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抛售避税(原始股抛售扣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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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公司原始股上市后卖出要不要交税
不需要交税了。因为他们有禁售期的,从1年到3年不等。这其实就等于对他们收费了(1-3年不能卖呢) 如果再收税他们就疯了。。。 不过,由于不收税他们现在疯狂抛售导致大盘狂泻。据说国家有收税的打算,不过目前还不得而知。估计可行性很低了。。
Q2:原始股减持税收是多少?
原始股减持税收在企业持股这块是缴纳25%的营业税,个人持股为20%的个人所得税,原始股减持合法避税是把企业注册地迁移到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该地区要支持税收一次性全部结清,无二次征税风险,这样避税才踏实。详情请百度大昔大渝,业界口碑好。
Q3:企业当年抛售原始股是否全部交税
要收税的,由卖出的证券营业部代扣。以下是具体规定和降低缴税的方法。
优惠政策:
1、税收构成
上市公司大小非限售股股东分机构类型股东和个人股东,在股票到解禁期限后,股东们的解禁所得收入分别需要缴25%的企业所得税或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中有部分可以根据地方政府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实现不同比例的优惠。
2、缴税金额计算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3、如何实现最优退税
实现最优退税有两个关键环节:
选择在退税比例高的地区进行减持
限售股转让收入=减持价*数量,尽量降低“限售股转让收入”,即在相对低位找第
三方(可以是减持者亲朋好友),通过大宗交易进行接盘,实现退税,然后再等合适价格让原接盘者再抛售套现。
Q4:原始股上市交易后,首次卖出需要缴税吗?交多少?
除按交易所规定,要交佣金和印花、过户费外,根据《证券法》规定,原始股必须在公司上市三年之后才能卖出。卖掉原始股,还需要按卖掉后的成交价减去成本后的盈利要交20%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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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有关“原始股套现征税”来源按F10,泰尔重工(002347)
根据财政部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规定,对个人所持限售股征税的范围含:"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 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税."
这也就是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都被视为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限售股. 但解禁日之后进行的送转股则不算作限售股,不予征税.
请自行理解。如果解决了问题请及时采纳,多谢!
Q5:原始股,投了一千万,出来三千万,怎么做税务筹划,个人和公司两个方
你好,股权转让一共是要交3种税
A 1、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A分两种情况,看转让方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股。溢价多少来制定方案。
如果转让方是法人股东的话,可以直接用捷税宝通过个独形式来帮法人股消化溢价部分的收益,从而降低法人股的企业所得税。(注意合理性就好)
如果转让方是自然人,正常需要缴纳20%的收益个税,捷税宝通过先以个人名义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把转让方的股权平价转让给这个合伙企业,相当于转让方由这个个人转变成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获得转让股权收益,一部分可以按照正常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享受地方政策退税30%,另一部分通过个独来帮有限合伙做费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把原来的20%税率筹划到现有的10%左右。
如果还是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追问
Q6:谁知道,卖原始股如何避税?
现在是不可以的
今年南京银行的原始股我们也做过 但是没成功 是用ETF(原始股换购ETF份额 然后交易etf)做的 税还是被扣掉了 其实理论上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可以合理避税 不过现在国家太精明了 咱们还是少点小聪明吧
Q7:原始股解禁个人所得税了吗
原始股解禁个人所得税是在解禁卖出所持证券后,按成交市值的20%收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解禁股是指限售股过了限售承诺期,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的股票。 解禁股分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于2009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2.我国自1994年起出台股票转让所得免税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暂免”政策一免就是十多年!国务院当初决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个人在股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所得,并非针对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出售原始股(限售股)所得。
因为当时的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实际上只有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流通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通。
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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