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创业板补签(创业板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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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几年前己开通创业板并交易,注册制后还需要补签协议吗?
几年前已开通创业板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存在过渡期的衔接规定,但是同样也是需要补签协议的。
创业板注册制业务新规实施时间:2020年4月28日,之前这部分客户为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对此类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做个新老划断的衔接工作,券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其中支出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买卖注册制上市股票需要补签开通注册制权限协议。
首先根据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进行资质审核。对于新规实施前已开通创业板相关权限的存量投资者,券商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情况下受理投资者业务。也就是说申请人需要重新对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新一次的评估。
其次开通方式仍然有线上线下两种:
一种是投资者通过网上系统申请开通,由于注册制政策刚刚实行,目前还处于测试阶段,有部分券商已开通线上办理通道,但是并非全部券商均可线上办理,预计未来在今年7月底实现此项业务功能。
另一种是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券商工作人员和投资者单向视频进行双录,同时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和《适当性匹配意见及投资者确认书》或《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营业厅所涉及业务范围是最全面的,所以如果不清楚如何办理联系券商的客户经理和营业厅是最为稳妥的。
注册制的执行将带来一些关于A股市场风险和交易的变化,所以即便是之前已经是创业板交易用户在新政策执行以后也需要重新签署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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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银河证券交易所我要补签创业板合同,怎么补签?谢谢
补签方法三种,
app上补签,登录手机委托软件,找到业务办理,或者签约之类的,点进去,找到创业板补签,按要求补签即可。
证券公司现场补签,持身份证到营业部柜台办理
委托电话中,按提示找到创业板补签。
不懂的地方都可以打电话咨询
谢谢你的提问
Q3:同花顺炒股软件怎么补签创业板?
应该是通过你开户的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帮助在网上办理,或者去你开户证券交易所办理
Q4:原来在营业部签过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实行注册制还需要补签吗?
需要的,不过应该大多数券商都支持手机app上补签,比较方便。如果不补签的话,没法交易以后注册制下发行的创业板股票
Q5:股票中的“创业板”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地位次于主板市场,也称“二板市场”。以美国纳斯达克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企业。国内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Q6: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不同的是: 创业板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主板(中小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Q7: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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