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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增持规则(上市公司解禁股票对股价的影响)

上市公司增持规则(上市公司解禁股票对股价的影响)

内容导航:
  • 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增持或减持股票必须出公告吗
  • 请问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是否需要发公告
  • 大股东增持需不需要进行公告,还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 证监会鼓励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规定
  • 大股东增持多少要公告
  • 大股东宣布增持后,必须持有多久后才能减持
  • 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有限售要求吗?
  • Q1: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增持或减持股票必须出公告吗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高管及其股东增减公司的股票必须要发公告。
    (1)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可先实施增持行为,增持完成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申请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过12月的,有关大股东才可以实施前述增持行为。
    (2)增持过程中,大股东应在首次增持、继续增持、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时、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3)有关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12个月内不得转让。

    Q2:请问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是否需要发公告

    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Q3:大股东增持需不需要进行公告,还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的,可以先增持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2个月内大股东增持比例超过2%,还是要先申请豁免,才能增持。
    在信息披露上,《指引》规定,首次增持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增持方就必须将增持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由上市公司在次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内容必须包括增持目的及计划、增持方式(如是集中竞价还是大宗交易)、增持数量和比例等内容。而如果涉及后续增持的,需同时在公告中披露后续增持计划实施的安排。
    实施后续增持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也必须发布公告。在增持计划到期前,上市公司应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沪深交易所指出,大股东在对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期间不得减持其所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而这“不减持承诺”必须在增持计划公告时就列入其中。
    上交所还规定,大股东在实施增持计划时,不得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违例者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
    为遏制内幕交易,《指引》规定四个时间段内,大股东不得进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若拟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高管,通过增持计划的实施进行内幕交易或进行市场操纵的,交易所将按照规定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监管措施。

    Q4:证监会鼓励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规定

    适用对象:
    1、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6个月内未减持过本公司股票,但拟通过资管计划增持股票以实施市值管理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3、需要通过融资实施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如需了解更多,参考我的基本资料

    Q5:大股东增持多少要公告

    必须要公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发布临时公告。

    Q6:大股东宣布增持后,必须持有多久后才能减持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Q7: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有限售要求吗?

    12个月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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