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最容易发生哪些欺诈行为(证券市场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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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证券法规定证券营业员欺诈客户的行为有哪些表现方法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一般禁止行为
(一)禁止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禁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禁止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禁止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禁止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禁止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禁止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禁止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交易。
(十)禁止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禁止行为,也是从业人员易欺诈客户的行为。尤其是1、2、6、8、10条。
Q2:证券市场有哪些常见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有以下四种证券欺诈行为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违规行为存在即擅自发行证券、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及透支交易、上市公司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和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等。
Q3: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有哪些违规行为?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证券欺诈行为。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其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
①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②操纵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包括: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③欺诈客户。指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证券法》第79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④虚假陈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2)其他违规行为。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主要有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收购人或者收购人的控制股东利用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等。
Q4:证券市场中除了证券欺诈行为外,其他违规行为还包括?
l老鼠仓啊
Q5: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
早在1979年,我国农村就有了以集资入股的社队企业,因此,我国股份经济的萌芽实际上是始于农村改革。这期间,我国的农村企业和城市的小企业有了股份制的雏形,其特征是从浅层次的集资入股型到深层次的合股经营、股份合作型发展。
1984年8月,上海市政府批准发布《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1984~1986年间,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选择了少数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例如,1984年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制试点,1985年上海延中实业股份制试点,1985年广州市政府批准了广州绢麻厂、明兴制药厂、侨光制革厂三户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股份制试点。1985年,我国企业横向联合迅速发展,从而强有力地促进了股份制的发展,而股份制的发展,也更有利于企业的横向联合趋于完善。这一年,股份制不仅仅在农村得到了发展,而且在商业、金融业、轻工业、水产业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初步的发展。1986年后,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放开,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纷纷进行股份制试点,半公开或公开发行股票,股票的一级市场开始出现。
1986年8月,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开办了代客买卖股票和债券及企业债券抵押业务。同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率先对其代理发行的飞乐音响公司和延中实业公司的股票开展柜台挂牌交易,标志着股票二级市场的初步形成。
从1988年4月起,沈阳等7城市开始开展个人持有的国库券的转让业务,同年6月,这种转让市场扩大到全国28个省市区54个大中城市,1991年初国库券转让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这些采用柜台交易方式的国库券转让市场是债券二级市场的雏形。
在以上背景下,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1991年,上海证交所共有8只上市股票,25家会员;深圳证交所共有6只上市股票,15家会员。在证券市场形成初期,由于一些股票的分红派息方案优厚,远高于银行利息,投资者积极介入,加上当时股份制企业数量较少、股票发行数量有限,供求关系由冷转热,大量的投资者涌向深圳和上海购买股票。地方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缓解这种过热现象,但仍不能改变股票供不应求的局面。由于深圳限量发售的认购证严重供不应求,并出现内部交易和私自截留行为,最终导致了投资者抗议舞弊行为的“8.10事件”。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中国掀起了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高潮,同年,中共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并试图在证券市场融资。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在全国推广。
国务院于1992年10月设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中央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统一管理体制。1992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
在1997年1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其全部职能及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划归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36个派出机构,建立起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Q6:证券市场目前状况怎样?发展前景如何?
所谓的证券市场是由不同的投资主体和投资客体组成,首先要给自己定位,是作为投资者身份进入还是以行业从业者身份进入,因为不同的身份对证券市场的认识见解的切入点不尽相同。关于证券市场目前状况这个问题在这里一句话是很难解释清楚,只能说,在所有的证券市场里面都会有起伏,会有大起大落,聪明的投资者往往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利用好每一次起伏的机会给自己创造价值,关于发展前景,只要是市场经济制度存在,资本市场一定会存在,证券市场是不可或缺的
Q7: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
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快提高。在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多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的一些突出的制度障碍和市场风险得以化解,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宏观经济“晴雨表”作用日渐显现。
(一)证券业竞争特点
1、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成为证券公司今后发展的基础;
2、现有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普遍得到提高,竞争状态日趋激烈;
3、部分业务出现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趋势;
4、国内证券公司将面对来自境外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
(二)证券业的发展趋势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及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随着中国证监会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我国证券业正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1、盈利模式的多元化
1980 年以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2006 年后我国证券行业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由此,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空间将得到实质性拓展,证券品牌也开始明显凸显出来,您在选购之前可以去 中国十大品牌网 maigoo了解一下具体的品牌信息,此网站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十大证券品牌名单,而且还为我们介绍了证券知名品牌的相关信息。
除了品牌性企业起到标榜作用以外,相关的业务结构也将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创新类业务直接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等;
(2)创新类业务的推出将拓展传统业务的经营领域,并将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
2、经营的规范化
证券行业的综合治理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关键性成效。经过综合治理,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有效规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机制已经建立,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基本落实,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的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以及经纪业务第三方存管等基础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发展的规模化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我国证券行业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在新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发展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而且主要表现为资本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机制确立了净资本在决定业务牌照和潜在业务规模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扩充净资本已成为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行业业绩的快速提升也为证券公司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等途径扩充资本提供了可能。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具备上市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借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寻求上市,以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提升资本实力。
4、行业竞争的国际化
中国政府在2007年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宣布,将于2007年内取消外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市场的禁令,并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前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将会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产品创新能力、数据积累加工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将向国内证券品牌公司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国内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对外资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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