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适合哪种公司(股权激励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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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股权激励适合哪类企业?设计股权时,应考虑哪些方面因素?
股权激励不是上市公司的专利,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既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不上市的华为,凭借员工持股所迸发出的韧劲和激情,演绎了令人称道的“土狼传奇”。而离职的创业元老因股权分配问题而状告“老东家”,则引发了“土狼”的疑惑和骚动,华为又一度陷入“股权风波”。一石激起千层浪,自此,股权激励,尤其是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是非功过成为舆论争执的热点话题。
那么,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的意义何在?操作中需掌握哪些步骤?又需注意规避哪些误区呢?
解题:财散人聚,财聚人散
在人们的记忆中,股权激励尽管诱惑力十足,但它却是一把充满杀伤力的双刃剑。从实施案例来看,股权激励的推行时刻伴随着来自企业的疑虑和来自社会的争议。如果排斥股权激励,必将影响到企业核心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实行股权激励,倘若操作不当,又容易抬高人力成本,出现分配不公、股权纠纷等新问题。
年薪一元,却可以获得逾千万的财富,这是“一元CEO”带给人们的谜团,也是股权期权吸引人们视线的关键原因之一。百度上市创造了8位亿万富翁,50位千万富翁,240位百万富翁。作为非上市公司,尽管不能分享资本市场的盛宴,但依然可以借助于股权激励点燃员工的工作激情,加快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步伐。
成功推行股权激励,其关键之处在于能够产生财散人聚的积极效用,规避财散人散的悲剧发生。归结起来,股权激励对于企业而言,有以下几方面的深远意义:
其一,有利于端正员工的工作心态,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雇员到股东,从代理人到合伙人,这是员工身份的质变,而身份的质变必然带来工作心态的改变。过去是为老板打工,现在自己成了企业的“小老板”。工作心态的改变定然会促使“小老板”更加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会极力抵制一切损害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
其二,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据调查,“缺乏安全感”是导致人才流失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员工的行为产生了短期性,进而危及企业的长期利益。而股权授予协议书的签署,表达了老板与员工长期合作的共同心愿,这也是对企业战略顺利推进的一种长期保障。
其三,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企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对于员工来说,其身价不仅取决于固定工资的高低,更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股权或期权的数量和价值。另外,拥有股权或期权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满足员工自我实现需求的重要筹码。所以,吸引和保留高层次人才,股权激励不可或缺。
其四,降低即期成本支出,为企业顺利过冬储备能量。金融危机的侵袭使企业对每一分现金的支出都表现得格外谨慎,尽管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在金融危机中,捉襟见肘的企业也体会到员工有点“贵得用不起”。股权激励,作为固定薪酬支付的部分替代,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概而言之,作为一种长效激励工具,股权所迸发的持续激情是工资、提成和奖金等短期激励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鉴于此,股权激励受到越来越多非上市公司的追捧和青睐。
操作:散财有“道”亦有“术”
对于大股东而言,股权激励是一种“散财”行为。散得好,财散人聚;散不好,财散人散。相比上市公司而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供参照,其复杂程度、棘手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下面笔者以一家曾为其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为例,来阐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道”与“术”。
案例背景:受人才流失之困,渴望股权激励
S公司是北京一家大型自主研发企业,近年来市场一片大好,公司转入高成长期。但令大股东担忧的是,团队的工作士气开始有下降的征兆,高层次人才流失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扭转员工的工作心态,保留核心骨干员工,公司尝试推行股权激励计划。
谈到股权激励的构想,S公司表达了这样几点期望:第一,合理确定每位员工的股权授予数量,避免分配不公;第二,合理确定股价,确保激励对象能按个人实际付出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第三,确定适合公司的激励方式,既操作简单又有激励效果;第四,合理确定激励周期,既不使员工觉得遥不可及,又要规避一些员工的短期行为。
另外,S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担忧,比如,在目前经济危机的时候实施股权激励,时机合适吗?授予股权后,员工不努力工作怎么办?员工中途离职,股权收益如何结算?员工对股权不感兴趣,怎么办?
