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技术分析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国有股权划转)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国有股权划转)

内容导航: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操作程序及应该聘请哪些中介机构以及出具哪些文件
  • 合伙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什么意思
  • 解读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处理
  •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 请教:同一控制人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需要缴税吗?
  • 求助各位大神,股权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 股权无偿划转涉及哪些税种
  • Q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操作程序及应该聘请哪些中介机构以及出具哪些文件

    国有股权划转的股份超过30%,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程序比较简单。忘记是哪个法条了

    Q2:合伙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什么意思

    国有股权无偿划拨带有极强的行政性,政府色彩较为浓厚,是中国资产重组中的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  股权无偿划转的优点在于:交易成本低,简便易行。政府直接参与,整个过程几乎没有阻力,而收购的成本也接近于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及区域产业调整。
    政府参与这一重组行为的动机在于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在极端情况下,当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持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更好地利用“壳”资源,可以使有发展前景的大集团、大企业取代经济效益低下、产业前景黯淡的绩差公司。
    股权无偿划转的标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而且只能在国有资产的代表中进行转让。
    股权无偿划拨是指国有股无偿划拨,国有股受让方一定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实质是公司控制权转移和管理层重组,目的是调整、理顺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利用优势公司管理经验重振处于困境中的上市公司。

    Q3:解读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处理

    内容来自用户:ljc62069

    解读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9号公告第一条对企业接受政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进行了界定,解决了“政府——企业”间资产划转行为的税务处理规则,而在重组改制中常见的还有国资委主导的“无偿划转”,即:经国资委核准,将同属于国有企业的股权(资产),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划转,总局目前尚未对“无偿划转”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进行界定,笔者试对其也进行分析。
    案例:2014年5月20日,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通知,建材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了《股份划转协议》,即拟将建材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0,308,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3%)全部无偿划转至国盛团(以下简称“本次划转”)。本次划转事宜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建材集团变更为国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重组前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解读:
    1、“无偿划转”政策渊源。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该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二

    Q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处理某事项时,发现题述问题有些老资本市场律师都没搞清楚。与国资高手讨论了下,总结如下:
    1、无偿划转只适用于全资子企业(公司);协议转让也可绝对控股子企业;
    2、无偿划转可不给钱;协议转让必须给钱,基准可以是评估值或审计值,且不得低于基准值。
    3、既可无偿划转又可协议转让的情况下,其选择出于平衡利益考虑,一定得给予划出方补偿时就用协议转让。
    4、协议转让也得进场交易。《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Q5:请教:同一控制人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需要缴税吗?

    不认同2楼的观点,虽然特殊重组没改变纳税基础,所以不用当期纳税,但反过来不一定成立。比如向某企业划转设备、捐赠现金等。这个问题我之前发过帖子,我的观点是需要纳税。http://www.touhangbb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873

    Q6:求助各位大神,股权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政策链接】 《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六条 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八)接受捐赠收入;第四十一条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 512 号)规定:第二十五条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淘税网专家点评】 查看>>

    Q7:股权无偿划转涉及哪些税种

    印花税 万分之五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4-1422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