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刚泰公司(刚泰集团王仁忠)
内容导航:
Q1:刚泰控股这个公司的实力怎么样?
刚泰控股的实力很雄厚的,前景大的,面对未来,刚泰控股充满信心,以推广多元化投资理念为企业蓝图,刚泰控股绝对是一个不错的公司。
Q2:刚泰股份连续跌停为什么会有大量外盘行情?
您好,以买入价成交的是内盘,以卖出价成交的是外盘。
因此,跌停价成交的一律计入外盘,同理,涨停价成交的都计入内盘。
Q3:上海刚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刚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0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影视投资,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动漫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等。
法定代表人:赵瑞俊
成立时间:2014-09-04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500242534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88号1010-1室
Q4: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刚泰集团1996年发轫于浙江台州,1999年8月进入上海。在董事长、总裁 徐建刚带领下,刚泰人创业、创新、创优,已发展成跨地区、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形成置业、矿业、投资、文化四大产业板块,旗下拥有近20家子公司。
置业板块,以上海刚泰置业有限公司为龙头,集房地产开发、包装、混凝土、物流、景观园林、资产物业经营管理于一体。刚泰置业鼎力打造了艺泰安邦花园、刚泰艺鼎广场等多个房地产项目,跻身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行列。公司还拥有商业街、办公楼、厂房、仓库、码头、酒店等众多优质资产物业,长期经营,并储备了大量后续开发土地资源。
投资板块,以上海元玺投资有限公司为载体,通过收购、兼并、股权投资、金融投资、租赁等方式,在能源、矿产、证券、典当等领域积极开展资本运作业务。
文化板块,以上海刚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心,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配套服务,塑造刚泰文化地产的品牌形象;拓展经营思路,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管理刚泰美术馆,打造刚泰的文化名片。
矿业板块,以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为主导,负责集团掌控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矿产资源和生产单位的管理和运作。随着全球范围内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刚泰矿业的巨大潜力将逐步显现。
刚泰集团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七种精神,并由此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建立了四级人才梯队结构,形成了坚强的两级核心领导层,成为刚泰可持续性发展的坚强基石。
刚泰集团勇于承担企业公民的责任与义务,长期坚持向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教育事业、文化事业等捐款捐物,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大户,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刚泰集团已集中了一批年轻、有能力的人才,已推出了分红等激励机制,形成了四个梯队人才队伍,实现了人才的培养与企业同步的目标。我们大量提拔年轻人才,目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平均年龄36岁,一大批20多岁的才俊在企业锻炼后担当中高层领导岗位。
刚泰集团为实现产业的进一步提升,为谋取企业和员工、社会的共同发展,诚邀您加盟!
法定代表人:徐建德
成立日期:2008-01-11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上海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1110542J
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采矿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英文名:Shanghai Gangtai Mining Co., Ltd.
人员规模:100-500人
企业地址: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3幢101室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除专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五金交电、木材、木制品、纸制品、橡胶制品、不锈钢制品、金属材料、钢材、食用农产品、有色金属、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珠宝首饰、金银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Q5: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标准?
我国企业并不都是在境内上市,在哪里上市就要遵守哪里的标准.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
1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的制度
我国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规定,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设定了一些最终可能会导致摘牌的几个层次: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年亏损、亏损1年且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进行特别处理,亦即ST制度。对ST公司,如果再出现问题,比如下年继续亏损从而达到《公司法》中关于连续3年亏损限制的,则进行PT处理。PT制度是证券交易所对于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采取的特别安排,目的是为了增强市场流动性,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交易所在采取PT交易制度时又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3年内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够扭亏为盈,则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以恢复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中,暂停上市有四种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出现第四种情形的,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三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止上市作出决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所作的暂停上市决定,在指定报刊刊登《暂停股票上市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续交易。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仍然应当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为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条出路,尽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制度
我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我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二.境外证券市场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如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6 04规定,交易所对它认为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有权终止其上市。联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无须经过证交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1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标准,同时指出,即使公司符合这些具体标准,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所仍有权对它认为不适合继续交易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处理。与香港不同的是,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交易所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前,必须报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2000年6月设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市场也引进退市制度,亦即上柜之后的股东数及市价总额低于一定的基准时,则令其下柜。其目的在剔除流动性低的上柜股,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3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一般都比较谨慎,并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程序。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2规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7)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8)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香港联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在停牌后的6个月内,公司须定期公告其当前状况;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标准,并要求其在6个月内,提供重整计划(ResumptionProposal);
(3)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公告声明公司因无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退市,并向公司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6个月),再次提交重整计划。
(4)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结束后,如公司没有提供重整计划,则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东京证券交易所在处理上市公司退市上,采用了逐步退出的办法。发现公司低于上市标准时,首先对其进行特别处理(类似于我国的ST制度),并要求其在限期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如果公司在限期内未达到上市标准,则对其交易作进一步限制(类似于PT制度),如仍未改善,再将其摘牌。
Q6:股票退市的基本条件有什么
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
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公司法》第157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第158条:上市公司有前条第(2)项、第(3)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Q7:股票退市有哪些规定?
i丁gqВk娄hュ濮┡o报狮i丁zk娄f70134568012011-08-31 13:33:27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4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6-1685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