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规定(深市中小板年报最迟披露时间)
内容导航:
Q1:深市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有何规定?
深交所新股上市停牌规则如下:
1、盘中停牌情形: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交易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2、盘中停牌时间:
(1)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2)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注:具体停复牌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Q2: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是多少?
按照两市规则,2014年1月1日新股首日股价最高涨幅为发行价的44%。
上交所规定,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其中,14:55~15:00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
按照这一规定,沪市新股上市首日144%的涨幅已经是股价的“天花板”。
同时,上交所还规定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将停牌至当日的14:55。
深交所也将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圈定为发行价的上下20%。与沪市不同的是,深市将上市首日的收盘价,由之前的“集合竞价”改为“集合定价”,即以14:57前最近成交价为定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
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就将停牌30分钟;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的话,就将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的14:57。
Q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的范围?
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1、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超出该范围但符合全天有效申报价格的委托暂存交易主机,等待参与连续竞价)
2、全日设立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3、如果您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提交的申报超过发行价上下20%的有效竞价范围,但此价格处于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之间,则不能参与开盘集合竞价,暂时保留在交易主机中。
4、连续竞价、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是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Q4: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新股上市首日会涨停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Q5:年报,中报,季报的法定披露时间?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中国证监会应当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
扩展资料:
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
律规定必须公开或公布其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规定。
可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前者是指以申领填报 “有价证券申报
书”的形式向投资者公开证券发行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后者是指以填报 “有价证券报告书”
的形式公布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及某些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制度在各国的证券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实行信息披露,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证券主管机关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引导证券市场健康、稳
定地发展; 有利于社会公众依据所获得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也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广大股东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关于招投说
明书、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公司合并与收购的规定,证监会制定的 《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试行)》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百度百科--信息披露制度
Q6: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中小板上市跟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网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呢最晚一个月
Q7:求问各位股市高手:每年的年报、季报最迟公布时间是几时?
年报一般在3--4月份,一般都是往后顺延3个月的。
本文由锦鲤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showinfo-6-1809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