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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会全部动迁吗(上海临港新片区最新消息)

上海临港新片区会全部动迁吗(上海临港新片区最新消息)

内容导航:
  • 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
  • 上海临港与自贸区新片区的人才落户政策有哪些?
  • 上海临港新片区农村房子会拆迁吗?
  • 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1O1地块、1O3地块、1O5地块的分别是商务,高端住宅吗?
  • 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
  • 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1O1地块、1O3地块、1O5地块的分别是商务,高端住宅吗?
  • 上海临港: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房企将暂停网签
  • Q1: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的问题,需要看您当地的规划以及政府的项目,您可以查看您当地政府的官网。

    Q2:上海临港与自贸区新片区的人才落户政策有哪些?

    为此,临港新片区将进一步提升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当日发布的“若干措施”中,促进海外人才引进相关措施共有16条之多。
    在促进海外人才引进方面,临港新片区提出将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个税税赋差额补贴、境外人才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境外人才备案后可在新片区执业、鼓励在读外籍留学生兼职创业、鼓励留学人员和海外人才创业、鼓励优秀外籍毕业生直接在新片区工作、实施紧缺急需留学类项目“直通车”制度、提高入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便利、提高高科技领域外国人才以及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国人才及创新创业外国人才工作许可便利、实施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办理工作许可“绿色通道”、推荐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加分、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等。
    在加大国内人才引进方面,“若干措施”亦提出8方面优惠政策,包括对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各类人才实施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等。
    据中国官方提出的总体方案,未来临港新片区要实现“五大自由”,即: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其中,“人员从业自由”尤其令人期待,此间官方在此领域接连有所突破。
    中国公安部与上海市政府19日签署《公安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移民与出入境管理服务机制 推进实现上海高水平开放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内容包含对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引进的外籍人才提供办理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在上海试点办理口岸电子签证。上海引进的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等一系列“先行先试”的移民管理政策措施。
    此间官方还表示,将不断优化升级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外国人才服务港湾,从提高外国高端人才金融便利,优化人才生活配套环境等多方面入手,为人才提供工作、生活方面的便利。(完)

    Q3:上海临港新片区农村房子会拆迁吗?

    上海临港新片区农村房子会拆迁吗?
    这位知友,上海临港新片区农村房子早晚会拆迁的,但目前还没有动迁的计划,请继续等待。如果想知道详细情况,请咨询上海市政府网站。

    Q4: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1O1地块、1O3地块、1O5地块的分别是商务,高端住宅吗?

    这得问临港自贸区管委会和浦东新区政府

    Q5: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临港新片区农村会不会拆迁的问题,需要看您当地的规划以及政府的项目,您可以查看您当地政府的官网。

    Q6:上海临港自贸区新片区1O1地块、1O3地块、1O5地块的分别是商务,高端住宅吗?

    这得问临港自贸区管委会和浦东新区政府

    Q7:上海临港: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房企将暂停网签

    2月4日,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印发《临港新片区加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指导意见》指出,为做好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及开发企业,其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监督管理需实行本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纳入新片区管委会监管银行名单制管理的银行机构作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简称监管银行),按要求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单内银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一个开发项目对应唯一监管银行,一个预售许可对应唯一监管账户”的要求,在房地产项目取得预售证前,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报新片区管委会备案,对预售资金实行全面监管。
    按照规定,临港新片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
    所谓“政府指导”,是指对监管银行实行短名单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黑名单制,督促监管银行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资金监管要求配合监管银行做好资金管理。
    “银行监管”是指,监管银行作为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统筹做好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专户管理和拨付审核。
    “专款专用”是指,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在此前提下可以视实际情况均衡还贷,项目交房后预售资金可申请解除监管。
    《指导意见》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新片区管委会约谈企业,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进行管理;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未在售楼处明显位置公示相关规定资料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
    (三)指使按揭贷款银行或者协同按揭贷款银行将房地产项目按揭贷款划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拨付房地产项目预售监管资金的;
    (五)其他变相逃避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另据《临港新片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则(试行)》,进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企业在名单管理期限内暂停网签业务;一年内不得办理房地产预(销)售相关手续;一年内不得在新片区参与任何房地产土地招拍挂活动;一年期满后仍不配合整改的,继续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严重的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指导意见》显示,监管银行不履行监管职责并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由新片区管委会将其撤出短名单,并3年内不得在临港新片区内承担相关金融业务,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同时,由新片区管委会向市级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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