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可以撤回其股份吗(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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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法对股东挪用公款怎么处理,可以撤销其股权妈吗?
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一般不可撤销股东股东股权。
Q2:由于股东挪用公司资金,要求退股,是先赔后退股还是先退股后赔钱
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依法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股东转让股份,只需持有关转让协议或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有关工商管理机构股东变更备案手续。如果不愿意继续合营,可以解散公司。如果想让其他股东退股,较好的法评估公司目前的股份价值,以较高的价格自己先退出来。
Q3:法人挪用公司资金,股东可以要求变更法人吗?
要在京东买东西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开通
Q4: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后要卖股,如果应对?
差不多哟
Q5: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同意则不构成犯罪
Q6:股东挪用资金700万怎么判刑
您好,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分别为:
第一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均为10万元。其中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为:(一)挪用资金数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的;(三)挪用资金不退还,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不满四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二类: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一)挪用资金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资金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综上,股东挪用700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中的数额巨大的情况,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Q7:我们董事长这样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可构成挪用资金罪。向经侦队报案,如果有证据证明,则会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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