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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后新股没上市卖掉原来股划算吗(配股发行一览表)

配股后新股没上市卖掉原来股划算吗(配股发行一览表)

内容导航:
  • 配股是什么意思?配股好不好,划算不划算?
  • 配股后原来的股价是否也降低
  • 配股成功之后在所配股份还没上市的时候卖出原有股票,配股是不是也会一样到账?
  • 买配股的股票,是买入还是卖出?
  • 配股的交易时间?
  • 配股申购的申购
  • 配股申购的条件
  • Q1:配股是什么意思?配股好不好,划算不划算?

    配股价一般都比现价低,否则还不如直接买股票,所以是有利的。

    Q2:配股后原来的股价是否也降低

    配股后和送股一样,都会除权,股价当然就会降低。配股时一定要注意配股价与当前市价有没有差异,有没有利润可赚。例如市场价是12元,而配股价是9元的话,中间有3元的差价,这样的股票当然要参入配股;若股价是12元,配股价却是13元,那就没有参入的必要了。

    Q3:配股成功之后在所配股份还没上市的时候卖出原有股票,配股是不是也会一样到账?

    认购配股缴款的流程
    (1)公告。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股东账户中的持股量,增加相应数量。
    (2)缴款期(一般10个交易日)内缴款。(买入股票)
    (3)配股后20天左右股票方可到帐。
    配股的注意事项:
    a:
    配股到帐的时间。投资者已认缴的配股至少在20天后,上市公司公布股本变动公告书时,配股才能到帐,并可以交易。
    b:
    逾期不认购,视为放弃。
    c:配股缴款的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d:
    配股出现零股,深市是舍去,沪市是四舍五入。
    e:
    配股的买卖方向,深市配股是对的,填“买入”。沪市配股时,就应填“卖出”(这个“卖出”不是“卖”配股,而是“卖”配股权。)
    f:缴款当天可以撤单。
    g:如果超额申报认购配股,视情况而定。有些按作废处理;有些按同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情况按各股发行招募说明书操作)

    Q4:买配股的股票,是买入还是卖出?

    上海股配股应该点卖出,深圳股应该点买入,股票代码栏输入配股代码,再输入你想配股的数量,如果出现零股,沪市会四舍五入。记住配股缴款时间为配股缴款截止日前正常交易时间,错过配股缴款期后就不能补缴款了。因此要记住缴款时间,错过后,将遭到除权损失。在配股后,到自己的股票账户上查询。如果配股还未上市,则账户上没显示您的配股余额。还是应该以交割单为凭。因此,股东参加完配股后,应在第二天去券商处打一份交割单核对一下。如没有配股成功,赶紧查找原因,千万不要错过配股时间。以免除权造成损失。

    Q5:配股的交易时间?

    港澳资讯提供 (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公司大事记:刊登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将A股配股事项提示如下:
    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日收市后公司A股股本总数1778189107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0股的比例向A股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7781891074股;配股价格为2.36元/股。
    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缴款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起至9日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配股简称为"中行配股",配股代码为"760988"。
    注意黑体那段,等到复盘,那就来不及了哦。

    Q6:配股申购的申购

    指在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处于申购开放状态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封闭期结束后,若申请购买开放式基金,习惯上称为基金申购,以区分在发行期内的认购。基金的申购,就是买进。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买进方法同一般股票。开放式基金是以您欲申购之金额,除以买进当日基金净值,得到买进单位数。 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时所支付的手续费。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购费,但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申购费费率通常在1.5%左右,并随申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基金申购费率指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需支付的费用比率,投资者申购不同基金时,可能会因为申购金额的大小而申购费率有所不同。在这里,取费率最大值计算。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里实际包括了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两部分。申购费用可以按申购金额或净申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国内的做法一般是按申购的价款总额(含费用)乘以适用的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并从申购款中扣除。这就是(1)式的计算方法。但是,如后面所述,这种计算方法,将导致收取极其不合理的费用(参见(6)式及其解释)因此,经证监会批准,申购费用改为按(7)式进行计算。这样,就合理了。这样,如果按照前一种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则可得: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适用的申购费率 (1)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2)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
    这种计算方法是美国等海外市场通用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在采用“未知价法”的情况下,计算比较简便;此外,由于一般按申购金额增加采用递减的费率,可以避免出现按净申购金额计算会导致买的少的投资者实际交款可能高于买的多的投资者的不公平现象。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会使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略高于公布的费率。投资者如想了解按净申购金额计算适用的费率,只需作一个小的换算即可: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1-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
    例如,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为2%,则: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2%÷(1-2%)=2.04%。(4)
    实际上,上述计算方法是极不合理的。因为:
    如果将(2)式移项,则可得到: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5)
    将(5)式代入(1)式可得: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申购费用)X适用的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申购费用X适用的申购费率 (6)
    由(6)式可见,申购费用包括两项:其中,第一项是按净申购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是投资者应支付的合理费用;而第二项实际上是将申购费用当作申购金额重复收取的费用,这是投资者不应支付的额外费用,因而是不合理的费用。经过多年争取,证监会才决定将(1)式改为下式: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7)
    也就是说,将(6)式中的第二项不合理的费用删除了,只收取第一项费用,这才是合理的。
    将(7)式代入(5)式可得: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X适用的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X(1+适用的申购费率) (8)
    将(8)式移项可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适用的申购费率) (9)
    如果在场内申购基金,申购份额只取整数部分,其小数点后的部分,则转换为金额返还给投资者。其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
    实际申购份额=申购份额整数部分 (10)
    实际净申购金额=实际申购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1)
    退款金额=申购金额—实际净申购金额 (12) (一)已知条件:申购金额(元)、申购费率(无单位)、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元/份)。
    (二)计算步骤:
    1。计算净申购金额:
    由(9)式计算出净申购金额;
    2。计算申购费用: 由(5)式可得: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10)
    由(10)或(7)式可算出申购费用;
    3。计算申购份额:
    由(3)式可计算出申购份额。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和申购是购买基金在两个不同阶段的说法。如果投资者在一只基金募集期中购买基金份额,称为认购,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
    基金募集期结束并成立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购买基金份额则称为申购,此时由于基金净值已经反映了其投资组合的价值,因此每单位基金份额净值不一定为1元,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1元,故同一笔资产认购和申购同一基金所得到的基金份额数将有可能不同。
    认购和申购的费率可能会有差别。目前,基金公司通常会设定不同档次的认购和申购费率,即根据投资者购买金额的多少适用不同水平的费率。在同一购买金额下,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查询各基金费率情况说明。 最后,申购基金要摆脱基金净值的误区。投资基金的时候,人们通常觉得净值低的基金较容易上涨,净值高的基金不易获利,所以,基金在募集阶段、面值为1元时,投资者觉得很便宜,比较好卖。这完全是一种错觉,净值的高低与是否容易上涨没有直接的关系。基金与股票在这方面是完全不同的,股票在价格很高时很容易回调,因为股价的上涨依赖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如果公司盈利能力跟不上股价的上涨速度,股价必然会下跌。而基金投资是很多只股票的集合,基金经理会随时根据个股股价的合理性、公司经营的竞争力、其所在行业的景气程度和市场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随时可以选择更具潜力的股票替换原有的股票。因此,只要基金投资组合调整得当,净值可以无限上涨。相反,如果组合选择有问题,净值再低仍然存在继续下跌的可能。所以,选择基金不应看净值的高低,而是要根据市场的趋势来判断。

    Q7:配股申购的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2)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年连续盈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公司发行新股时按股东所持股份数以持价(低于市价)分配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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