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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主板上市标准(港股主板上市后股票好出售么)

港股主板上市标准(港股主板上市后股票好出售么)

内容导航:
  • 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 港股ipo 市值要求
  • 如何区分港股主板和创业板区别
  • 主板上市有什么要求呢?
  • 香港上市公司发起股东大会需要哪些条件
  • 香港股票编号开头和范围
  • 公司要上市,对股权结构有没有什么要求
  • Q1: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香港股本证券基本上市规定如下

    财务要求:
    A、主板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1. 盈利测试

    2.市值/ 收入测试


    3.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


    市值

    盈利测试: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市值/ 收入测试: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

    收入

    市值/ 收入测试: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现金流量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注:交易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并/或修订或豁免上述的盈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规定。

    B、创业板

    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

    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

    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II) 可接受的司法地区

    《主板规则》第19章和《创业板规则》第24章规定了海外公司寻求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时的基本要求。《主板规则》第19.05(1)(b)条和《创业板规则》第24.05(1)(b)条及相关解释列明了海外公司寻求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时对于股东保护的标准。

    注册在香港或其他已接纳的司法地区以外的申请人寻求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联交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来考核,申请人要表明其能为股东提供的保障水准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的保障水准。2013年9月,联交所及证监会刊发经修订的「有关海外公司上市的联合政策声明」(「修订联合政策声明」)。修订联合政策声明旨在:提高上市程序的透明度;为寻求在香港作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的海外公司提供清晰的监管指引;以及维持香港金融市场的质素。

    (III) 会计准则

    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国际财务汇报准则》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只适用于中国发行人) 编制。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A、主板

    如属海外注册成立的主板新申请人正寻求于本交易所作第二上市,本交易所可接纳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在若干情况下按个别情况,接纳其他会计准则编制的账目。

    B、创业板

    创业板新申请人(其主要业务活动并不包括地产发展及╱或投资)若已经或将会同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ASDAQ全国市场上市,则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可获接纳。

    (IV) 是否适合上市

    必须是本交易所认为适合上市的发行人及业务。
    如发行人或其集团(投资公司除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其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合上市,除非其所从事或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

    (V) 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A、主板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至少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这实际指该公司:

    1. 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2.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豁免:

    在市值/收入测试下,如新申请人能证明下述情况,本交易所可接纳新申请人在管理层大致相若的条件下具备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

    1. 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中拥有足够(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

    2.在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B、创业板

    创业板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1. 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2. 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豁免

    在下列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记录,及╱或修订或豁免拥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的要求:

    1. 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

    2. 矿业公司。

    (VI) 最低市值

    1.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

    2. 主板:2亿港元

    3. 创业板:1亿港元

    (VII) 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

    主板:5,000万港元

    创业板:3,000万港元

    Q2:港股ipo 市值要求

    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必须遵守独立运作的原则,与关联公司保持“五独立五分开”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独立运作的原则,就是指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场所和人员等方面,与关联公司要保持“五独立五分开”,并不能依赖于主要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层(执行董事)。
    具体体现在:
    (1)财务方面,主要控股股东和管理层不能给上市公司银行借贷作抵押担保,或拆借资金给上市公司。同时,主要控股股东和管理层也不能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
    (2)资产方面,上市公司可以租用控股股东或关联公司的资产,除无形资产(如商标)可以无偿或免费转给上市公司使用外,其他资产都必须按有偿原则使用。
    (3)业务方面,涉及业务的相关支出,都应该列支在上市公司财务账表里,如广告支出和推广费用等,如果将这些支出列支到关联公司,实质是由关联公司给上市公司输送利益,进而影响到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及业绩的真实性。
    (4)人员方面,要按照社保属地管理进行划分,社保在上市体系的则按上市体系人员身份对待,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福利,都要纳入上市体系,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5)场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租用控股股东或关联公司的办公场地,但价格要公充透明,不能存在利益输送或利润转移的嫌疑。

    Q3:如何区分港股主板和创业板区别

    创业板市场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新生事物,在上市门槛、信息披露、发起人制度、退市制度、上市交易等方面都与A股母板市场有所不同。一是不同点:创业板上市门槛低,主要有两个量化的业绩指标,一是要求发行人在过去两年内连续盈利,过去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并持续增长;二是去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去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少于30%。只要两个指标中的一个满足要求,就可以满足标准。主板要求发行人连续三年盈利,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或者近三年经营产生的净现金流超过5000万元,或者近三年经营收入超过5000万元。超过3亿元。就股权规模而言,创业板要求发行的股权总额不得少于3000万元,而母板要求发行的股权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在股权结构方面,母板要求不少于1000个面值不少于1000元的个人股东,创业板只要求不少于200人。创业板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对无形资产在公司资产中的比重没有特殊要求,而主板要求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的比重不超过20%。创业板高度重视管理和管理的稳定性。要求发行人只经营一项业务,近两年来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变化,并具有维持盈利能力的能力;要求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两年没有显著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显著变化。改变。主板要求发行人有一个完整的业务系统,并有能力独立运作,直接向市场。报告还强调,在过去三年中,主要业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器也没有变化。两个不同点:由于创业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有很大不同,因此证监会成立了专门的主板开发考试委员会和创业板开发考试委员会。为了促进创业板市场约束机制的建立,增强市场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促使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创业板市场强化了资源禀赋。股东、高管、赞助商、律师等的责任机制。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提出肯定意见;要求发起人对公司的发展提出特别意见;公司为自主创新企业,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特别意见中还应当说明律师控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发行人的能力。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字盖章提供相关文件的真实性验证意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鉴于招股说明书规模小、业绩不稳定、操作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的特点,招股说明书还加大了力度,提高了反映创业企业成长、自主创新、发行人风险因素等方面的标准。论,扩大了披露的深度。

    Q4:主板上市有什么要求呢?

    道富投资T+0公司为您解答:
    A股主板上市要求:
    1.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2.股东人数要求已经取消。
    3.总股本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
    港股主板上市的要求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 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 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 销。
    不知道你问是的什么主板

    Q5:香港上市公司发起股东大会需要哪些条件

    • 香港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A、财务要求: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一、盈利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二、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三、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现金流量: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 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2亿港元
      G、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


    Q6:香港股票编号开头和范围

    四位数字

    Q7:公司要上市,对股权结构有没有什么要求

    公司法79条,发起人应在2--200之间,即现在的股东数应该大于2小于200,其他没有什么硬性要求,但是,如果要上市的话,股权不能全掌握在实际控制人手上,比如,股东就2人,老板跟老板娘,这样就不是很好,因为2个股东都是一致行动的实际控制人,最好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出让部分股权,这样的股权结构证监会比较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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