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股份怎么分红(公司股份)
内容导航:
Q1:开公司 应该怎么算股份呢!分红又怎么计算的。
做好帐 年底分红啊 把一年的净利润按股份比例分就好 其他的钱用于公司储备 当然 这个净利润你也得把公司的运营成本还有员工工资发完之后 剩下的你再按比例跟朋友分就好了 不要每月都分。
Q2:公司怎么分配股权及分红时间
如果有充分的依据,这样是可以的,比如盈利的100万必须用于来年的运营发展,而且股东大会通过有效,就没问题。
Q3:股份有限公司怎么给股东分红?
直接到帐。钱的话直接到帐,送股的话也是,配股的话需要你拿钱去买配给你的股票。
Q4:开公司 应该怎么算股份呢!分红又怎么计算的。
一般是技术加无形资产不超过总股份的30%;其他的具体股份应该按照投资的金额做决定。
分红首先要明确,分红时各个股东应该按照其所占公司股份的比例来决定分红的比例,这一点,我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
除此之外,一家正规公司的分红,并不是以所取得的净利润的多少来分的,而是根据自己公司发展的需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公司发展的资金,剩余的部分才拿来作为分红的。
Q5:公司股份怎么划分
工资根据每人的职务来,比如A是总经理,BC是副总,那自然A要多一些,BC要少一些。
如果要说薪酬,自然就分薪和酬,上面工资说的是薪水,多与少应该体现在酬劳上。
酬劳怎么设置,就看你们是什么样的企业,如果销售推广是公司的命门,自然要设计一套根据业务完成量的梯级奖励制度,很有可能分管业务的A拿最多。
同样的道理,如果产品有核心技术的竞争力,业务推广难度并不大,激励制度就应该围绕技术创新设置,管技术的B可能拿更多,说白了,如果技术部门搞出的专利很吃香的话,用专利折合股份的形式都是可以的。
管工地的话,不是开疆拓土的,只是保障后院不起火的,可以考虑设置安全奖励,或者按工期完成进度奖励之类的,这个一般不高,但是很有必要。
我是不是说的太多了,答非所问咯!~
Q6:股东分红怎么算?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万份,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假设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基民可以得到0.5万元的现金红利;假设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Q7:公司股份分为那几种。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6-1037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