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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如何强制让小股东退股)

第一大股东的权利(如何强制让小股东退股)

内容导航:
  • 大股东都有哪些重要权利?
  • 进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有什么权利?
  • 作为大股东应享有哪些权利?
  • 帮个忙请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具有哪些权利?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小股东退股
  • 股份的比例大小意味着什么?双方各51%和49%意味着什么呢?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股份占有51%和49%有哪些不同?那些利和弊?
  • Q1:大股东都有哪些重要权利?

    7月13日 22:4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Q2:进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有什么权利?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成正比,股东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越多,所享有的表决权就越大。法律上就将股东大会上持股最多的股东的意志推定为公司的意志.

    Q3:作为大股东应享有哪些权利?

    他不听你的最直接的办法是把他踢出去,分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你在公司享有75%的股权,也就是在这个公司你是绝对说了算的人,如果你能容忍他,就得继续下去.要不的话,只有分家才能解决你的难题.
    相关法律条文哪下: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Q4:帮个忙请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具有哪些权利?

    律师解答: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Q5: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小股东退股

    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Q6:股份的比例大小意味着什么?双方各51%和49%意味着什么呢?

    控股股数越多说了就越算51%就是绝对控股

    Q7: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股份占有51%和49%有哪些不同?那些利和弊?

    51%的就是控股股东,有利很多。如果可以的,要尽量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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