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内容导航:
Q1: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哪四个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
(2)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
(3)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以上四个层次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法律效力最高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最低是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
扩展资料
法律规则
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为核心,包括250多件法规和规章在内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以《证券法》、《公司法》为核心,以配套证券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律性规则为基本内容,奠定了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1994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
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4月22日起施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发布 1993年8月2日起施行)
规章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5年12月25日起施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1月14日起施行)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7年12月10日起施行)
《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 1997年3月3日起施行)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国务院证券委发布 1993年9月2日起施行)
自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 2001年6月8日起施行)
《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1998年8月10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市场
Q2: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大规则
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组织者和监管者,对市场运行进行一线监管是交易所的核心职责。交易规则、上市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三大规则,共同构成了交易所一线监管的基石。
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11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交易场所
第二节 交易参与人
第三节 交易品种与方式
第四节 交易时间
第三章 证券买卖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
第三节 申报
第四节 竞价
第五节 成交
第六节 大宗交易
第七节 融资融券交易
第八节 债券回购交易
第四章 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 转托管
第二节 开盘价与收盘价
第三节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四节 除权与除息
第五节 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事项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即时行情
第三节 证券指数
第四节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
第六章 证券交易监督
第七章 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第八章 交易纠纷
第九章 交易费用
第十章 附则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保荐人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节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第三节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报告
第七章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八章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关联交易
第一节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
第二节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五节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第六节 回购股份
第七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第八节 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第九节 股权激励
第十节 破产
第十一节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
第十三章 风险警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 其他风险警示
第十四章 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第一节 暂停上市
第二节 恢复上市
第三节 终止上市
第四节 重新上市
第十五章 申请复核
第十六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
第十七章 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第十八章 释 义
第十九章 附 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章 保荐机构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节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第三节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报告
第七章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八章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
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关联交易
第一节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
第二节 募集资金管理
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五节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第六节 回购股份
第七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第八节 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第九节 股权激励
第十节 破产
第十一节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
第十三章 暂停、恢复、终止上市
第一节 暂停上市
第二节 恢复上市
第三节 终止上市
第十四章 申请复核
第十五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
第十六章 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第十七章 释义
第十八章 附则
会员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资格管理
第三章 席位、交易单元与交易权限管理
第四章 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管理
第一节 证券交易业务管理
第二节 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
第三节 证券交易信息管理
第四节 其他证券业务管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一节 会员代表
第二节 报告与公告
第三节 会员收费
第四节 纠纷解决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章附则
Q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 本所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通过本所网站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5.1.3 本所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
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证券交易信息的管理办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2.1 开盘、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5.2.2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价位买入申报价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价位卖出申报价和数量等。
5.2.3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但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上市债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二)恢复上市股票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暂停上市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或恢复上市前最近一次增发价;
(三)基金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证券除权(息)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除权(息)参考价;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2.4 即时行情通过本所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会员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5.2.5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5.3.1 本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
5.3.2 证券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5.4.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五只证券;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证券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证券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的,取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进行计算。
(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
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三)当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
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100%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主板A股股票、中小企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B股股票、封闭式基金的对应分类指数分别是本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深证基金指数。
5.4.2 第3.3.17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5.4.3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 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异常波动公告或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3.3.17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5.4.4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
Q4:关于股票的一些法律和制度
·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2007-08-20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7-06-2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 2007-05-07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2007-05-0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2007-05-01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 2006-07-26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6-07-01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6-07-01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05-19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6-05-19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2006-03-15
·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2006-01-1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2004-12-01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4-03-30
·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4-02-01
·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3-11-01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3-07-01
·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2003-03-28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2002-05-01
·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Q5: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多少家中小企业上市公司
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最好用比四大行的好用的多服务也好办卡第一年免年费第一年只要刷卡6次不限金额就可以免次年的年费,以此类推……每张卡的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到了自动给你核发一张新卡……网银使用特方便还有境外消费特别方面,几乎是一卡在手,全球无忧不信你可以去看看,别人的评论 ★★★★★★★★★★★★★★★★★★个人认为中国工商银行的贷记卡最好用。好不好用,用了就知道,我不多说。
Q6: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上市公司分为几大类?
你这个是按企业类别分类的,要是按行业分类,就有比如金融,有色金属,医疗,等很多版块了,不知道你要了解的是这些吗?
Q7: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有哪些机构,其取得特别会员资格需要什么条件?各个会员的业务范围分别有哪些?
境外证券经营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若符合条件,经申请可以成为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申请成为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的条件是:1.依法设立且满一年;2.承认证券交易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3.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4.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最近一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批准的投资额度内投资在交易所上市的除B股以外的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权证、封闭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基金,还可以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券发行的申购。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6-1475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