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股东收购股权(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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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公司股权的问题,公司可以回收公司股东的股权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75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Q2:股东要求分红和收购股权存在竞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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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此外,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4: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权
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上述决议不赞成,并且投的是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提出请求,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收购股权的价格由该股东与公司协商确定,如果在该股东与公司不能就股权收购事宜达成一致,则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争议。
Q5:收购少数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
少数股东权益只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才会体现的。90%股权,控制应该用成本法。
对于合并报表而言,抵销后,所有者权益在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后会减少少数股东权益的10%。
可以这样理解,收购前,合并报表里包含一块属于少数股东的资产,故需确认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后,这一块资产对应你支付10%的对价,收购方真正拥有子公司所有净资产,故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
换个说法:
收购少数前,对于合并报表而言,你抵掉了子公司的equity和母公司的长投,增加了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资产大于负债的那块是你收购90%时支付的对价和少数股东权益。
收购后,资产大于负债的那块就是你两次收购支付的对价了,可以理解为母公司本身的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同时减少。
Q6:公司能否强制收购股东股份
不存在强制收购问题。如果是职工内部持股,职工持股章程或类似的内部制度有规定的,比如辞职后股份应退回,则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Q7: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会计处理怎么做?谢谢
只写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个别报表:
借:固定资产清理 1600
贷:固定资产 16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600
营业外收入 400
合并财务报表
借:资本公积 500 (2000-10000×15%)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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