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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怎么分红(代持股份收益怎么分配)

代持股怎么分红(代持股份收益怎么分配)

内容导航:
  • 代持股分红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代持股份分红应交税吗
  • 新公司和众人融资,想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给一众投资人分红权。一共都需要签署哪些协议保证合规。
  • 股份代持协议和分红协议的区别
  • 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问题
  • 法人企业间股权代持转让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还是视同股利分红作为免税收入?
  • 代持股份口头协议能分红
  • Q1:代持股分红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Q2:代持股份分红应交税吗

    通过合约代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在税法上是否也依合约判断归属存在争议,个人理解,目前税法只认可形式持有方的法律主体地位,即登记的股东是代持方,则应由代持方纳税。

    Q3:新公司和众人融资,想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给一众投资人分红权。一共都需要签署哪些协议保证合规。

    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
    第一、只要不违反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签署的股份代持合同即属有效协议,并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有两个:一是需要保证股份代持协议是有效协议,否则,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来确定自己实际出资人的地位,也无法通过该协议来主张权利。二是在该协议有效的条件下,就会成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而关系重大,合同条款应该慎重斟酌、不可草率行事。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的内容介绍,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识,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没有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第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成为表里如一的股东,还应该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才 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逻辑脉络: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只能通过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经过名义股东来实现,有限公司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特性,因而,实际出资人如果想转正成为名实相符的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便是前提条件。这和公司法关于公司股权向本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的规定是一致的,看来,要是实际出资人不能得到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想转正还转不了。
    第三、如果名义股东对其所代持的股份进行处置(转让、质押等等),那么,如果第三方属于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相对方的情形,那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以该处置行为未经其同意为由(他才是股份的真正主人之类的缘由)主张该等行为无效,而只能通过双方合同来要求名义股东赔偿损失。
    以上几点就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的内容介绍,生活中,很多人都缺乏法律意识,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没有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解股权代持协议要点解析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Q4:股份代持协议和分红协议的区别

    股份代持是你带图不然持股护法不是你的是不然的分红是股份分配问题的协议属于二者区别在协议性质的不同

    Q5: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问题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IPO前要进行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具体来说,我们从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看出,证监会的审核关注点在于股权代持的历史真实原因及关系真实性、股权代持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股权代持的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股权权属清晰的要求。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

    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股权代持关系的真实性性呢?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委托持股协议并向双方确认,另一方面通过查明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出资以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益来判断代持关系的真实性。

    股权代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下:

    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上限是50人,员工持股人数过多就可能选择股份代持。

    2、除了股东上限,还对股东人数的下限有要求(2人),创始人会选择另一个人代持股份,两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是不能出资合法地成为股东的:

    1 在政府部门或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人员(含高等学校党政领导干部)

    2 军人

    3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4 违背竞业禁止规定的人员

    5 外籍人士或机构

    扩展资料: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份 百度百科-股权代持

    Q6:法人企业间股权代持转让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还是视同股利分红作为免税收入?

    通常而言,税务机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一面之词”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对于企业为个人代持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而言,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依照该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在武汉股权代持案例中,武汉国家税务局正是采取了名义股东缴税、余额转付实际股东时不再缴税的税务处理方式。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公2011年第39号文件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活当中普遍存在的其它代持现象仍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风险。

    Q7:代持股份口头协议能分红

    表面上你就是实实在在的股东,但是转身所有的收益你都要基于代持股份的协议还给别人,你就是打工的身份只能取得协议里给你的好处。当然,口头协议效果如何,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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