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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债质押规则(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

交易所公司债质押规则(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

内容导航:
  • 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品种期限
  •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规则
  • 上海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杠杆是怎么操作的
  • 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 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品种期限
  • 请教一下高人,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般在哪个网站预披露?
  • 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规则
  • Q1: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品种期限

    上证所:1、2、3、4、7、14、28、91、182。(代码204XXX,eg.204001表示1天期,204007表示7天期)
    深交所:国债回购:1、2、3、4、7、14、28、91、182。(简称:R-XXX,eg.R-001表示1天期)
    企业债回购:1、2、3、7。(简称:RC-XXX,eg.RC-001表示1天期)
    *注,深交所市场的债券回购较上证所不活跃。如行情显示为直线不是停牌而是无交易对手方。
    *根据市场需要,交易所可调整债券回购期限和品种。
    目前主要品种为: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上市的可转债(上证所)和其他债券品种。

    Q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规则

    1,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回购到期日,交易系统根据结算公司提供的当日回购到期的数据,为相关帐户增加相应可融资额度。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或者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账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到期购回款。
    2债券交易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 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4、 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 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7、 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手,1手=1000元标准券。
    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
    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交所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张=100元标准券。
    申报数量必须为10张的整数倍(1000元),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不超过100万张(1亿元);
    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10、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1、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2、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3、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Q3:上海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杠杆是怎么操作的

    先到证券个开个账户,100万,三年内有3次债券交易记录,一般杠 杆不超过5倍,债券使用率不超过90%需的联系

    Q4: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代码204XXX)。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简称R-XXX),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简称RC-XXX)。
    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
    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其中1手=10张,1张债券=100元。在逆回购操作中,使用证券交易“卖出”通道,申报数量单位“张”。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计算方式:现价=利率、逆回购申报价格=自行设定的利率。
    年化收益率分摊方式:
    获得的收益=(每百元资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国债逆回购天数。
    (注:深圳的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为365天,上海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仍为360天。)
    10.逆回购的计息方式:T日进行的债券回购,T日开始记债券回购息,以自然日计算。
    (以下活期利息称“利息”,国债回购收益率称“国债息”)
    例:T日买入7天期国债回购204007,则7个自然日后即T+7日资金回到账户。
    国债息记T日—T+6日。共7个自然日。(遇长假资金仍只记7个自然日国债息*)
    * 因该项业务极易涉及资金账户余额的活期利息,则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情况①: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即当日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T日有利息。
    T+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即当日不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无利息。
    反之: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即通过其他证券交易获得的当日不能做转出至银行但可以继续参与交易的资金,则T日不计利息。
    T+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仍旧无利息。
    情况②:遇长假或节假日时。由于举例产品为7天期国债回购,则长假以9天为例。
    T日购买204007,T日资金“可用”“可取”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T+7日由于9天长假交易停止。资金无法按时到账则长假期间不计利息。
    长假后第一个交易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情况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四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四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
    T+1日即周五,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同时,由于证券交易清算为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后的T+1日即下周一(此处T日为周五资金到账日),则周六、日也不计利息。
    同样T+1日(周五)(此处T日为周四交易日)再次买入204001,同样周六、日不计利息。
    情况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五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五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因为交易清算为T+1日(为下周一),则周六、日享受利息。
    T+1日即周一,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
    11、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2、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3、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4、 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注:业务性质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Q5: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的品种期限

    上证所:1、2、3、4、7、14、28、91、182。(代码204XXX,eg.204001表示1天期,204007表示7天期)
    深交所:国债回购:1、2、3、4、7、14、28、91、182。(简称:R-XXX,eg.R-001表示1天期)
    企业债回购:1、2、3、7。(简称:RC-XXX,eg.RC-001表示1天期)
    *注,深交所市场的债券回购较上证所不活跃。如行情显示为直线不是停牌而是无交易对手方。
    *根据市场需要,交易所可调整债券回购期限和品种。
    目前主要品种为: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上市的可转债(上证所)和其他债券品种。

    Q6:请教一下高人,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般在哪个网站预披露?

    3楼说的是在交易所网站上会有4楼说的是企业债,企业债的募集说明书在中国债券网上会提前一天披露

    Q7: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请您参考
    http://www.sei.gov.cn/ShowArticle2008.asp?ArticleID=7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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