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投资理念

上市公司优先股与公司法186条(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目的)

上市公司优先股与公司法186条(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目的)

内容导航:
  • 目前A股上市公司股本中含有优先股的公司有哪几家?
  • 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和权利的限制都有哪些
  • 目前中国企业如果发行优先股,适用什么法律,优先股股东如何获得法律保护?
  •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优先股”和股东固定回报的否定性规定。列明法条即可。谢谢。
  • 光大银行发行优先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票是利好吗
  • 如何理解优先股发行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 Q1:目前A股上市公司股本中含有优先股的公司有哪几家?

    这个应该很多的,因为优先股是股票的一种正常形式,既然正常,就说明很多公司都有优先股。

    Q2:优先股股东的主要权利和权利的限制都有哪些

    您好,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优先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二、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三、优先股转换和回购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Q3:目前中国企业如果发行优先股,适用什么法律,优先股股东如何获得法律保护?

    我国目前不存在优先股,《公司法》没有对发行优先股作出直接规定,当然也没有禁止公司发行优先股,只是当公司有此需求时,应根据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实施发行行为。
    是有人让你买优先股还是你遇到考题了?

    Q4: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优先股”和股东固定回报的否定性规定。列明法条即可。谢谢。

    从公司法的角度来说,“优先股”实际上就是一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约定,而固定的分红的情况。实际上公司法是变相地承认了这种方式。
    你说的否定性规定,主要可能指的是联营保底条款,这主要是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0.11.12)》中,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的约定为无效。
    这个司法解释中“保底条款问题”的规定主要源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了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等价有偿得原则。联营合同的中的保底条款违法了该条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第31条、第35条规定的个人合伙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一种法律关系。《民法通则》关于合伙中合伙人共担风险的规定实际就是对“保底”的禁止。

    但是上述司法解释在现在的公司法层面上,应该已经失去了一定的意义,
    《公司法》149条暗示,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之间在不违反相关金融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借贷。同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优先股)。

    即使司法实践认可固定回报的约定,但是在公司亏损的时候,该固定回报应该由承包股东承担,而不能由公司承担(按照《公司法》第167条,公司的利润要先用于弥补亏损,再用来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才分红,所以如果公司亏损,公司就更不能分红了)。同时,不参与经营的股东也不得抽回出资(《公司法》第36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两点也是股东固定回报约定与借贷给公司收取利息的区别。

    Q5:光大银行发行优先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这个对光大银行长期来看是利多,明天走势来看,银行股有上涨的动力

    Q6: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票是利好吗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是偏利好!
    发行优先股是不是利好,各种说法不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认为首先要了解优先股是什么,有什么特点,然后才能分析其对上市公司是不是利好。
    1. 优先股和普通股一样计入上市公司股本,发行优先股募集的资金属于公司资本,归公司管理使用,这一点跟普通股一样;
    2. 优先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但收益相对固定、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股息率按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大大高于普通股的股息率,这一点类同债券;
    3. 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持有36个月后可一定比例转为普通股,这点像可转债。由以上三个特点可以看出,优先股是介于债券与普通股票之间的一种股票。发行优先股的作用也就是介于两者之间,不像发行空手套白狼的股票这样利好,也不像借贷这样要考虑公司的营利要高于借贷利率才是利好,要具体分析发行优先股的用途,才能确定是不是利好。如果是用于偿还公司债是利好,如果是回购二级市场流通股票,则不是利好;如果是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则要考虑其营利情况,才能确定是不是利好。因此,发行优先股只可以说是偏利好!
    祝投资顺利!如果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希望能及时采纳,谢谢!

    Q7:如何理解优先股发行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受政策预期影响,银行股昨日大幅上涨,wind银行指数单日涨幅高达7.85%,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涨停。 点评:我们认为优先股政策的推行对A股市场不具有实质性的正面影响: 优先股发行将帮助银行改善现有的融资困境。由于缺乏一级资本工具,目前中国银行业核心一级资本完全由所有者权益构成,低于1倍的市净率导致银行面临股权融资困境。优先股发行将为银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从而有效降低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并减轻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另外优先股性质决定其融资成本低于股权、高于债权,美国优先股股息率在6%到9%之间,12年上市银行平均ROE为21%,融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加了优先股对于银行的吸引力。 银行以外的国企发行优先股动力不强。由于不存在资本充足率压力,ROE和债权融资成本较低的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优先股的动力不强,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均ROE仅12%,而10年期AAA级企业债到期收益率不足6%。优先股对于资产负债率已接近80%监管红线的国有企业或存在一定吸引力,但从融资成本角度考虑,优先股对于资产证券化并不存在明显的竞争优势。 优先股的发行对股票市场影响难言正面。一方面,上市银行目前平均股息率在3%-6%之间,低于优先股股息率,优先股的发行或导致部分以稳定股息收益为主的银行普通股投资者转向优先股,对股票市场进行减持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迫于资产负债率压力而发行优先股的国企的普通股股东将面临企业利润被优先级较高的优先股股东侵蚀、投资收益率下降,利益受损将引发普通股股东的减持行为。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6-1623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