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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求开盘价题目(集合竞价怎么产生开盘价)

集合竞价求开盘价题目(集合竞价怎么产生开盘价)

内容导航:
  • 股票集合竞价,如何计算开盘价??请看图片
  • 集合竞价如何确定开盘价?
  • 开盘集合竞价问题!
  • 集合竞价是怎样产生开盘价的
  • 股票开盘是如何集合竞价的?又怎么确定开盘价的?
  • 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 集合竞价是怎样产生的
  • Q1:股票集合竞价,如何计算开盘价??请看图片

    我教你一个土方法
    假设20.01开盘,好了,肯买20.01的只有50手,肯卖的全部都肯卖,但只成交50手
    假设20.00开,肯买的有(一)50+(二)200=250手,肯卖的全部都肯卖,成交250手
    假设19.99开,买的有(一)50+(二)200+(三)3000=550,肯卖的除去最上面的有100,剩下1100手都肯卖,成交550
    假设19.98,买一+二+三+四=800,卖三+四+五=900,成交800
    假设19.97,买全部肯买,总共1100,卖的只有下面两档肯卖了,只有600,成交600
    假设19.96,这时候只有最下面的400手肯卖了,买全部都肯买,这么便宜,成交400
    所以,会以19.98(成交量最大)开盘
    全部辛苦手打,望最佳

    Q2:集合竞价如何确定开盘价?

    开盘价在17.6,
    卖方的委托价都低于17.6,并且总量也低于17.6的200000。
    体育你在刷分么,这不像是你会问的问题。 我认为是你的题目数字错了。请检查一下。
    集合竞价原则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Q3:开盘集合竞价问题!

    您好!一般情况下,集合竞价只是用来集中当日的开盘价.当然,对于机构来说,掌控开盘价来在跟据大盘来影响当天的股价,是非常长见的一种手法,很多人都会忽略集合竞价的过程.集合竞价对当日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你可以变换一下,即当日开盘价对当天的走势有什么影响.这就明了多了,集合竞价反影了开盘价,开盘价影响了当天走势,开盘看九分,说的就是看开盘价,高开说明有有力度,低开说明还很弱,当然,开盘价只是一个股价的起点,虽然他对当天的影响很大,但也不要只用开盘价来决定某一股票值的买卖.影响股票的,不只是开盘价,还有很多.
    祝炒股赚大钱!

    Q4:集合竞价是怎样产生开盘价的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的,那么,每天早晨交易所刚上班时,谁是那个"价格优先者"呢? 其实,早晨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撮合的方法和平时不同,平时叫连续竞价,而早晨叫集合竞价。 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所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我们知道,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参考资料:《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
    满意请采纳。

    Q5:股票开盘是如何集合竞价的?又怎么确定开盘价的?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有限的原则进行竞价成交。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Q6:关于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即开盘价

    交易规则摘抄: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由此得到结果:上交所成交价10元;深交所成交价10元。
    下面是集合竞价的相关知识: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什么是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见★注解)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集合竞价主要产生了开盘价,接着股市要进行连续买卖阶段,因此有了连续竞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有效,自动进入连续竞价等待合适的价位成交。而全国各地的股民此时还在连续不断地将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输入到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沪深证交所电脑主机也在连续不断地将全国各地股民连续不断的各种有效买卖指令进行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无效的买卖指令主机不接受。如:股票价格涨跌幅超过限制等(当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1.成交量最大。 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
    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上海市场:9:15—9:25集合竞价时间:
    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集合竞价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集合竞价阶段撤单规定
    沪深两市每个交易日9:25至9:30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两个交易所交易主机都不接受撤单申报。
    不过在接受交易申报的其它时间内,两个交易所规定有所不同。沪市未成交申报在其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可以撤销,具体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而深交所规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机也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它接受申报的其它时间里,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集合竞价的基本过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 委托买入价 | 数量(手) 序号 | 委托卖出价 | 数量(手)
    1。第一笔买入的已经全部成交这里为空 1 。。。。3.52 。。。。3 这里是经过第一笔成交后委卖由于多了3手而剩下的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4 。。。。 3.65 。。。。6
    5 。。。。3.54 。。。。6 —————5 。。。。3.70 。。。。6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3。。。。3.65。。。。4
    4 。。。。3.60。。。。7 4 。。。。3.65。。。。6
    5 。。。。3.54。。。。6 5 。。。。3.70 。。。.6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数量(手)
    4 。。。。3.60。。。。7 4.。。。。3.65。。。。2
    5 。。。。3.54 。。。。6 5 。。。。3.70。。。。6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後,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後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竞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竞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竞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申报手数大小与成交次序: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的产生大体为:所有申报价中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定为成交价,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委托依此价位成交,并提示出来成为开盘价。
    集合竞价过程中同样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成交,如果申报价格相同,那么谁先申报得早,谁先成交。申报买卖手数的大小不是竞价成交的原则。所以有些投资者认为“庄家申报手数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户申报的手数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有的投资者遇到过这种情况:有几次申报价格上符合了开盘价的条件,时间上又符合了集合竞价的条件,但都无法成交。这时,可检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这种可能:在集合竞价中,如果价格相同,但申买委托只有50手,而申卖委托却有100手,那么,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在后面的50手申卖委托,在集合竞价时间里也是无法成交的,而只能参加连续竞价。
    2. 沪深两地股票的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于上午停牌,则下午于1点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其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1. 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所有高于开盘价的买入委托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出委托均可成交,与开盘价相同的部分委托也可成交。
    3. 沪深两市每日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时15到25分,在这段时间内交易所有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撤单。9时25至30分之间的5分钟既不能报单也不能撤单,9时27分由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9时30分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
    4. 配股、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等)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有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可转换债券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交易与债券相同。
    每天开盘价在技术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世界各国股市市场均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来确定开盘价,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为操纵现象。 在咨询文件的创业板交易规则中,对集合竞价的规定有两点与主板不同:第一,集合竞价时间拉长。由原来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改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长了15分钟,这使得参与集合竞价的申报更多,竞价更充分, 加大了人为控制的难度,也使得开盘价更为合理,更能反映市场行为, 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第二,文件规定,每交易日上午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自确定开盘价前十分钟起,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开盘价。可能的开盘价是指对截至揭示时所有申报撮合集合竞价规则形成的价格,这条规则在主板中是没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后集合竞价的结果。这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加强了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能够更多、 更细地掌握市场信息,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竞价,意义更加重大, 它使投资者能够提前在集合竞价期间就掌握较为充分的市场信息,从而作出决策。 这体现了市场的公开原则.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开盘前15分钟 9:15-9:30 为集合竞价时段 之后为正常交易时间

