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别人公司的股东怎么办(挂名股东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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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样成为公司股东?
想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很简单,如果是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买该公司的股票,那怕只有一股,你也是股东,但在股东大会上没有权,当然你也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因为你的股份太少了。非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购买该公司股东的股份成为新股东。
Q2:朋友开的公司,我要入伙,现在公司是俩人合开,我要成为股东怎么办?
到银行后工作人员会让你填一张表格,之后会很简单,(有可能要身份证复印件.)
Q3:朋友开公司,让我当股东怎么办?
不能~
只要你的名字记载在股东名册上,你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且说实话,权当是善意的提醒。你的朋友开了公司,然后抽逃出资,或者从事法律限制的,甚至违法的买卖,或者出售空壳公司,或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需要赔偿,你身为股东,都是要付责任的。
所以,对此要慎重哦。我见过太多因为给朋友作担保人而倾家荡产的人了。
Q4:他是我公司的股东,怎么办?我都快急死了
在股市的混沌迷茫中,失去自我,”高”山就是平地,”低”谷也是平地!!
Q5:有多个股东,但工商部门标明的最终受益人只有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有多个股东,但工商部门
标明的最终受益人只有一个人是什么意思
那就是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呢?
这个人应该是法人,其他股东到时候
分红都要法人组织人开会决定的
Q6: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拥有公司百分百股权,还是最终受益人。需要执行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
你的意思是,公司欠债务,公司财产不足以偿债,想让唯一股东用个人资产偿债?
这需要证明,该公司财务混乱,公司资产与老板个人资产,混乱不分。
Q7:挂名股东的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
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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