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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权转让的效力(代持股份转让协议)

代持股权转让的效力(代持股份转让协议)

内容导航:
  • 股权转让协议是代持股东还是被代持股东签订
  • 股权代代持法律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代持方式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合法?
  •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 代持股份转回,协议和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 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代持协议有什么区别
  •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 Q1:股权转让协议是代持股东还是被代持股东签订

    股东说了算

    Q2:股权代代持法律问题

    这个可以在代持股权协议中明确写明,但是这种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对合同的第三人是没有效力的,善意第三人还是可以要求代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Q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代持方式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4: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Q5:代持股份转回,协议和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涉及支付股权转让款。股东会决议也按照以上内容写明即可。
    对外而言,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凭解除代持的协议可以直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此办理。)

    Q6: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代持协议有什么区别

    转让协议是股份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了,代持协议只是由其代持股份,股份还是你的,只是由其代你行驶股东权益。

    Q7: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内容来自用户:连接科技

    编号:_____________
    股 份 回 购 协 议 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鉴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现依据《补充协议》第三条“股权回转交易”条款约定,股份回购的前提条件已经触发,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回购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本协议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股份。
    第二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计算公式
    依据《补充协议》转让价款计算公式为:
    转让价款=增资价款(_______元)+增资价款×回购利率(年利率___%)×投资方缴清增资价款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回购日天数/365—投资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从目标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得的税后股利。
    2、转让价款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本次转让价款为:万元。
    第三条: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回购款40%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支付回购款30%万元;
    3、本协议签订后1年内付清余款2、如乙方迟延转让款,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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