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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科徐欣力(新三板与商市之间的关系)

越秀金科徐欣力(新三板与商市之间的关系)

内容导航:
  • 有谁了解金科这个开发商?
  • 新三板上市公司做市商与不做市商有何区别
  • 把国有资金借给民营企业有罪吗
  • 财政资金借给企业是否合法
  • Q1:有谁了解金科这个开发商?

    实力一般,选择恒大 万科好一些

    Q2:新三板上市公司做市商与不做市商有何区别

    利:有利在施行做市商制度后,交易活跃度骤升。有利于提高上市企业的知名度,选择一个可靠的、有较大知名度的做市商做市,可以提高上市企业的知名度、可信赖性。
    有利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透明度及可信度。有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性,因为做市商为了维持股票价格的稳定性,必然保有一定的资金来维持价格稳定。有利于保持公司股票价格的流动性,因为做市商同时报卖价和买价,利于投资者做出决策并买卖。有利于公司股东股票出让,如果公司股东在做市商交易下分批出让股票,做市商因对公司较了解,故会在合理价格情况下购买股东出让股票。
    弊:做市价格被做市商垄断,由于做市商拥有一定的资金及知名度,买卖双方都通过做市商买卖股票,故容易造成股票交易价格被做市商垄断容易被一家做市商垄断,故上市公司需要和各个做市商一起协调沟通,保证价格的公允性。

    Q3:把国有资金借给民营企业有罪吗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1)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
    (3)199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Q4:财政资金借给企业是否合法

    财政资金借给企业是不合法的,但如果企业将此资金用于公共设施领域是属于合法的。
    财政资金是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它不仅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财政资金是一个国家社会资金的主导,它对社会资金的运作有巨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⒈企业收到的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增加"实收资本-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应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增加实收资本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⒉属于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主要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或根据文件精神由某个单位持有或享有。增加实收资本的,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⒊企业收到的大部分财政资金如粮食定额补贴、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的奖励款、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关闭小企业补助等,这类资金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在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递延收益"。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不再予以递延。
    ⒋企业收到的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财政资金,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等。这类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因此企业收到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 "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⒌企业收到的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⒍ 企业收到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税收返还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⒎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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