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机构(基金过往业绩披露要求)
作者:锦鲤• 更新时间:2022-05-18 1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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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有哪些
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并应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Q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是哪个
你可以去好买基金网看看,他们销售的,应该会披露一些信息。
Q3:私募基金监管机构,有什么监管措施
对于私募基金备案的企业,会定期查询,企业续在协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不然会被拉入异常。
Q4:基金信息披露监管有哪些?
信息披露制度是基金市场管理制度的基石。
Q5: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应该是2004年
Q6:基金季报和年报披露,一般在什么时候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另外,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披露更新招募说明书。
Q7: 基金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有哪些?
基金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易得性原则。资业绩水平进行预算并不科学,应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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