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中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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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去公证处做公证,拿来到公证书还需要去工商及税务部门及时变更股东信息。
Q2:请问 相同股东的两个公司之间,股权转让 怎么处理
一元钱对价转让过去。
不过,要仔细参考去年才出的59号文,对税务上面,有很明确的规定。
对于总公司来说,也就是多了个长期股权投资,没什么特别的处理;对于下面被转让股权的公司,也就工商登记变更一下股东。会计上什么都没变。
Q3: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份需要什么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Q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有哪几种情形?
一、章程中特别约定的时间来临或某件事情发生时,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原股东可能同意或不同意
1、同意时股权处理情形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不同意时股权处理情形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
四、出现某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出现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出现上述情况,股东会通过上述情形的决议,而该股东对决议投反对票。此时,该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收购其股份实质是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此时若工商不愿其减资或其他股东也不愿意减资时,其他股东应该受让该股东的股权。
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不同意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在该情形下,其他股东受让该自然人的股权,或者减资。现实中,工商一般不会同意。当工商不同意减资时,只能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接纳新的股东进来。
六、某个股东想退出或者股东间出现股权转让的其他情形
这种情况,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该通知其他股东,章程有约定的应该按照章程执行。
Q5: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先是准备资料,递交到工商局。然后所有的法人股东到场签字,等一个星期后去工商拿执照。工商变更好了再变更税务,大概一两个星期左右。
Q6:基本的股权转让税收筹划的操作有哪些?
1、利用低价将股权转至低税率地区,然后再以市场价将股权转出,利用税收洼地达到节税的目的。需要明白的是:这样操作最难的一步是如何将股权低价转出。
为了能够达到低价的目的,一般会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正当理由,那么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等。
其次,通过实用利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行筹划。
最后,创造特定情形下的交易价格。
2、递延纳税筹划法。一般来说如果股权转让是满足特定条件,那么则可以实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并且也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
Q7:企业股权转让时该如何筹划税收
合伙企业,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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