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满足什么条件就退市(可能面临创业板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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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票满足什么条件会退市?请简要说明一下
一般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在名字前加ST,再连续三年亏损就会被退市。创业版和这个略有不同,看下面的
退市就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正式出台。
《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八大亮点:创业板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创业板暂停上市将追述财务造假;创业板公司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创业板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创业板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纳入三板等,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Q2: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有哪些
面临退市风险的企业名单如下:300111,300264,300042,300082,300052,300081,300220,300080,300116,300233,300254,300134,300205,300023,300118,300117,300029,300086,300073.
有以上股票的朋友
要注意风险。
Q3:创业板退市新规是什么
根据创业板退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的条件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等等。
Q4: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有什么?
退市条件有: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Q5:创业板怎么会直接退市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后,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能直接申请恢复上市。发行人需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
Q6:创业板股票退市条件有什么?
退市条件有: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Q7:创业板退市规则
与主板相比,创业板的退市规则更为严格。创业板上市公司可直接退市,而且创业板公司若较长时间交易低迷,亦将面临退市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创业板比主板增加了三种退市情形:“上市公司财报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而在规定时间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净资产为负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上市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也将启动退市程序。”
公司退市后,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在主板市场,为鼓励陷入危机或财务困难的公司尽快完成重组,允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即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特别处理。创业板则取消了上述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交易所将进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消除的,将启动退市程序。
另外,交易所规定,创业板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公司,最快退市时间从主板的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上述三种退市情形,暂停上市后根据中期报告而不是年度报告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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