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股份和收购股权(中核集团收购同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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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收购产权和股权有什么区别,收购股权应注意什么?谢谢
股权是产权之一,收购股权先要分清公司的属性,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一般都是股份公司,要看公司质地,发展前景,治理结构等,如果大量收购其股份还要看是被当做善意收购还是恶意收购,收购时机等,价格也是关键。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还要看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就是PE和vc主要做的事,也不是几句话能说的明白的。
Q2:收购公司股份是什么意思?
股份收购,就是一个人收购了另外一个人所拥有的某个公司的股份。一般是指不获取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股权收购行为,收购方只处于参股地位,收购股份通常是试探性的多角化经营的开始和策略性的投资,或是为了强化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联,如参股供应商以求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和价格优惠,参股经销商以求产品销售的顺畅、贷款回收的及时等。还有一些企业购买股份是为了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通过股份的买卖交易获利。
扩展: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发给出资人作为公司资本部分所有权的凭证,成为股东以此获得股息和红利。
股份 Shares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
Q3:企业的收购、并购、控股三者的概述和区别是什么
一、先谈一下你标题所述的概念问题
并购是一个大概念,包括了兼并和收购,兼并是一种使目标公司消失,获得其资源的一种方式,而收购则是保留目标公司,获得其资源的一种方式。兼并与收购二者统称为并购。
并购是一种动作,强调是并购的过程;而控股是一种状态,强调的是并购完成后对企业的控制。
二、至于你的并购方案,从你所述的内容如果就做出评价应该是一种很不谨慎和不负责的行为。
制定合理的并购方案需要很多专业人士的参与反复论证才更具有可行性。
这个领域是我感兴趣和熟悉的,有兴趣和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补充问题或联系。
针对补充:
1、你战略上的考虑没有问题,但是在控制方面不建议你只负责战略控制,中国目前职业经理人队伍及素质还很不成熟,这方面要有技术性的控制措施。
2、交易对价值及交易对价物,要看双方协商。可以用你公司的实物资产、现金、股权、知识产权等等一切可以折合成有价货币的财物作为交易对价,当然前提是对方得同意。
至于说目标公司的价值,可以有多种方式,只要双方认可即可,常见的有双方协商确定,通过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的方式确定等等。
三、操作步骤方面。楼下TANYUANLI123提供的操作指引可以参考,但是凡事没有一概而论,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最优方案。
Q4: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Q5:公司收购流程是怎样的?是直接购买股份吗
1.意向书的买卖目标
(1)被购买或出卖的股份或资产; (2)注明任何除外项目(资产或负债); (3)不受任何担保物权的约束。 2.对价
(1)价格,或可能的价格范围,或价格基础; (2)价格的形式,例如现金、股票、债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时间表 (1)交换时间; (2)收购完成;
(3)(必要时)合同交换与收购完成之间的安排。 4.先决条件
文件; (3)股东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审批(国内与海外); (5)税款清结; (6)特别合同和许可。
5.担保和补偿 将要采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证 (1)未完成(收购); (2)不起诉; (3)保密。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
(1)与主要行政人员的服务合同; (2)转让价格的计算基础; (3)继续雇用。
8.排他性交易 涉及的时限。
9.公告与保密,未经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费用支出 各方费用自负。
二、核查资料(这包括律师尽职调查的资料)
三、谈判
四、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
谈判有了结果且合同文本以拟出,这时依法就需要召开并购双方董事会,形成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拟进行并购公司的名称; ②并购的条款和条件;
③关于因并购引起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的任何更改的声明; ④有关并购所必须的或合适的其他条款。 五、签订并购合同
企业通过并购决议,同时也会授权一名代表代表企业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合同签订后,虽然交易可能要到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完成,但在所签署的合同生效之后买方即成为目标公司所有者,自此准备接管目标公司。
合同生效的要求,除合同本身内附一定的生效条件要求必须满足外,另外,在目标公司是私人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情况下,只要签署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在国有小型企业的情况下,双方签署后还需经国有小型企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在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则须经原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在集体企业的情况
下,也须取得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完成并购
此外,买方还需到工商管理部门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更换法人代表登记,变更股东登记等。至此,整个一个企业并购行为基本完成。
七、交接和整顿
1、办理交接等法律手续
签订企业兼并协议之后,并购双方就要依据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兼并协议,办理各种交接手续,主要包括以产权交接、财务交接、管理权交接、变更登记、发布公告等事宜。
(一)产权交接
并购双方的资产移交,需要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证后会计据此入帐。目标企业未了的债券、债务,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帐户,办理更换合同债据等手续。
(二)管理权的移交
管理权的移交工作是每一个并购案例必须的交接事宜,完全有赖于并购双方签订兼并协议时候就管理权的约定。如果并购后,被收购企业还照常运作,继续由原有的管理班子管理,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就很简单,只要对外宣示即可;但是如果并购后要改组被收购企业原有的
管理班子的话,管理权的移交工作则较为复杂。这涉及到原来管理人员的去留、新的管理成员的驻入,以及管理权的分配等诸多问题。
(三)财务交接
财务交接工作主要在于,并购后双方财务会计报表应当依据并购后产生的不同的法律后果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如果并购后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则应当对被收购企业财务帐册做妥善的保管,而收购方企业的财务帐册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并更登记
这项工作主要存在于并购导致一方主体资格变更的情况:续存公司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进行注册登记,被解散的公司应进行解散登记。只有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这些登记之后,兼并才正式有效。兼并一经登记,因兼并合同而解散的公司的一切资产和债务,都由续存公司或新设公司承担。
(五)发布并购公告
并购双方应当将兼并与收购的事实公布社会,可以在公开报刊上刊登,也可由有关机关发布,使社会各方面知道并购事实,并调整与之相关的业务。
2、兼并后的企业整顿
(一)尽早展开合并整顿工作
并购往往会带来多方面变革,可能涉及企业结构、企业文化、企业组织系统,或者企业发展战略。变革必然会在双方的雇员尤其是留任的目标企业原有雇员中产生大的震动,相关人员将急于了解并购的内幕。所以,并购交易结束后,收购方应尽快开始就并购后的企业进行整合,安抚为此焦虑不安的各方人士。有关组织结构、关键职位、报告关系、下岗、重组及影响职业的其他方面的决定应该在交易签署后尽快制订、宣布并执行。
(二)做好沟通工作
充分的沟通是实现稳定过渡的保障,这里的沟通包括收购方企业内部的沟通和与被收购企业的沟通。沟通中一定要以诚相待。对于并购双方的企业,收购方需要直接表明发生了什么、将来计划做什么。
Q6:如何收购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会披露前十大股东的信息,还可以在市场中买入,主要还是看收购方式
Q7:中核建集团集团旗下有哪些上市公司
核工业系统也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两家公司,其中,中核科技是核工业集团旗下唯一的上市公司,核工业建设集团旗下则没有上市公司。 在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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