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审核流程(怎么样会被证监会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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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上市审计的流程
公司发行股票上市应由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近三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专项报告。
一、公司改制、上市的主要阶段
1.改制阶段。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其经营主体必须在同一管理层下,围绕主营业务连续经营至少三年,公司通过必要的改制重组,具备法律的进入证券市场的规范基础,并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1)成清晰的业务发展变化战略目标,合理配置存量资源;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公司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通过重组改制为符合要求的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
2.辅导阶段。凡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必须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的要求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辅导期至少一年,通过辅导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3.申报上市材料及审核阶段。辅导期满后由当地证管办验收,主承销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于受理申请文件后60个工作日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二、各个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内容
1.改制阶段。在改制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督促、指导、规范公司的改制重组工作;
(2)对公司近三年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实施审计程序,出具企业改制所需的专项审计报告;
(3)出具股份公司设立的验资报告。
2.辅导阶段。在本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在辅导机构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
(1)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2)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3.申报上市材料及审核阶段。在本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出具股份公司上市时三年为一期的审计报告;
(2)出具股份公司上市时的盈利预测报告(如果需要);
(3)出具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审核报告;
(4)出具股份公司改制前、后的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的审核报告;
(5)出具纳税鉴证意见;
(6)出具对纳入招股说明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的同意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专项意见;
(8)配合主承销商做好中国证监会初审意见的答复工作。
三、公司改制、上市的各项筹备工作
1.由企业负责人和产权所有者代表共同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作为为改组和上市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委员会之下应设“股份制改组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之内至少应考虑设两个组:秘书组和财务组,秘书组主要负责起草改组方案、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内外联系、协调、推动等组织工作;财务组主要负责资产、负债清理,编制财务报表、盈利预测,选定经证券主管部门授予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包销机构,选定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2.搜集资料,草拟改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设立公司的报告、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3.准备设立(或改组)公司的申请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所必需的有关材料;
4.企业原来对外订阅的重要合约,对上市或上市以后有关联、有影响者,应进行清理、鉴别,判断其影响程度,并与有关当事人协商处理方案;
5.与有关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取得各方面的支持;
6.备齐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所需审计、资产评估及见证的全套资料;
7.协助主承销商拟定招股说明书并确定募集资金用途;
8.与证券承销机构签订募股承销、包销的协议书,与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商定上市交易的各项安排。
Q2:IPO上市核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1、形式审查:对券商报进去的材料是否有缺失进行形式审查,申报当天进行。审查结果:受理
2、预审:证监会会安排2名预审员对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2名预审员1个审财务,1个审法律,提出无数次的反馈,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共同答复无数次。预审结果:报送初审会。
3、初审:初审阶段对预审员汇总的问题和发行人答复进行初步审核,安排发行人上会时间和发审委委员,或和初审阶段一般提出问题。初审结果:公告上会时间。
4、发审委:7名发审委委员进行现场审核,提出问题,发行人董事长、财务总监或董秘,协同2名保代上会现场回答问题,最后由7名委员投票决定是否通过,5名以上同意通过,才算通过。审核结果:通过
5、核准:证监会通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到证监会领取核准批文,各拟上市公司卧薪尝胆多年就是为了这张纸!!
Q3:在当前的核准制下,证监会对ipo申请的审核包含哪几个环节 简答题
从受理材料到核准发行共须进行10个环节。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具体审核环节简介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问核环节
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问核程序除外)。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落实并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5、预先披露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6、初审会环节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审核人员、综合处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初审会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发审会审核。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7、发审会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分三个组,发审委处按工作量安排各组发审委委员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回避制度、承诺制度。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7名委员参会,独立进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有工作底稿,会上有录音。
发审会由发审委工作处组织,按时间顺序安排,发行人代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发审委委员、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发审委工作处人员参加。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发给保荐机构。
8、封卷环节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落实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落实,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9、会后事项环节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存在会后事项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相关说明。须履行会后事项程序的,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需要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10、核准发行环节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Q4:IPO的审核过程是什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问核、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等十个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Q5:如何核查是否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
可以去其公司公告查看,被证监会采取措施一般会发公告。
Q6:ipo公告在哪能查到?
证监会网站都有。。。好好看。采纳
Q7:怎样才算了操控股票?证监会要查处的
利用权力,或者内幕交易。情况很多,有法律细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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