    Q7:集合竞价是怎样产生的

    2。按照以下的三条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1) 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2)高于参考价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3。撮合成交 继而以该参考价为成交价逐步对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4,对未成交的申报委托的处理 参加集合兑价但未成交的申报委托仍然有效,可以按原来输入的价格、时间顺序,在交易正式开始后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中需要注意的几点:所有在集合竞价成交的委托,无论委托价格高低,其成交价均为开盘价;沪、深两市股票的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集合竞价未能找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成交价格,则开盘价将在其后进行的连续竞价中产生,连续竞价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则为该股当日的开盘价。配股、债券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 从每天的9:30开始,电脑撮合系统经过集合兑价处理后,即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在集合竞价这段时间以后进入电脑撮合系统的委托以及在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委托将按以下步骤来确定成交价. 对新进入系统的买入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入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以成交,则进入买入申报队列等待成交.新进入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入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队列等待成交.这样循环,直到收市. 在连续竞价阶段,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开始对每一种股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和数量优先”的成交原则,竞价成交。价格优先指买的一方价格高就先卖给谁,在卖的一方谁出的价格低就先让谁的卖掉;时间优先指在同是买卖的时候,在出的价格高低又一样的情况下,谁先来就先让谁成交;就买卖双方来说,买方出价在前,就按买方的价格成交,卖方出价在前,就按卖方的价格成交;数量优先是指在价格和时间一样的情况下,谁的买卖数量大,就让谁先成交。 根据以上原则,投资者如果要买入某种股票,在竞价时一般应选择略高于当时最高卖出申报价的价位;当投资者需要卖出某种股票的时候,在竞价时应申报略低于当时最低买入价的价位,这样可以确保买入或卖出的实现。 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 A股:代码以"600"打头的6位阿拉伯数字.根据公司到上海证交所申请上市的次序排列.B股:代码以"900"打头. 基金:"5"字打头,在基金名称中"基金"两字在前的是证券投资基金(以示与养老基金的区别)配股:"700***"后3位与该股票代码的后3位同.转配股:"710***"后3位与该股票代码的后3位同.新股申购代码:"730***"国债代码:"00****"企业债券:"12'前缀.深圳证券交易所代码A股:"0***"B股:"2***"基金代码:"4***"配股代码:"8***"转配股代码:"3***"新股申购代码:即该股代码国债:"19**"企业:"10**" 股价指数,是反映各种股票价格变动水平的一种比例数或指标:计算期股价平均值/基期股价平均值*常数. 三板市场,其全称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创设,是指在权证上市后,由有资格的券商在结算公司进行履约担保后,发行与原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实户:指买进股票后,不马上卖出,而是中长期持有以期获利者。大户;指成交股票的金额与数量相当庞大的客户。散户:股市上的小额投资者,是无组织的投资个人。成交量和成交额:当天的股票的成交数量及一定时期内计算的成交金额的总和。 长线和短线:长线买进绩优证券,长期持有,取息取利,注意基础分析,短线通过不断买进卖出来套取微小的利益,依靠技术分析及操作技巧。 掮客:黄牛,交易所与场外顾客的中介人,不能进入交易所,在经纪人与顾客之间传递消息,成交后收取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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