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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竞价交易(基金交易规则)

基金竞价交易(基金交易规则)

内容导航:
  • 基金买卖中场内、场外价是什么?怎样进行交易
  • 基金如何进行集合竞价
  • 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 基金的交易原则是什么?
  • 集合竞价什么意思
  • 什么叫集合竞价?怎么回事?
  • 集合竞价能成交吗?
  • Q1:基金买卖中场内、场外价是什么?怎样进行交易

    场内场外指基金买卖的场所和方式,场内交易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自由竞价、撮合成交,基金的价格在一天中波动变化的;场外交易的指通过基金公司直销或代销机构(银行、券商)进行买卖操作的,在一天中基金的净值是固定的,不涉及到投资者之间的交易。
    场内交易与买卖股票的操作程度相同,场外交易就是目前大家用的比较多去银行等机构申购等方式。

    Q2:基金如何进行集合竞价

    所谓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之报,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俦、时间俦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 成交量最大。
    ·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 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其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电脑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电脑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电脑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

    Q3: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1、原则就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2、方式是:不违反报价原则的情况下,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连续报价和竞价
    3、结果是:由系统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具体撮合,最后达成买卖双方的成交

    Q4:基金的交易原则是什么?

    交易规则:与A股相同申报规则申报方式: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报价单位:每份基金价格价格最小变化档位: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基金交易同样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委托单位:买入或卖出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上限: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份竞价规则:与A股相同。

    Q5:集合竞价什么意思

    你好,股票集合竞价,简单来讲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所上午的9:15-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期间,由投资者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的申请,是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Q6:什么叫集合竞价?怎么回事?

    所谓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值,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值仍有多个,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圳证券交易所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值为成交价。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人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Q7:集合竞价能成交吗?

    集合竞价是不能成交。

    原因:集合竞价阶段显示的不是成交价,是提示你到当时为止,所有接到的委托最大可能成交量的价格,随着后续的委托不断进来,这个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只有到9:25产生出最后的开盘价时,才能按照开盘价格成交。

    拓展资料: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集合竞价-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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