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超额亏损(长期股权投资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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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长期股权投资亏损怎么账务处理
采用bai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在du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zhi或应分担的被投dao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或——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账户。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Q2:请教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超额亏损问题
新准则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超额亏损,如果有构成对被投资企业长期应收款的,应相应减少长期应收款,否则在备查簿中登记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投资收益 36(12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
贷: 长期应收款 6
对方亏损120万,你要承担30%的损失,具体请参见中级或注会教材
Q3:权益法下超额亏损,顺次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应收款、预计负债,那成本法下超额亏损不作处理?
是均线.有5日,10日,20,30,120日等.如MA5是5日均线.以此类推.
Q4:《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关于超额亏损的规定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承担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二)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Q5:合并报表调整分录与抵消分录的编制,有好的记忆方法么?
目前这个条件确实比较困难。
首先,最大的问题,学历没有竞争优势。先找一个名牌学校念研究生,北清复交之类,会计、金融、法律之类相关专业。本科生进投行相当困难,不是重点大学的本科生即使念了重点大学的研究生,想进投行在学历上也没什么优势,所以要念就得念名校。
其次,什么四六级、计算机、证券从业之类的用处不大,主要是含金量比较低,大家都有……如果想进投行,就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力争考过注册会计师和司法考试,如果精力和财力许可,尝试一下CFA。考这些试都需要时间所以上研究生就更必要了。如果想证明自己英语水平高,那就去考个托福或者雅思。
最后,在保证上述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找相关的实习,投行的实习不太好找,可以先从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做起。
如果直接进投行有困难,也可以考虑先去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做两年上市公司审计,再跳到投行来,会容易一些。
Q6: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尤为重要。股权转让订立合同时,除应遵守《合同法》的规定之外,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除了法律限制性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问题: 1.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1)要确定转让人对该股权是否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是否有权分该股权。这需要调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档案资料,核实转让是否登记在股东名册中,取得股权的方式是否合法 2)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主要审查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公司法》禁止转让的情形,公司章程对该股权转让是否有限制性约定。 3)注意广州注册公司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为了避免因为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风险,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取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2.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价值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款提供参考依据。 3.受让方的资信调查 就转让方而言,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十分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在对资信状况并不十分满意的情况下,应当采取股权转让价款在短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完毕之前拒绝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方式,也可以由其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最大限度降低转让风险。 4.相互承诺和保证 股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本次转让股权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 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举例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同样,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Q7:CPA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这么难
确实难啊,全书第四章长投+26章合并报表最难。其实也就三块内容:1、区分好成本法和权益法,2、以及同一控制下的初始投资确认和非同一控制的区别,3、6种转换。金融资产到权益法到成本法,反着来一遍,外加一个股权稀释(别人增资我没增资),也就差不多了。
还是要记忆,记忆是学习所有学科的基本,记忆了再理解,不要想着理解了在记忆。包括合并报表,6中调整抵消分录,中华的郭老师说过:“不行把分录抄6边”。前提是金融资产+投房+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得税+存货一些基础性章节都会了,合并报表大综合,贯通全书。
应试考试,关键是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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