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是萤石设备吗(海康威视好还是萤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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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海康威视和萤石什么关系?
1、萤石是海康威视下面的子品牌,专门做民用这块的。
2、具体的产品有IPC摄像机C1、C2什么的,还有专门存储用的硬盘录像机D1和N1。
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康威视),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视频为核心的物联网解决方案和数据运营服务提供商,公司于2010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4、经营产品:电子产品(含防爆电气产品、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多媒体设备)、飞行器、机器人、智能装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车用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
5、海康威视是业内领先的研发型制造商,面向全球提供全面的监控产品解决方案。
6、海康威视非常注重全球化经营战略。产品已经成功应用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在高端应用场合成为首选品牌,以其稳定卓越的性能受到广泛好评。
Q2:海康威视我已经勾起用萤石云,但是连接手机萤石云设备不在线,
检查录像机网线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IP与路由器是否在同一网段 或者 将IP改为自动获取。
Q3:海康威视萤石设备,用SD卡存储录像,能存储多久
中钢集团主页上会有招聘需求和相关事项,随时关注就好
Q4:海康威视萤石云视频系统
一、你所说“法人挪用公司资金”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资金。因为“挪用资金罪”不是单位犯罪。
如果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资金,你可向当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但在举报前你必须搞清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2000年7月27日《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所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虽说法律这样规定,但常常发生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擅自将公司资金已单位名义借贷给他人(或其他单位),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那要看其行为是否谋取了个人利益,这是判断该行为罪与非罪的重要分水岭。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没有谋取个人利益,那么他只是违反公司章程,不构成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4月28日作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的很清楚,该规定指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也许你会说本规定是对“挪用公款”规定的,殊不知“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只是犯罪主体和侵犯客体不同,其他都是相同的。因此该《解释》同样适合“挪用资金罪”。
二、所谓“退股”在《公司法》意义上就是“股权转让”。
股东投资公司后,个人财产就变成公司财产,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完整性,法律规定股东不得随意退股。那么股东如何获得救济呢?我认为1、股权转让,首先依公司法规定你可向公司提出转让申请,若公司内部没有股东愿意受让,那么你可以向外转让股权。2、如果内外都没有人愿意受让,我想你公司的经营可能有些问题,唯一的出路是“公司清算”。然而公司清算是有条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期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都可导致“公司清算”,其中“股东会决议解散”需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就包括公司内部“股东僵局”,你只要持有公司10%的表决权,就可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七十五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值得一说的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指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否则其因该行为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Q5:官网上的海康威视的摄像机型号为什么在京东上搜不到?
血一样的教训 警惕人才招聘的陷阱
发帖时间:2007-08-11 17:46:27
在下齐晔,来自哈尔滨。很憋屈,大学毕业了,刚去报道就下岗了,没有违约金。
如果你认识我,请帮我把这篇文章发给你所在的论坛 社区以及你的好友。如果你不认识我但是同情我的经历,也请帮我把这 篇文章发给你所在的论坛及好友。
2006年10月――-2007年1月,我们来自各地的33个本科应届毕业生选择了江苏常发集团作为我们人生第一个奋斗的企业。没有 签署劳动合同,只有三方就业协议(学校,企业,个人三方各一份)。
2007年7月14日,我们进行了一个考试,考试内容是几道主观题,诸如你离开校园来到企业有何感想,对自己的未来有何打算 之类的问题。最后还有一篇英语作文。
经过了几天入职教育后,2007年7月19日,我们29个人被通知,我们14号的考试获得最差的d等,按照批卷人的意思就是毫无 文采,语句不通,笔迹不工整等等。为此,集团将不录取你们。也就是说,我们在报到的第7天下岗了。而且没有任何的违约金, 赔偿,回家的路费。当时,我们乞求公司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几段文字并不能表达我们的真实能力,公司可以等到三个月试用期 结束后再开除我们。可惜这么做毫无用处,我们得知开除我们是董事长黄小平先生亲自下的死命令,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如今董事长黄小平先生在新加坡度假,我们可以等到先生回来。当时有人决定打官司,这时公司放出话来,有专人已经做好准 备,随时准备上法庭。开来我们被开除是有备而来。
5天后又有4个应届大学生被踢出了常发。这些人中10个来自四川的,和我们东北的6个人路程最远。最惨的一个兄弟当时身上 不足200元,不得已,被开除的当天下午就奔去人才市场。我们决定先去找工作,等安定下来了在找常发理论理论。不过78月本来 就是找工作的低潮期,似乎每个企业对被开除的人也都不感兴趣。刚报到就被解约,我们失去了过去6个月找工作的黄金时期,盘 缠也不多,多数人还要瞒着家里,拖着行李像只野狗奔波在各个地方。有种被遗弃的感觉。
有位兄弟临走时说,有一天我要搞垮常发。我祝这位兄弟早日成功,复仇之日我们一起喝酒。
诚然,现在的人才招聘大家都面临的是双重选择,毕业生选择企业,而企业选择毕业生。在高校疯狂扩招的今天,企业无疑
在这个双重选择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学生不得不地站在了弱势的境地。大多数的企业在招聘的时候都有着比较严格的面试和笔
试来筛选毕业生,这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也无可厚非。但是常发却另辟蹊径,选择了万恶的先签后裁方案。先签,把人先占住 ,不给别人机会,而且签的人多多益善!后裁,它发现原来自己并不能接收这么多的毕业生,于是进行考试进行淘汰。
也有这样的传闻,企业解决一个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30万元无抵押贷款。33*30万,小学生也知道 1000万意味着什么。
关于刚报到就被解约的,常发不是第一个。去年的西安汇诚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除了17名应届毕业生,赔偿2000元。今年的
伟创力,无故解职35名毕业生,每人赔偿2万元加若干其他条件。和他们相比只有常发的态度最恶劣(强制开除),条件最苛 刻(无任何赔偿)。
应届毕业生遭集体解聘的事件,表面上看是偶然发生的,但透过用人单位随意解聘的举动,我们看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
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存在诸多漏洞,不仅没能成为毕业生的“护身符”,反倒让毕业生落入了劳动维权的死角。 高校发给毕业生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书。在内容上,就业协议书除了明文规定毕业 生与企业在签订该协议书后,一方违约的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外,其他有关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几乎是空白。在这种 情况下,一些企业对解聘毕业生有恃无恐,甚至为所欲为。一旦企业想要解聘毕业生,只要按照就业协议书上的规定进行赔偿就 完事了。
积极帮助大学生就业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就业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 门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权利的保障机制,从法律、政策等多面,堵上制度的漏洞,消除维权死角,莫让类似用人 单位随意解聘毕业生的事件重复上演。
在校的学弟学妹们,又快到一年的应届生招聘高峰,请你们瞪大双眼,莫要让常发之流的卑鄙企业再有可乘之机。不管你是 在校学生还是离开校园的打工一族,请把这件事告诉你身边的人。请大家团结起来,我们的呼声越高,中国的劳动法才会越完
善,更加保护我们的利益。莫要让我们33个白白牺牲。
我也刚签常发,汗啊
Q6:萤石和海康威视哪个好
就朋友使用的效果看莹石好一点,操作比较方便
Q7:豪恩二当家与海康威视萤石哪个好
建议用萤石,萤石云平台在国内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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