解决方案:在系统诊断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激励、分步推进
尽职调查后,笔者所在团队发现,S公司目前采用的是“拍脑袋”式的薪酬激励方式,没有科学的依据,激励机制缺乏公平性和竞争性,也没有长期留人手段。这是导致士气低落、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为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S公司的治理结构、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企业文化、薪酬结构、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系统的股权激励方案。其关键点如下:
第一步,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全员持股尽管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在中国并不适用,用在中国的非上市公司身上更不妥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原则地扩大激励对象范围是产生股权纠纷的根源所在。所以,确认激励资格,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
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毕竟着眼于未来是股权激励的根本。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为尊重历史贡献,是避免出现内部争议风波的基础。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关注难以取代程度,是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现实需要。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将S公司的激励对象分成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3%;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0%;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5%。
第二步,进行人力资本价值评估,结合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实现情况,综合确定激励力度。
激励人还是激励人所在的岗位?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笔者以为,解答“对人还是对岗”这个难题,需要上升到企业的发展阶段及面临的管理主题这个层面来考察。
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尚不固定,兼岗、轮岗现象非常普遍,很难用一个固化的岗位说明书来界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岗位价值不应该成为确定股权激励力度的依据。对于处在成熟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趋于固化,员工的能力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在的岗位,“统一、规范、有序”成为企业的管理主题。此时,进行基于岗位价值的评估对于确定股权激励力度来说非常重要。鉴于S公司尚处在成长期,我们以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为依据来确定员工的初始激励力度。结合S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评定人力资本价值时,我们重点考虑了激励对象的影响力、创造力、经验阅历、历史贡献、发展潜力、适应能力六大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对人激励还是对岗激励,固化激励额度的作法都是不妥当的。为此,我们引入了股权激励的考核机制,并且将考核分为公司绩效、部门绩效(或项目绩效)、个人绩效三个层面。对于层面比较高的员工,强化对公司绩效的考核;对于层面稍低的员工,强化对个人绩效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划分成S、A、B、C、D五个等级,按考核等级确定最终激励额度,依次为1.2倍、1.1倍、1.0倍、0.8倍、0倍。
第三步,按激励层面确定激励方式。
激励效果不仅取决于激励总额,还取决于激励方式。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附加值、敬业度、员工出资意愿等方面。结合S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的激励方式如下:
对于附加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激励,以使员工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感觉。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本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结合S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激励期内预期业务增长情况,我们建议用于实股激励的股本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个人授予量根据人力资本价值予以确定,即个人授予量=500万股×个人人力资本价值/∑个人人力资本价值。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分红权数量取决于激励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的每股分红额,即个人获授分红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分红额。期权授予量取决于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内的股价增长情况,即个人获授期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价差收益。
第四步,按企业战略确定股价增长机制。
股权激励之所以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其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激励对象能够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影响激励成果的大小和实现概率。选取恰当的激励标的物,可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确定激励标的物,应综合考虑这样四个因素:第一,激励标的物必须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一致;第二,激励标的物的价值评定应该是明确且令人信服的;第三,激励标的物的数值应该是员工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影响的;第四,公开激励标的物时应不至于泄露公司的财务机密,这一条对非上市公司而言非常重要。
对照上述标准,结合S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财务管理现状,我们选取了销售额这一增长类指标作为股价变动的标的物。考虑到销售额增长率与净利润或净资产的增长率并非一一对应,结合S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我们将股价增长率确定为销售额增长率的60%(可由董事会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举例说,如果目标年度销售额相对于基期销售额的增长率为50%,则股价增长率为30%。
第五步,综合企业的战略规划期、员工的心理预期、工作性质确定激励周期。
若要产生长期激励效用,股权激励必须分阶段来推进,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激情能够得以延续。划分激励时段,可参照企业的战略规划期、员工的心理预期、工作性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确定。
一方面,作为支撑企业战略实现的激励工具,股权激励的周期应与企业的战略规划期相匹配。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旨在通过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来赢取员工的忠诚,过长的激励周期会弱化激励效果,无法调动员工的参与欲望,但过短的激励周期也会使一部分员工萌生投机念头。最后,企业之所以采用股权激励,也是因为某些岗位的工作成果无法在短期内呈现出来,所以股权激励的周期设置还应考虑激励对象的工作性质。
根据S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按3:3:4的比例,每年1次,分3次授予完毕,同期股权的解锁及期权的兑现亦分3年期实施,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完成就会延续6年。之所以设成循环机制,其原因在于,在激励的同时施加必要的约束——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企业,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效用。
第六步,签署授予协议,细化退出机制,避免法律纠纷。
为规避法律纠纷,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前应事先明确退出机制。参照《劳动合同法》,结合研发型企业的工作特点,S公司可从三个方面界定退出办法:
其一,对于合同期满、法定退休等正常的离职情况,已实现的激励成果归激励对象所有,未实现部分则由企业收回。若激励对象离开企业后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则未实现部分也可予以保留,以激励其能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
其二,对于辞职、辞退等非正常退出情况,除了未实现部分自动作废之外,已实现部分的收益可适度打折处理。
其三,对于只出勤不出力的情况,退出办法规定,若激励对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则激励资格自动取消,即默认此激励对象不是公司所需的人力资本,当然没有资格获取人力资本收益。
在确定股权激励方案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授予协议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这是股权激励正式实施的标志,也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界定。(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点击左下角“好评”,谢谢您的采纳。)
Q2:到底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做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问题,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的不同,所处的行业不同,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也有所不同。经邦咨询的观点是,股权激励伴随着全部公司的开展。
1.初创公司期间
或许一个公司草创的时分你想经过股权来招引一些合伙人,或许你老板懂推广但不明白技能,懂技能不明白办理,懂办理不明白商场,所以特别想希望一个合伙人来补偿某方面的缺乏,所以股权是一个招引合伙人的利器。
2.公司迅速开展期间
第二个期间即是公司迅速开展的时分,股权鼓励是经过啥呢?经过新老交替。经过股权鼓励招引新的人进来,经过股权换兵权,换一部分老的人员的岗位和权力呈现,完成人员的新老交替、办理晋级。
到了上市前的时分,做股权鼓励很多公司都会做,他是为了优化治理构造,为对接上市做准备,当然上市后,或许将来公司继续的竞争能力的提升。所以不相同期间其实都跟股权休戚相关,草创期就像咱们共产党相同,就像爬雪山、过草地、建造根据地的时分,这时分最主要是一批核心力气,包含像一大的时分二十几名共产党建立的人员,不即是咱们的合伙人吗?
