先计算该资产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再决定是否计提减值。
    (五)商誉减值测试较为困难
    和其他资产的减值相比,商誉的减值测试尤为困难。商誉要结合其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而这本身就蕴含了大量的操作性问题,资产组的所属认定、分配的过小和过大都将直接影响商誉的减值测试结果,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利润表。由于这里包含了太多的主观判断因素,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也缺乏客观的标准,为公司进行利润操控提供了相当大的空间。
    四、关于资产减值问题研究的建议及对策
    目前资产减值会计不能发挥其实质效用的状况,其原因不外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种。由于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健全,企业获得上市资格具有一定难度。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初次发行股票或配股都规定了一系列必备的条件,企业为了发行新股或配股,就会有财务包装的动机。在经济环境方面,我国相关的会计规定不够完善,现有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从而使准备金的提取缺乏一定的资料基础。虽然不少上市公司披露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但其披露只是对制度中相应条款的重复。笔者针对我国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评估减值时应考虑重要性原则
    财务会计信息是否值得提供受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的共同制约。根据我国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进行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使用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不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处理。因此,在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还应考虑重要性原则。
    (二)统一计量标准,减少人为的判断和估计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特有信息,也是我国最初设立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之一。然而,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很短,各项措施都极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不宜赋予企业过多的选择权。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对资产减值的试用范围作较详细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尽可能减少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权。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要体现资产的价值
    虽然资产减值转回的政策在我国被严重滥用,但作为一种实用的修正政策,它的存在能够提升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如果未来资产价值得以恢复,那么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就应该是自然的。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对于什么情况属于以前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回升而转回的准备,什么情况属于企业过去滥用谨慎性原则而转回的秘密准备,笔者认为,可以制定相关制度提供区分的标准,对于不能合理解释的减值准备的转回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调整。为解决现存问题,关键并非在于是否禁止转回,而是应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同时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资产减值转回的使用。
    (四)加强企业对相关信息的披露
    在现行有关法规中规定,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时应该予以说明,但是由于并未细化到何种变更,所以大部分上市公司对大额计提或转回、不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都没有详细的披露,即使投资者想进一步了解企业资产的减值情况,也无从下手。因此,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对于改善利用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控的现象有一定的作用。此外,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将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以限制人为的操纵利润。
    (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国际会计准则相对于我国会计准则而言,对资产减值的规定更加具体和全面,操作性更强。我们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资产减值准则的内容,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但应注意不能完全选择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而应根据我国的情况和需要,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吸收和转换,使它顺利成为在我国具有适用性的国内规则。
    总而言之,通过对资产减值的研究可以看出,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提高了中国企业的资产质量,降低了企业运作的潜在风险,充分体现了会计的稳健原则。同时规范了对资产减值一些具体事项的统一,使得各企业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另外,我国还存在着企业财务管理系统并不完善,会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等种种的不足,但是笔者深信,只要坚持不断地完善我国的会计制度,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并及时对会计人员进行素质培训,一定能创造一个健全、完善、优良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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