做股权的目的即是为咱们招引一批合伙团队。
第二个迅速开展期的时分,就类似于咱们共产党的抗日战争的时分,国民党,当然咱们共产党一起,一起抗日战争,一起也不会忘掉在后方大力地开展自个的部队。
3.公司上市前
到了上市前,就类似于咱们的解放战争,或许从本来的游击战变成正规战、阵地战,很多东西要对接起来。上市后就类似于建国后,又要经过党员的建造,坚持继续的先进性,有的要退掉,有的要纳进来,坚持你的继续竞争力。所以股权鼓励跟公司全部的继续周期都是休戚相关的。
而从股权激励的作用来看,它无疑是有效的: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以上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问题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Q3:股权激励哪个公司最专业?
1、华一世纪的股权激励是最全面的,适合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帮助每个企业量身定制,同时也做大企业的咨询类的;
2、郭凡生的股权激励适合比较大的家族型企业,而且方法比较单一,主要是参考他们自己企业来给你做方案,局限性有点儿大;
3、贾长松的股权激励基本可以不用看,他的专业是组织架构,不过后来因为股权激励是大势所趋,所以他也加了一点儿进来,不过跟上面的比起来就差多了
4、薛中行的股权激励在北方那边做的多,没了解过。
5、其他机构基本做的是这3家的代理,后期服务会差点儿
Q4:股权激励适用于哪些公司?
制造业的私营公司
Q5:企业发展到什么程度才适合做股权激励
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费用支出越来越大,但是销售始终上不去,这是第一个问题;创业元老之间出现分歧和隔阂,出现一种同苦不同甘的现状,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之为“3时代”,中国有句古话叫:“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候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仿佛是由一个矛盾引发了另一个矛盾,导致企业进入一个无限的恶性循环当中。
比如,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会进入平台期,这时候要规范企业的管理,就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假如企业的规模只有5000万,需要按照一个亿的标准来构建5000万的组织架构,配备5000万的人才,配备之后企业内部开支必然会增大,但是企业的盈利收入支撑不了这样的成本开支,然后就陷入一个“3时代”。
如何破解“3时代”?如何跨越这个平台?最好的利器就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思考如何调整企业的组织架构?股权激励的导入对这样的企业是势在必行的
Q6:公司实行股权激励需注意什么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企业应将股票增值部分与人才共分享,实现股票增值与个人努力相挂钩
人才往往是企业稀缺的资源,也是流动性最强的资源,企业将股票增值的部分与人才共享,绩效越好,付出的努力越大,越可以享受更高的股权激励,更容易激发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吸引和留住人才,起到更好地激励人才的作用,进而提高企业的绩效,促进企业发展。
选对人,注意股权享受人员的挑选
什么样的人才适合获得股权激励?在对于股权享受人员选择上,大多企业多以员工的工龄、资历、关系等为衡量标准。而华恒智信研究认为,企业不应该按照职位、年限、业绩、资历、经验或关系为导向,而应该以价值为导向进行人员的选择,即谁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多谁享受股权相应会提高。只有以价值为导向进行股权激励人员的选择,才能选拔出认同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匹配并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人员,才可以创造出更为公平的激励环境,使得能者多劳,而不会出现企业员工士气低下、工作散漫的现象。
企业应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
由于人并非机器,其能力水平或者绩效成绩是随着环境等发生变化的,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势必会营造出不同的环境,因而员工的绩效表现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应该设计合理的退出机制,制定出不合格及出现问题时的标准,以便建立合理的淘汰机制,从而淘汰不合格的股权享受人员。
总之,在未来的上市公司发展中,股权激励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
凭借自身稳定、简单透明、低经济成本的优势,将依旧会占据主流趋势,因此如何更好的实施人才的股权激励,是需要每位上市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实施股权激励时,我们需要明白,虽然股权激励的强力激励可以在短时间内更快地促进企业发展,但是运用不当,也会更快地加剧企业的衰败,因此股权激励计划需要企业更为慎重的实施。
Q7:股权激励计划要包括什么内容
上市公司依照《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1、股权激励的目的;
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4、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8、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9、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2、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13、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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